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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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民法》(2023年版).docx
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 试题:1、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 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 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 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 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 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 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2、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A : 一个月B :两个月C :三个月D :六个月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 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 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故选Do3、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 :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 误,B正确。21、多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A:商品商标B :服务商标C:证明商标D:集体商标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 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 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 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 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 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 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 ABCDo22、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参考答案: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3、单选题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 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 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 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 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 本题答案为Do24、单选题中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A :绝对无效合同B:相对无效合同C :效力待定合同D:无权代理合同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 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 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 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 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25、单选题 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A :原告B :被告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 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 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 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o26、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A :犯罪行为B :无效民事行为C: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 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27、单选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 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除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C木题解释:【答案】Co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 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 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 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 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 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o28、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 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 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 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 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 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 确答案为Ao29、单选题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 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 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 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 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 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 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耿责,当选。而ABC选项中 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 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 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0、单选题 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31、单选题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一A :胜诉权B :起诉权C:实体权利D :借款的所有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只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消灭,人民法 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32、单选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l/3o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 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 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 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 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 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33、单选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一A:必须选择定金B:必须选择违约金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D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合同法第H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 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 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34、多选题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 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耍解决的问题 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35、单选题 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A : 25 年B : 30 年C : 50 年D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 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 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 的,本法不再保护。”故本题选Do36、单选题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OA :无因管理B :不当得利C :共同侵权D:违法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 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 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 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 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 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37、单选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 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 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 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 Ao38、单选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 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 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 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 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39、单选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A:机关单位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 :企业法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 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40、多选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 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 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 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 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 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 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 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 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o41、多选题 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 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 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 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 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 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c:发明人应该是甲D:发明人应该是乙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 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 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 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 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 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 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 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 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 因此,B、C项正确。42、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 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43、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B :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 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4、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一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 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 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 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o5、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 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 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A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B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C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D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o 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 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 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 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 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 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 A项错误,D项正确。44、多选题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 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 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 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高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 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 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 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o45、单选题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 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 任,C错误。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 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46、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 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o47、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 是D48、单选题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 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 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 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 B、Do49、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 行为应如何认定?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 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 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 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 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 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 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 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50、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蓝天幼儿园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C:某国有企业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 故排除A、Bo本题正确答案为CDo51、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oA :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 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 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 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 为Co52、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 “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 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 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 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 损害有过错。53、多选题下列有关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A . 著作权都属于作者B :改编、翻译、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人享有C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D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著作权法第n夺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项错误;该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 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C项正确。该法第15 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 者享有。故D项正确。54、单选题 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 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55、单选题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oA :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B :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C :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 :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 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 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甲 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 责任。56、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o57、单选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 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 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 何人?A:红旗中学B:工艺美术院C :李某D :三方共有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 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一一红旗中学。而在某 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 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 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 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58、判断题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 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59、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A : 4年B : 3年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 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 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o60、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61、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o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