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基本标准 - 副本.docx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基本标准 (参考)感染性疾病科是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整 合后的总称,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不同,所设置的感染性疾病 科承担部分或全面的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科学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病区。一、设置的基本原则1 .远离医院普通门(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 开,标识醒目;2 .建筑规范,内部结构布局流程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 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要求。3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二、设置的基本要求:(一)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发热门诊)1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集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等传染性疾病门 诊和隔离观察室功能为一体;应独立设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 染区分区明确,无交叉,标识明显。2 .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和洁污分区设置,病人与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分 别设置,并设立相对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3 .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等传染病门诊应分别设有挂号、收费、 取药室或共用挂号、收费、取药室,但病人挂号、收费、取药窗口应 分别设在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区域内。4 .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等传染病门诊应分别设置候诊区、诊室、 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和隔离观察室, 做到病人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全部在各自区域内完成; 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5 .基本建设要求:(1)候诊区: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m;两侧 侯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70m。(2)诊室:诊室至少设置2间,即诊室和备用诊室。诊室内净高尺 寸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低于2.60m,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40m,进 深净尺寸不应小于3.60m。(3)放射检查室: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设置防射线屏蔽,防射线屏 蔽应按GBZ1312002民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执行。(4)隔离卫生间: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L10mXL40m,门朝外开, 门闩应能里外开启;宜选用蹲式“下卧式”大便器,大便器旁应装置 “助立拉手”。(5)检验室: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涤池。(6)隔离观察室: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办公室与隔离观察 室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隔离观察室病房门净宽不得小于LlOm,门扇 应设观察窗和物品传递窗口,内设卫生间。二级医院应设置呼吸道(发 热)和肠道等传染病隔离观察床至少各2个病房(2床);三级医院 设置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隔离观察床至少各3-4个病房(3-4 床)。(二)感染性疾病科病区1 .感染性疾病科病区应独立设区,呼吸道(发热)患者和肠道等传染 病患者应分别收住在有实体隔离的不同区域或不同楼层。2 .保持通风良好,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一潜在污染区一污染区,不 能逆流。3 .分区清楚,布局合理,有明显标识,。分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 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潜在 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内走廊等)、污 染区(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外走廊等),三区无交叉。在清 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 冲间,并有实体隔离屏障(如隔离门)。三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 洁区为蓝色线,潜在污染区为黄色线,污染区为红色线。4 .应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呼吸道(发热)患者和消化道患者专用通道, 通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有一定距离。5 .病房内应设卫生间和洗手池。6 .床位设置基本标准:(1)设区的市传染病医院(病区):50万人口(市区人口,下同) 以下城市,设置床位60张;每增加1万人口,增设床位1张。(2)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10万人口(全县人口,下同)以 下的县,设置病床8张;10-20万人口的县,设置病床12张;20-30 万人口的县,设置病床15张;30-50万人口的县,设置病床20张;50-100万人口的县,设置病床30张。三、传染病分诊点的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置相对 独立的传染病分诊点,标识明确,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 离条件。对就诊的发热病人,由导医人员引导至传染病分诊点,并立 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专用救护车转运至设 置发热门诊的医院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