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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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版).docx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 高频试题:1、多选题 下列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OA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 :恐怖活动案件C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D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 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案件。”据此可知,本题应选ABDo2、单选题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 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 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 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 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 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 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 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 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22、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 :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 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23、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 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 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 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 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 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 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 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 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24、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5、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 :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 :必要的共同犯罪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 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 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 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 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 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26、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 :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o27、单选题 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28、单选题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 :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真金伤B :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C :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D :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29、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B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 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 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o30、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oA:一审法院B:二审法院C :监狱D:公安机关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 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 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 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 正确,B错误。31、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oA :疏忽大意的过失 B: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 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 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 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 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32、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A:一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 选。33、单选题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OA : 3年B : 10 年C : 13 年D : 7年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 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 权利。34、单选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 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 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 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 :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 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 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 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 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 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 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 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 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 确答案。35、多选题A :生产假药,B :故意杀人,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 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c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 害人体健康”为要件,故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 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 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利”为要件,故C项 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 果”为要件,故D项表述错误。36、单选题 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一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 :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应当” 。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 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 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o37、单选题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_A:涉案嫌疑人B:作案嫌疑人C:宽泛嫌疑人D :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D解析略38、单选题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 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39、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 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 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 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 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 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o40、单选题对被判处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A :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五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 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41、单选题 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o被告人 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 :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 :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C :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 :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 节或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 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 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 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42、单选题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诈骗罪 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 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43、单选题盗窃罪属于A :故意和过失犯罪B :过失犯罪C :故意犯罪D :故意或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o44、单选题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oA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 :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D :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 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 A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囚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 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 因此,选项D不正确。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 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 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 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3、多选题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之处包括A:目的相同B :行为的对象相同C:前提相同D:危害来源相同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 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在于:(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 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 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题的选项中,选项AC都 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而选项BD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o4、单选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诬告陷害罪B :诽镑罪C :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 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5、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 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45、单选题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 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 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 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 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 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46、单选题 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一A :管制B :拘役C:刑事拘留D :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47、单选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 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 :诈骗罪B :盗窃罪C :抢劫罪D :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 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 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 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 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 “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 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o48、单选题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 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 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 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 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 :过失致人死亡罪B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C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 :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 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 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49、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 oA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 :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 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 折抵刑期。故本题应选Do50、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A :犯罪客体不伺B :犯罪目的不同C :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 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 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 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 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 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 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ACDo51、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A :犯靠嫌疑人甲, B :犯罪嫌疑人乙, C :犯罪嫌疑人丙, D :犯罪嫌疑人丁,可?犯盗窃罪 犯合同诈骗罪 犯间谍罪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o52、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o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 :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 :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o因此选Do53、单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错误的是oA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B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C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D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 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 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 有罪和处以刑罚。”故C项错误,应选。54、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A :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 :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 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 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 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o55、单选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一A :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 :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C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D :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 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 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 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为犯 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56、单选题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B :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 :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 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 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57、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保险诈骗罪B :虚假理赔罪C :贪污罪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 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 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耿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 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58、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10年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 处无期徒刑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59、单选题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A :死缓B :无期徒刑C :有期徒刑D :管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60、单选题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 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 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 要件是: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 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 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 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