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_3.docx
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购买甲方的 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选购产品如下:乙方选购甲方公司生产的 ,数量为 ,单价为 元/件,总价款 元。 二、加工标准:依据客户加工标准加工。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产品的风险负担:产品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自货出甲方公司库房开头,转移至乙方。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按此合同质量标准,以乙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货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六、全部权保留:乙方在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方保留本合同项下全部供货产品的全部权;乙方付清全部货款时,全部权转移至乙方。 七、款项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甲方如逾期发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债权担保:为了确保乙方付款义务的有效履行,乙方应以其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为抵押物设定浮动抵押(详见附件1动产浮动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现有的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连续取得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甲方: 乙方: 产品购销合同2 需方: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_ 联系电话:_ 联系地址:_ 供方: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_ 联系电话:_ 联系地址:_ 甲方因工程需要,拟定由乙方向其供应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一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全都,订立此产品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品名、规格、价格及数量: _。 二、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_ 2、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或代表)现场验收交货。 3、交货时间:按甲方工程进度交货。 三、货款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订金人民币_拾_万元(小写:_元)整。 2、甲方按月支付当月总货款的.100%。 3、供货结束后全部剩余货款一次性结清。 4、订金和货款以现金(或银行打款方式)支付。 四、甲方责任: 1、乙方供应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准时组织卸货,并担当相应费用。 2、甲方有依据合同要求按时付清乙方货款的责任。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组织生产的产品,甲方不得退货。否则担当相应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依据工程进度按时供货,担当上车和运输等相关费用。 2、若有产品因运输缘由造成的损坏,和有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予以甲方退(换)货。 3、向甲方供应相关资料。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全都,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点所在的仲裁委员会裁决。该仲裁为一裁终裁。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产品购销合同3 签订地点:_ 签订时间:_ 供方: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需方: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裂开铝矾土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 二、_ 三、货物名称:裂开铝矾土矿石(以下简称矿石)矿石产地:_交货地点:_ 四、矿石质量要求与供矿数量 1、矿石粒度:矿石粒度小于25mm的比例为90%以上,矿石粒度在25mm至30mm的比例不得超过10%。 2、矿石质量:甲方要求供应的矿石al2o3含量55%,综合a/s(以下简称a/s)5.7,含硫量0.5%, 3、供矿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4、供矿量:本合同每月的供矿量为40000吨以上(以扣除水份后的净重为准)。 五、矿石购销单位: 1、矿石a/s以5.7为基准价,单价为280元/吨,a/s每增减0.1,单价增减1元/吨,在基准价基础上,a/s增加不限,但a/s削减不得低于5.7。当矿石a/s4时,按月结算,按月加权。当矿石加权平均a/s5.7时,需方可按上述条款支付货款;当矿石加权平均a/s5.4时,需方暂预付货款的70%。由于矿石卸车难以区分,供方认可卸车后矿石不能退货的现实,并承诺所供矿石不合格时不索要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运费等费用),需方也不追究不合格矿石对生产造成的损失(如查获弄虚作假或作弊的除外)。 2、以上单价为合格矿石在双方认可的交货地点的交货价格(含运费、装车费、计量费、乡镇出境协调费;不含资源税、增值税) 3、因政府对矿山治理、大路交通运输的整治、人力不行抗拒的外围因素等影响供矿,只能以合同期内的实际供矿净重进行结算。 六、对不合格矿石处理方法: 1、甲方供应的矿石粒度达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按以下条款对甲方进行处理: (1)甲方所供矿石粒度在25 mm至30 mm的比例超过10%,超过部分按8元/吨进行扣款。 (2)甲方所供矿石粒度大于30 mm的超过规定指标(小于20吨/车超过30粒,大于20吨/车超过50粒),按8元/吨进行扣款。 (3)甲方所供矿石粒度在100 mm的.矿石,甲方必需自行检出,否则按100元/块进行扣款。 (4)矿石中混入橡胶、煤硝、沙石等杂物,按200元/车进行扣款。 (5)矿石单批次(以5车为一个批次)附水超过8%,除扣除水份外,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合同期内供矿量的综合a/s7后,水份超标按实际测得水分扣除,最小按3%扣除,不予惩处)。 2、矿石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处理方法:(1)单组样a/s的化验结果:a/s4或al2o352%,不结算,不参与加权平均,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2)al2o3的化验结果:al2o3含量按合同期内进行加权平均,当al2o3含量加权到55%时,为合格矿石,可以结算。当al2o3含量加权到52%al2o355%时,al2o3含量以55 %为基准,每低1%,矿石单价降低3元/吨。al2o3含量按合同期内进行加权平均,当al2o3含量加权到52%时,不结算,不参与加权平均,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 3、矿石含硫量如超标,按以下处理(以单组样化验为处理点):如含硫量大于0.5%(不含等于),乙方对这组矿石按30元/吨进行扣款,但这组矿石假如a/s 7、al2o3 55%时,其中a/s、al2o3指标只要一项达到前述要求,就可以进行参与加权平均。 4、甲方供矿过程中,不得在运输车辆中接受夹心的方式组织铝土著人矿运到乙方堆场,否则当质检部门在同一车上抽查两种颜色以上的矿石时,如前后或内外a/s差值低于2.0时,以低值结算,如前后或内外a/s差值相差2.0以上时,乙方有权对该车矿石作罚没处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矿石的计量、取样及化验: 1、计重:矿石重量以双方认可的开曼铝业公司原料磅房出具的磅单为准。 2、取样及破样:双方托付开曼铝业公司对甲方供应的矿石每车取样,3车组成一个综合样,裂开缩分后形成化验样品。质检3车取样后,由甲方对这3车样进行上锁封存,每天由质检站组织甲方统一开锁破样,每天开锁破样的时间为:13:00-14:00,17:00-18:00,21:00-21.30,如因甲方未能准时开锁,导致样品不能准时裂开,化验结果延误,责任由甲方担当。 