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借款合同适用个人类客户.docx
合约协议编号:个人消费借款合约协议特别告知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约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条款并确认有 关事实: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您已经仔细阅读本合约协议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加黑字体、斜体、带有 标记的条款,并对其含义及有关权利义务或责任限制、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和后 果有充分理解。3、您有权签署本合约协议。本合约协议合约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 主动承担义务。您与除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外任一方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约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4、请您用钢笔或签字或盖章笔工整填写需要您填写的相关有关内容及签字或 盖章。5、如果您对本合约协议及相关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处,请向我行咨询,也可 以拨打向 商业银行客户相关服务人工相关服务咨询。如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合约协议。借款人(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身份证号:贷款人(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法定代表人: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向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申请个人消费借款,合约协议 乙方单位机构同意提供个人消费借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约协议缔结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用途1、借款金额C、借款期间,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如变更委托扣款银行账户的,应在约定 还款日之前15个工作日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指定的柜面办理变更手续;ch如委托扣款银行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合约 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无法足额扣款的,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应及时向合约协议乙方 单位机构另行提供合法有效的扣款银行账户,或及时补足银行账户余额并向合约协 议乙方单位机构申请扣款,或应及时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指定的营业柜台还 款。(9)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应在知悉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10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a、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用、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抵押财产灭失 情形的;b、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任何纠 纷的;c、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 讼、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d、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 更,可能对其债务清偿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e、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 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的;f、发生其他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件。(10)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不得将借款用于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股本权益 性投资,不得用于期货买卖,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消费 与投资,并不得用于生产经营。(11)如本合约协议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借款人,则各借款人应就本合约协 议项下全部合约协议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相关要求任 何一个借款人履行全部合约协议义务。2、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应按合约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借款,但因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原因 造成迟延的除外;(2)应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合约协议 乙方单位机构业务需要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3)应妥善保管抵(质)押权属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4)有权了解、核实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还款能 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供与借款申请、 使用有关的资料、文件;(5)有权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 效性、准确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6)有权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 有权行使本合约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履行其 在本合约协议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7)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约协议项下任何应支付 项的,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从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 商业银行XXXX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 开立的任一银行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合约协 议甲方单位机构。如扣划款项作为外币,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按扣收时合约 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折价算成人民币清偿合约协议甲方单位 机构应支付项。第七条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债权的情形及救济措施1、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债权的情形(1)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构成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 机构债权的情形:a、不按本合约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支付项的;b、未按合约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c、向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d、拒绝或阻碍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e、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合约协议的;f、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合约协议的;g、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合约协议的;h、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 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认为可能 或已经列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i、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 权利,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认为可能危及本合约协议项下债权安全的;j、未履行对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合约协议乙方单 位机构发现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k、个人资信情况或还贷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住 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 其他债务等),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且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追加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认可的担保的;1、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合约协议甲方单 位机构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约协议项下的义务;m、违反本合约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提供 符合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危 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债权的情形:a、违反保证合约协议任一约定或声明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 漏的:b、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 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 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 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 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担负责任任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 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的;C、保证人拒绝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d、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e、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3)抵押或质押期间内,抵押或质押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约协议甲方单位 机构未提供符合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合约协议甲方 单位机构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债权的情形:a、因第三人行为,或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 更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b、抵押财产或质押则产(质押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 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c、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约协议或质押合约协议任一约定或声明与保证 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d、可能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4)担保不成立、未合约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 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 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认为可能危及本合约协议项下债权安 全的其他情形,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按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提供新 的担保的,视为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债权的情形。