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街道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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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
南浦街道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根据省、市、县道安办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 湖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 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街农村道路临水等危 险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 段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面 加强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 案:一、总体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 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大力推进公路安全设施 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通过排查、建设和完善一批 安全防护设施,提升我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力争到 2024年底,实现全街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泊安 全防护设施“从无到有”,“物防”设施“从有到好”的提升, 消除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机 动车坠河落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满足广大 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坚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 领导下,协调推动落实行业部门职责,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 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格局。2、常态排查,闭环治理。坚持常态摸排与专项排查相结 合,做到建立排查清单、会商协作、通报督办、验收评估等机 制,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或邀请专家会诊,强化工作闭环。3、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经济 发展水平、地形地貌特征等因素,按照“安全有效、先易后难、 经济实用”的原则,对症下药,靶向治疗。三、主要任务1、明确排查重点。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泊 路段,是指农村公路紧临水域水体、较易发生车辆坠水事故的 路段。排查路侧防护方面。全面排查路侧护栏应设未设、开口 不当、防护能力不够、护栏延伸不足等问题,重点排查近五年 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临水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 具有防护功能,特别是路侧5米范围内有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 泊等水体的临水路段(详见附件1),是否存在路侧护栏设置 不连续或延伸不足、开口不当的问题;是否存在护栏明显松动、 破损严重、明显不实用的问题。排查标志标线方面。与临水路 段相关的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提示标志以及减速标线、车道 边缘线和轮廓标等交通标线,是否存在污损、覆盖或设置错误 等问题。2、建立方案台账。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对发现上述问题的路段,要将排查结果书面报告街道道安办,由街道办事 处发出整改函给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管养单位,并提出治理建 议;要结合实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 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及任务数量;对复杂的路段,可组织 专家或第三方机构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要按照“一 路一策”“一点一方案” “一处一档”的要求,建立“痕迹化管 理”模式,登记造册,制定任务清单、销号清单;确定专人负 责建档、信息报送等工作,定期跟踪、动态更新、及时报送工 作进展;工作台账中,要有体现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前后 对比照片,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设置不当等特征,做到相 关工作有资料可查、有记录可看。3、实施分类治理。要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有序做好治理 工作,对于路面标线缺失、路侧护栏破损等工程量较小,简单 处理即可消除的,要发现一处立即治理一处;对于重大或复杂 的路段点位,街道道安办将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公路设计行业 专家,结合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精准措施建议。近 五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临水路段,应推动增设或完 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 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一是增设路侧护栏,根据道路等级、路侧危险程度或事故情况,合理设置路侧护栏。达不到护栏设置要求但存在一定危 险因素的路段,可根据需要设置示警桩、示警墩等视线诱导设 施,也可在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等。二是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与临水相关的警告标志、限速标 志、提示标志,以及减速标线、车道边缘线等交通标线和轮廓 标视线诱导设施。三是落实临时防护,对一时无法完成治理的,可因地制宜 采取设置废旧轮胎、摆放沙土锥桶、堆放沙袋块石等临时性防 护设施,或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加强提示和巡查,防止排查后 因未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4、组织验收评估。街道道安办要组织公路、派出所等部 门对临水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踏勘、综合评 估,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可视情况组 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或交通安全管理专家,对已完成安全 防护设施建设的路段进行评估验收,并适时组织“回头看”, 总结经验做法,提炼转化为长效管用、“物防”实效的工作机 制。对验收不合格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予以挂牌督办, 督促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四、工作任务此次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自2022年4 月起,至2024年12月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如下:1、部署推进(2022年5月初前)。制定具体方案,明确 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解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2、排查上报(2022年、2023年、2024年8月底前)。2022 年开始,每年年初结合滚动排查、专项排查,对辖区临水路段 进行筛查、梳理、汇总,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逐级 上报、应报尽报。3、推动实施(2022年、2023年、2024年12月底前)。 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既定的方案或计划,积极争取业务主管 部门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每年集中建设和修缮一批安全防护 设施,并力争三年内实现应建尽建、应修尽修。4、总结提升(2024年底前并持续推进)。街道有关部门 要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对安全防护设施排查和建设情况进行 “回头看”,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 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开展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作为防范 车辆坠水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一项重要任务, 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措施要求,制定任务时间 表,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实施。2、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 原则,以街道、村(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层层落实安全防护 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和方案,相关部门要 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接,街道将统筹资金保障,用足用好补 助政策,结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公路安全设施和 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 巡查和管控,并做好施工业务指导和监管,严防隐患边整边冒 和发生事故。3、强化指导督促。街道道安办将定期跟踪安全防护设施 建设进展,适时组织公路站、派出所等部门深入实地指导,加 强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纠治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的工作格局。对工作进展迟缓、排查虚报瞒报、治理措施不落 实的,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 谈、督办、倒查问责等措施,督促整改抓好落实。街道道安办 也将适时派出以道安成员单位为主的工作组开展暗访指导。4、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街直相关部门要确定专 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从6月份开始,每 月5日前报送排查治理情况及清单(详见附件2、3,完成情 况请写明具体日期),12月10日报送当年度工作总结,2024 年12月10日前加报三年工作总结。联系人:卢甘泉,联系电 话:o附件1排查范围及防护标准一、排查范围:主要排查为农村公路、村内街巷以及通行 社会车辆的机耕道,重点摸排上述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 湖泊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含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以及 已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但不符合等级标准或明显破旧损坏的路 段。二、防护标准。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以上防护范围的农村 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道路外侧5m内(含5m)有池塘、 沟渠、水库、河溪、湖泊且常年水深0.5m及以上(其中江、 河、湖、海、沼泽等为水深1.5m以上)的,按以下三种类型 进行防护设置:(一)未设置防护设施的,应设置护栏,护栏防护等级不 低于一(C)级(出自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D81-2017);(二)已设置防护设施但损坏明显或不符合等级标准的, 应进行修缮或重新设置护栏;(三)路况复杂、危险系数高的隐患路段,应在设有护栏 的基础上,增设警示标志标牌、爆闪灯等安全防护设施。未在 防护标准范畴或其他未规定的,确实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 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防护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也可因地制宜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