3、样品封存:甲乙双方共同对缩分好的样品进行(用于成分分析)封存,甲方可以当场取走一份留样,如甲方代表在封存副样时不在现场,视作甲方自愿放弃,乙方取样人员有权连续封存副样,作为复检依据,并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4、检验:以开曼铝业公司的化验结果为准。 5、复检:如甲方对开曼铝业公司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化验结果出来后10日内提出复检(超过10日未提出复检视为甲方认可化验结果)。双方人员共同确认检验批次副样作为检验样,统一检验方法,在双方人员的监督下在原开曼铝业公司化验室做复检,其化验一次有效。 八、结算方式; 1、重量结算:开曼铝业公司开具矿石磅单中的过磅重量,扣除水份(指附着水)为结算重量。 2、结算批次:甲方所供矿石按朋为一个结算批次。 3、结算方式:乙方为保证甲方资金正常流转,甲方所供矿石每20xx砘可作为一个预付批次,当矿石加权平均a/s5.4时暂预付货款的70%;当矿石加权平均a/s5.7时且化验结果已出则预付货款的90%;剩余货款,甲方待达到结算批次后向乙方进行结算(如甲方供应增值税、资源税税票,税费由乙方担当),乙方在确认后款项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需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初始月按当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给履约方。 十、其他 1、本合同双方均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而且都已实行合理的方式提请其它各方留意合同中全部免除其义务或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其他各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2、假如需方价格、质量要求、取样、结算方式等有所调整,本合同自调整之日起按新的调整要求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 乙方:_ 日期:_ 产品购销合同4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供方:需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全都签订合同,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需方将合同金额的10%预付至供方指定账户,剩余90%在发货前付清,供方在1个月内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2、包装要求: 标准纸箱包装,符合大路运输或长途海洋运输的要求。 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2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至需方场地。 4、工艺、验收标准: 供方依据需方的生产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进行选购生产,需方派出技术人员在供方现场并在供方检验人员关心下参与产品质量检验,如需方有对产品铭牌、包装等有特殊要求,请提前通知供方。 5、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所供应的组件产品为正档A类组件,符合TUV中的技术规范与要求,组件的详细运行条件、规范、主要参数及组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若组件产品未能满足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产品。 2)由于内在质量、工艺和选用材料等因素,造成产品本身消逝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包修服务(非上述缘由导致的质量问题除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担当。 3)10年因材料及制作产生问题的全部客诉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担当,平均+03W正公差。12年保证90%功率剩余,25年保证80%功率剩余,排解客户不正值使用缘由所造成的全部超出此功率保障的损失由需方担当费用。 6、合同保密: 买卖双方、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合同及其任何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为商业机密,不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否则,违约方应对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7、违约责任: 双方签约后,供方供应发货方案并义务准时足额交付货物,假如由于供方不能准时交货缘由导致需方担当损失,供方负责全额赔偿。法律规定的不行抗力状况除外。 8、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申张权利方可在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诉。因诉讼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诉讼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担当。 9、生效及其他: 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特别授权托付人签字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托付代表: 托付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产品购销合同5 甲方(买方):_ 乙方(卖方):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货物买卖事宜,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款式 _。 二、付款条件,现金支付 2.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作为预付款,即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 2.2货物运输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后,甲方验货成功后,支付剩余的货款7630元给乙方。即RMB:(大写:人民币:_元整。);公司名称:_账号:_开户银行:_。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需用电汇或支票把货款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四、交货方式 4.1交货期间:自收到订金确认之日后为_日。 4.2交货地点:_。 五、货物运输、包装等费用 5.1货物的运输费、包装费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5.2因甲方缘由不能提货而造成货物需要存仓的,仓储费用由甲方担当。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6.1假如甲方在检验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觉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乙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假如甲方发觉大小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乙方也应供应退换货服务。 6.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所交产品匀为合格且符合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订金后开头生效,甲乙双方始履行合同条例。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无正值理由拒收货物、拒交货款的,则乙方不退还已收货款。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乙方无正值理由拒交货物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货款,并向甲方交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3乙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合同总额价款的2的违约金。 8.4因不行抗力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不担当违约责任。 九、其它条款 9.1甲方未付清合同总价款前,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全部权仍属乙方。 