2、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救济措施出现上述任一危及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债权的情形,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 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1)停止发放本合约协议项下的借款:(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立即清偿借款本息 及相关费用;(3)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按合约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合约协议 甲方单位机构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约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 偿之日止按本合约协议约定规则计算出的挪用罚息利率和本合约协议约定的结息方 法方式方法计收罚息和复利;(4)对于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 括被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借款逾期 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本合约协议约定规则计算出的借款逾期罚息 利率和本合约协议约定的结息方法方式方法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既逾期罚息利率 和同合约协议约定的结息方法方式方法计收罚息和复利,不予并处;(5)本合约协议项下执行浮动利率的借款,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存在不按 期足额还清本息情形的,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尚未 归还的全部借款上浮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具体按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指定的利 率定价标准执行;(6)从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 商业银 行XXXX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任一银行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用以 抵偿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应支付项;(7)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8)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对本合约协议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合 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的新的担保;(9)行使担保权利;(10)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法方式方法进行存收或追 偿;(11)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12)解除合约协议;(13)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第八条杂项约定1、费用的承担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赞、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均由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承担。合约协议签订后,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放弃借款的,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 承担因缔约而发生的由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己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公告催收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 形,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向有关机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 体进行公告催收。3、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记录的证据效力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关本金、利息、费用 和还款记录等相关有关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制作或保留的 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 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合约协议缔结双方 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 据、凭证由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4、权利保留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在本合约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 法规和其它合约协议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的违约或延误行 为,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未提出异议或者未以书面形式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 惠或延缓的,均不能视为对本合约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约 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 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承担 义务和责任。5、通知(1)借款人在本合约协议中填写的联系方法方式方法(包括相关电子、联系 联系联系方法方式、公司公司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均真实有效。其任一联系方 法方式方法发生变更,均应立即以书面方法方式方法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 本合约协议填写的通讯相关电子。该等信息变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后合约生效。(2)除本合约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均有权选 择以下任一方法方式方法进行。通知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法方式方法的,以其中 较快到达被通知方者为准。就同一事项,贷款人对被借款人发出一份以上通知且通 知相关有关内容不同的,除非在通知中另有明确说明,以通知发出时间在后的为 准。a、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联系联系方法方式银行或营业网点 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b、专人送达,以被通知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c、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借款人的通讯相关电 子,以寄出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d、公司公司传真、移动联系联系方法方式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法方式方法 送达于被通知方的公司公司传真号码、移动联系联系方法方式号码或电子邮件相关 电子,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3)借款人确认并容易,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相关电子的书 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约协议填写的通讯相关电子即是法院向其送达司法文书及其 他书面文件的相关电子。6、信息使用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同意授权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的信用状况,并报送合约协议甲方单位 机构的信用信息情况,同意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合法、合规使用该信用信息。第九条 合约协议附件本合约协议项下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支付凭证、提款通知 书、提前还本申请书等文件或材料均作为本合约协议的附件,是本合约协议的有效 组成部分。第十条对借款发放的约定1、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 件,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才有义务发放借款:(1)本合约协议设有担保的,符合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的担保已合约生效且持续有效;(2)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没有发生本合约协议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3)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机构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 构发放本合约协议项下的借款;(4)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2、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在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满足上述放款前提条件后,将款项划入下列第 项约定的银行账户:(1)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开立的活期存款银行账 户,银行账户户名: ,账 号: ,划入金额:o(2) (商户)在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 开立的存款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户名: ,账 号: ,划入金额: O第十一条借款担保方法方式方法本合约协议项下担保方法方式方法为以下第 种:(1)保证。(2)抵押。(3)动产质押。(4)权利质押。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合约协议争议解决方法方式方法凡因本合约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合约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法方式方法解决:(1) 向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执 行)。(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约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四条合约协议的合约生效本合约协议经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按押)且经 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法定代表人(担负责任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 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约协议专用章)后合约生效。第十五条本合约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按押):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公章或合约协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担负责任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盖章或 签字或盖章):本合约协议项下借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2、借款期限本合约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 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首次将款项划入本合约协议第 十一条约定存款银行账户之日(即“起息日”)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起息 日为准,到期日相应顺延。3、借款用途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应将借款用于 , 未经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第二条 利率和计息、结息1、贷款利率、罚息利率(1)贷款利率本合约协议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月/年)利率,执行下列第 种:a、固定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 (上浮 /下调)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b、浮动利率,即在起息日基准利率水平上 (上浮/下调)%;该利率 自起息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上浮 /下调幅度,在本合约协议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C、其他:O(2)罚息利率a、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按本合约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 在本合约协议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o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分项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 同时进行相应调整。b、本合约协议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约协议所执行贷款利率的 水平上上浮%o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分项约定调整 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本合约协议中贷款逾期是指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在本合约协议约定的时限 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3)利率的调整本合约协议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按下列第 种方法确定:a、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调整日。b、于每年的1月1日调整。c、于起息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调整。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 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 准适用于本合约协议,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 务。本合约协议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合约协议乙 方单位机构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约协议项下首次发放借款时,基准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 合约协议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条前述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 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2、计息和结息(1)计息本合约协议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 机构不能按照本合约协议约定的付息日付息,则自逾期之日起计收复利。(2)结息a、执行固定利率的贷款,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执行浮动利率的贷款,按 各浮动区间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累加各浮动区间 利息确定本结息期利息;b、本合约协议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法方式方法结息:(a)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第20日;(b)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第20日;(c)利随本清,结息日为到期日;(d)其他方法方式方法第三条借款的支付1、贷款人有权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或赞款人受托支付与借 款人自主支付相结合的方法方式方法对借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控管理与控制。