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安全生产.docx
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1、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怎么划分?1、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二)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慷慨针政策。(三)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2、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和重要指示。(二)指导、催促各区县、各系统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交 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四)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市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总结 推广区县、系统交通安全工作先进经验。(五)制定下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对区县、系统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 理的考核、评定。(六)监督、检查区县、系统安委会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消除安全隐患。(七)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情况。(八)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催促、协调监察、安监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照有 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九)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增强泛博交通参预者 的守法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十)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几个方面?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 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礼聘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 书内容分解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参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 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催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 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 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销30%,当事车主承担70%,差额在10万元以上总公司核销40%,承包车主承担60%o第三十 条:发生交通事故,总公司对肇事驾驶员或者承包车主按事故总损失的3%赋予罚款。?? 第四则?车辆保险?第三十一条:总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必须由安保科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费由承包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额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一车辆损失险,按车辆 重置价投保。?二第三者险;以保险公司当年允许承保最高额度投保。?三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及车主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 和总公司安保科),不得谎报和瞒报;统一由安保科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及索赔手 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第三十三条:事故赔回的款项由安保科统一 办理保险理赔转帐单进总公司帐,任何个人不得到保险公司索要或者取闹。?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辆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车辆安保科提前15天向 所 属单位下发续保通知;所属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承包车主并协助按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所 属单位有权停止车辆运行,因承包车主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 承 担。?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管 理 工作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消防工作领导, 认 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相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职责。? ?第 三 十七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加强电源路线、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按规定储存、保管、检查和 使用,对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第三十九条:总公司整体布局及房屋建造 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四十条: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通 道符合安全要求。?第四十一条:火灾事故处理:???发生火灾,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及 时报 119火警,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接到报案,总公司领导、分管 领导及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部队赶到后协助 消防部队施救、调查处理。?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 处理,根据事故大小,对所属单位和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行政、刑事处理。???第 六章?劳动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带使用,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所属单位岗位工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规 程或者制度,并严格按规程作业。?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专 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四十五条:严禁三 违现象发生,发现三违现象,一次罚款50元。?第四十六条:各单位要为安全班组提 供活动场地、活动时间及一定的活动经费。各安全班组要切实按规定开展活动,作好记录,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和职工监督职能。?第四十七条: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安全监督 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第四十八条:工伤事故处理:?发生工伤事故, 应 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即将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和有关部门。? 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由安保科会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两天 内写好事故报告分送总经理、安保科和工会;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 将事故报交通局,劳动局及总工会。?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对有关责任人赋予经济 处罚200-500元,并承担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及直接财物损失,同时由事故单位组织及时 召开现场会。?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报请劳动部门处理。???第七章?内部治安 管理?第四十九条:总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总公司的一切 管理规 定和制度,服从安保科管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刻维护总公司利益和声誉, 确保内部稳定。?第五十条:总公司老站门卫、现场管理组、夜间巡逻组、宿舍区门卫由 安保科直 接管理;检测站门卫由该单位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中心站、修理厂 门卫由中心站、修理厂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且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门房严禁外人 留宿。?第五十一条:各单位职工之间发生纠纷,由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牵头,工会和安保科派人参加配 合调解处理。?第五十二条:总公司宿舍区职工家属之间发生纠纷,由安保科牵头,职工 所属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工会参加配合调解处理。?第五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偷窃财物、 无理取闹、拦车阻塞交通、伤害公私财物及其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行为,由安保科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行政、 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所属出租门店和宿舍区的住户必须与安保科签订治安防火责任 书,服从安保科管理,搞好治安工作综合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占房或者长期留宿。? 第八章??安全教育?第五十五条:总公司和各生产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总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职工安全、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二次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 班 组长培训。各单位要相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重大节、假日先后,要针 对安全生产的情况和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班组应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有针对 性地进行安全教育。?第五十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安全会议,驾驶 员必须每月参加市驾驶员协会和安保科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并 按 规定参加交警部门的年度审验培训学习,否则,不许继续驾驶车辆。???第五十七 条:新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总公司办公室通知,安保科培训建立 档 卡。???第九章?安全检查?第五十八条: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由总 经理或者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保科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资 料整理和总结工作。?第五十九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由安保 科组织进行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参加。每月一次的车况检查由机务科牵头,安保科及客运分 公司配合 进行。?第六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调度(含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 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应进行时常性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 理。?第六十一条:总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发班前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车检组实施,驾驶员凭车辆安全 合格证报班。调度不得安排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车辆应班。?第六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 应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保科应时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发现隐患,应尽快向总公司安 保科进行反映登记,由安保科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总公司安保 科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认真执行,制订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按规定时间 整改。并由安保科进行复查,发现没按期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对单位或者个人罚款100- 300元。?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或者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暂时 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否则必须住手生产经营。?????第十章??附?则?第六十 三条:总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第六十四条:本规定的总公司属石首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和荆州神通集团石首市捷达股分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条:本规定由安保科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原有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 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六十七条:本规定经总公司第四届二次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于二 00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急!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每一个生产型公司都是不可或者缺的,它对于规范生产、保护工人起到了巨大作用。以下是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 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 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赋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赋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 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 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 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 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 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L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 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住手生产,并即将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 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时常检查、催促本机楼(房卜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 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卜 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 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暂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 位、机楼(房)或者班组、生产岗位)才干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 行安全教育才干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 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 (执照)后,才干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时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时常维护,定期检 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路线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 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者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者粉尘的 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wei)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 气设备;潮湿场 所和挪移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 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 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 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 