9.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七日内甲方需将预付款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汇至乙方帐户。 9.3全部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任凭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9.6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产品购销合同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诚信自愿、公正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协商全都达成以下瓷砖购销合同,双方必需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及单价(单价不含税费及加工费)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及相关企业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在天内将本合同全部产品,依据乙方要求交付至。 四、运输方式及装卸费用担当:甲方负责送货至交货地点,并担当费用,卸货费用由乙方担当。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交货验收后付款 六、施工事项:甲方不负责瓷砖的铺贴及安装。乙方铺贴瓷砖时请谨慎,要依据包装箱上“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发觉质量问题准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在施工中的瓷砖损耗甲方不负责。但为了保证工程效果和质量,甲方在“有时间和力气”范围内关心乙方跟踪监督施工。 七、剩余瓷砖退换事项:剩余瓷砖单一型号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不泡水、不沾水泥、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进行退换,否则甲方不接受退换。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预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商定,补充商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7 购货方(甲方):_ 销货方(乙方):_ 签定地点:_ 签定日期:_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恳切守信、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宗旨和原则,甲乙双方进行了友好的协商,并达成全都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二、交货地点 _ 三、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_市内地点。如甲方要求以物流方式发货则费用由甲方担当,且乙方不担当货运风险。 四、验货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4.1甲方应准时验货,若质量或数量有异,甲方应在收货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处理,逾期或布料一经裁剪或后加工即视为验收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2非质量问题甲方不能退货,若因质量问题需换货或退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退货单到乙方,征得乙方同意方可退换。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担当。 4.3因存在合理批差,每批大货到甲方请准时检验布面质量、颜色、缩水率等数据,若发觉特殊,请准时与乙方沟通处理。双方协商达到全都后甲方方可生产。若甲方擅自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担当。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付货款_%定金,余下货款下个月结清。 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长期有效,如需修改或废除,,甲乙双方须同时签名盖章确认,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广州市地方法院诉讼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本。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产品购销合同8 销方:无锡机械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P1 购方:中铁电气化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 年 月 0 日 双方购销产品,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交货日期、备注。 二、 机械技术要求:详细参见系统方案。 结算方式及期限:调试合格验收后一周内付清. 三、 包装标准及费用:包装方式 简 易;包装费用由 销 方 负责。卸车及就位由购方负责。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 销方 担当;收货单位:中化局集团器材有限公司 收货地址: 购方工厂 五、 质量保证: 1)正常操作下,机械整机免费保修年,超出长三角地区,销方只负责损坏的零配件费用。 2)保修期内,购方应按销方供应的产品技术数据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由于购方错误使用(或)人为缘由、自然灾难及不行抗力消逝产品质量问题,自负其责。 3)供应有关维护数据,指导文件及使用说明书及整套技术参数数据。 4)购方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验收,如对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应从收到货物之日起 叁 天内提出,对于必需安装或运转才能发觉质量问题的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为 十五 天,并保管销方产品及资料,逾期视为默认。 六、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立补充协议。 2)如因购方未能依据合同要求付款而引起纠纷,销方有权收回所销物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担当。 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合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担当违约责任。 5)执行本合同消逝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9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正,自愿和恳切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数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见购货单位人员签单为据! 其次条:质量标准 1.所供货物皆供应产品出厂合格证 2.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以甲方收到货物签字之日起计. 第三条::交货方式 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为乙方担当.如货到 现场因甲方缘由造成货物未能签收,来回运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 依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先支付乙方总货款的30%即5940大写(伍仟玖百肆拾元整)乙方将灯具产品送达甲方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安装调试好后,甲方则一次性付清 乙方剩余的70%货款即13860大写人民币: (壹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 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向甲方供应一般发票。 第五条:售后服务 1.乙方在产品质保期内应供应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在质保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能准时(以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维护. 2.