(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 约协议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法方式方法的,在借款资金发放前,借款人应提供符合 本合约协议约定用途的相关交易资料,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借款资金通过借款 人银行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法方式方法的,在借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后, 如果由于基础交易合约协议被撤销、解除、无效等原因,导致借款资金退回的,贷 款人对于该退回的借款资金有权提前收贷。(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借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后, 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约协议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3)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相结合是指借款资金一部分 由贷款人“受托支付”,另一部分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支付方法方式方法。借款人同意借款资金除本合约协议另有约定外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法方式 方法。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法方式方法或部分自主支付方法方式方法的,借款人 承诺如贷款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违反本合约协议协议约定的,将及时书面通知贷款 人。同时,贷款人有权通过银行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法方式方法核 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4)在借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不按合约协议约定支 付或使用借款资金的,应根据贷款人相关要求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贷款人有 权采取更为严格的借款发放及支付条件,并有权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根据 本合约协议约定采取相应的违约救济措施。2、借款人应在 商业银行XXXX开立个人 结算银行账户,用于借款的发放和归还。3、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至收款人银行账户。4、借款支付(1)支付方法方式方法本合约协议借款采取下列第 项支付方法方式方法:a、贷款人受托支付;b、借款人自主支付;c、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相结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基于下列第 项原因采用自主支付方法 方式方法或部分自主支付方法方式方法:(a)借款人事前无法确定具体交易对象及交易金额;(b)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法方式方法;(c)借款人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d)其他情况:(2)还款(放款)银行账户信息还款(放款)银行账户户名:还款(放款)银行账户:(3)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及放款计划收款人名称收款人银行账户收款人开户银行放款金额(元)预约放款时间(实际以借款借据为准)放款条件第四条 还款1、还款原则本合约协议项下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约协议约定应 由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承担而已由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合 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下列原则偿还:(1)对于本金逾期超过90天仍未收回的借款,或者利息逾期超过90天仍未 收回的借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借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 还;(2)对于除上述1以外情形的借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 还。2、约定还款日本合约协议项下借款的约定还款日为:3、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选取下列第 种还款方法方式方法归还应付本息:(1)委托扣款方法方式方法。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从下述约定的委托扣款 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扣款银行账户一:户名 账号 ;扣款银行账户二:户名 账号 ;扣款银行账户三:户名 账号 ;其他扣款银行账户:(2)柜面还款方法方式方法。a、委托扣款方法方式方法。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授权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 构直接从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系统开立的个人结算银行 账户中扣收应还款项。如该委托扣款银行账户为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之外的第三 人名下银行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从该银行 账户中扣收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应还款项。委托扣款方法方式方法下,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 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银行账户内。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应还款项足 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银行账户造成借款拖欠的,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权自逾期 之日起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在该期约定还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 从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 商业银行XXXX所 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任何银行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但该扣划并不构成 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的义务。储蓄存折、借记卡扣款结果通过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 构营业柜台补登存折方法方式方法或打印对账单方法方式方法反映,每期不再另行 寄发对账凭证。2、柜面还款方法方式方法。即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直接到合约协议乙方单 位机构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办理还款。对于每一期应还款项,合 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最迟应在当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指 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未能在约定还款日足额偿还应还款项的,合约协议乙方 单位机构有权自逾期之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若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约定还款日之前,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指定营 业柜台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将按照“按日计息”原则将 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因提前偿还当期款项而多还的利息结转至下期(但合约协议 乙方单位机构对该部分多还的利息不计付存款息),用于抵扣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 构下期应还款项中相同数额的利息。4、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选择下列第 种还款方法偿还借款:(2) “等额本息”还款法;(3) “等额本金”还款法;(4) “按期付息、一次还本”还款法仅限借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的;(5) “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仅限借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的;(5)其他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同意的还款方法:5、提前还本(1)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前还本,需事先向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提出 申请,经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2)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前还本时,应首先偿还拖欠本息(如有)。合 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本息。(3)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借款本金的,合约协议 乙方单位机构按照提前还本时本合约协议执行的贷款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当 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4)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前还本,须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指定的营 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5)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合约协议乙方单位 机构有权收取提前还本补偿金。关于提前还本补偿金的约定为下列 第 项:a、无须支付提前还本补偿金。b、应支付提前还本补偿金。即:提前还本补偿金=提前还本额X提前还款月数X%0,不足 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第五条借款期限、还款方法的变更对于本合约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合约协议甲方 单位机构可以向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申请展期或缩短借款期限,但应事先向合约 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提出申请,经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批准后,双方签订借款期限 变更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借款期限变更后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变 更之日起,贷款利率、罚息利率根据新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约协议约定的规则确 定(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己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在借款期限内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法,但应事先向合约 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提出申请,经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批准后,双方签订还款方法 变更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申请变更借款期限或还款方法的,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 构可以因此相关要求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第六条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和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主要权利和义务(1)有权相关要求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按合约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2)有权相关要求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对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提供的有 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方面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 另有规定及本合约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应按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及个 人信用的资料,保证其向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信息完 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4)应按本合约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5)应按本合约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缴纳本合约协议约定的 各项费用;(6)如要为他人赵武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并征得 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7)应接受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及其授权代理人通过合理方法方式方法对 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8)采用委托扣款方法方式方法还款的,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应按以下相 关要求确保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有效扣款:a、提供真实合法的委托扣款银行账户资料;b、按约定将每期还款额足额存入委托扣款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