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质押合同.docx
出租车经营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权质第( )号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 年一月一日当户(借款人)/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 号为()的出租车经营权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出租车经营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 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质物1.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台出租车享有的经营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出租车经营权)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 述出租车经营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1.2 “该出租车经营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第二条担保的债权范围2. 1当金(¥:)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 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 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 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 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 于当物的担保范围。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限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出租车经营权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 部债权为止。第四条质押登记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 正、副本由乙方保存。第五条质物的占管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经营权取得文件、证书原件交乙方保管。第六条质权的行使6.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6.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 得价款优先受偿。6.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 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七条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1 .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2 .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7 . 3当金本金。第八条通知与通讯8 . 1 甲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 址,电子邮箱 o9 . 2 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 址,电子邮箱 o10 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 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第九条管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 所地法院管辖。第十条其他约定10. 110. 210. 3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1.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L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 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11.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出租车经营权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第十二条声明条款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 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甲 方(签章):授权代表:乙方(签章):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