如因甲方人为缘由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修理后将向甲方收取符合当时市场价格的材料和人工费. 3.乙方所供应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均达到国家消防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履行.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正值理由中途退货,甲方则依据本合同货款总额偿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3.如甲方未依据合同商定时间向乙方付款,乙方则每日向甲方收取依据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利息. 第七条:协商事项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缘由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证明并准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决争议书之日起三十五日内争议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终止 双方执行完本合同且无争议,或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商标、供应厂商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按国标,从供货日起质保贰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供方送至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阅历收合格支付70%,余款待工程验收支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方。 十、如需供应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商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担当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非违约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商定事项:由供方供应的以上货物需方在正确的.使用状况下,由于质量缘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产品购销合同1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金属硅一事,达成全都看法,签订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Fe0.75,钙0.4,铝0.6,精干净净、干燥,无粉末、无硅渣,无破袋及其他杂质。 三、包装标准:吨袋包装(每袋净重1000kg),包装不回收。 四、货款结算方式:成都新都区货运大道千晖停车场交货,合同签订需方交6万定金,货到成都需方见货后全款付清,税票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快递给需方。 五、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必需认真履行合同,若供方未按时交货或需方未按合同商定支付货款,则依据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对违约方从违约之日起收取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案:供需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双方书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包括传真件)。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产品购销合同12 销货方: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 签约地点:_ 1、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需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方案支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实行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2、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行抗拒的缘由,的确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缘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支配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3、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准备,或以国家定价准备。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4、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准备。 5、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6、商品包装,必需结实,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7、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准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8、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9、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全都看法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10、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全部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关心时,甲方应乐观供应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觉问题,应准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刻详细检查,准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刻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11、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觉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宝贵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觉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争论,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削减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_元以下、残损在_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12、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准时妥当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接受“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状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接受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1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患病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担当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担当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