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流经营权转让合同.docx
快递物流经营权转让合同甲方(出让方): 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乙方(受让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快递业务 区域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转让标的甲方自愿将独资设立,坐落于 的快递网点(以下简称此网点),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内容1、快递一区县及所辖区乡镇经营权;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站点业务联系号码过户,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各一部;4、无线巴枪;5、片区老客户资源;6、下辖乡镇站点网络明细情况(负责人联系电话,押金,现状);7、甲方在 快递公司的押金5000元过户。8、甲方在协议期内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转让的顺利过渡。三、职工的安置: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 下方式处理: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 承担,与乙方无关。3、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继续冒用 快递旗号,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必要时乙方有权要求 赔偿相关损失。四、债权、债务处理:1、甲方在转让公司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清理好相关债权、 债务。2、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全部业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 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管理 局对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快递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进行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 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1、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 写,双方约定在90日内,乙方分期通过指定的银行账号 ()将合同价款付清。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成功,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自 合同签订日期起,在甲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每30日,向甲 方支付 万元,直至3个月付清全部合同款。六、产权交割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 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 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乙 方将首付款万元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 权转让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与上级 公司的合同变更等,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七、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无权要求返还首付 款;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退还乙方首付款并双倍赔偿。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 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5%0,向对方支 付违约金。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 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 受损失的差额部分。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甲方不得继续以 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双倍赔偿乙方所有出资,并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甲乙双方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需向守约方支 付相当于转让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八、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 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转让前,甲方结清:所有积欠的税款、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等一切费用和所欠债务。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快递公司执 一份。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 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 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5、本合同附件:产权交割确认清单甲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由B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由口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