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 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允许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造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整、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 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wei)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wei)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 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 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 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暂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五、电信路线第二十五条 电信路线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路线 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路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 电信路线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路线、天线、地下 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 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 部门提供,并时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电信路线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路线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 杆根基坚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 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许聘用或者留用退休职工担任路线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 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七、电梯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定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 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者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 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 作。发现隐患要即将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三十五条确需礼聘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 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 安委办备案。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者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 育 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许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时常性的卫 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者采取卫生防护措施,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 病的患者,应即将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者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 作出治疗或者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 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 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 查制 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即将报告安委办 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L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 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时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 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 著。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L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赋予特殊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赋予扣发工资总额的 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的, 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赋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 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赋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厂房设备损毁或者正常生产、 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造)损毁事故、交通事 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L从事本岗位工作或者执行领导暂时指定或者允许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者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者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者死亡。3 .在工作岗位上或者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者死亡。4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 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6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者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者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 伤或者死亡。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L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 害。7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 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8 .死亡。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L普通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 .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 .事故现场人员应即将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挪移现场 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者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 .即将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 查,轻伤或者普通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者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 .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普通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者死亡事 故 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 给单 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 .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 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商议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 赔额的,其超出部份由肇事者自负。4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赋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 者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允许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者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者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 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 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 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者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 应尽 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者自行其事的。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者措施不力的。3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 作业的。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糊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催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者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者擅离岗位或者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 .擅动有危(wei)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 .施工组织或者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 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希翼上述资料对您有所匡助!6、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什么文件规定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是国办发(2003)89号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 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 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3、做好危(wei)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殊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 到一慢、二看、三通过。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 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7、发生事故时,应即将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 调查。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 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 可出车。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wei)险品。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者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工、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即将通知整改,并即将抓好落 实,及时消除。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 隐患不得出车。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wei)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赋予从严追究。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 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即将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 120 (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 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2、当事人应即将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 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3、对伤者的外伤应即将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 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 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与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相关的资料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 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2、报告:遇有自然灾 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即将在最短期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 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 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 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 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 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 的其他运输任务。3、运输企业管理制度是什么?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者 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 治安管理。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 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 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 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 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三章领导责任制第八条:总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 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其它副总 经理协助搞好安全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第九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 任,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分管领导必须亲自赶 赴 现场调查处理,并向总公司或者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第十条:安保科长对安全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并在分管经理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 实。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第一则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三级审批、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 的原则。第十三条:新招录用驾驶员管理:招聘驾驶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办公室通知,由安保科会同客运分公司、机务科 共同考核合格后报总公司研究允许,方可录用。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总公司缴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如发生事故或者违纪违章 按 有关规定扣除,无尚述情况可以退还。同时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不予退还),但对 于正式分配或者调入的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及培训费500元(不予退 还),才能成为总公司机动驾驶员,并跟车实习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顶班或者承包车辆。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总公司利益。第十四条:车主本人作为驾驶员的,必须向总公司交纳5000风险抵押金,经总公司安保 科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准驾证,凭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公司所属车籍的车辆。第十五条:承包车主礼聘驾驶员上车必须在总公司机动驾驶员中礼聘,不许礼聘外单位及 无机动驾驶员资格的人顶班上车。如私自礼聘驾驶员发生事故,其损失概由承包车主承担, 公司不预支,不垫付事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