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_T 1176-2019 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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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_T 1176-2019 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技术规程.docx
备案号:正在报建设部备案之中DB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76-2019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urban river ecologicaltreatment facilities2019-09-04发布2020-03-01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urban river ecologicaltreatment facilitiesDB33/T1176-2019主编单位: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浙江问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施行日期:2 0 2 0 年3 月1 日前言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 年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 号)的规定,规程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经验,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共分 9 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生态型护岸;5.水生植物;6. 原位处理设施;7. 异位处理设施;8. 养护安全;9. 档案管理。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执行过程中,由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231 号市政管理大厦,邮政编码:310003),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浙江问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局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桃花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楠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和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一腾建设有限公司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宏瑜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康乐建设有限公司恒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蔡国强 钟 峥朱 岩 何起利 金富根 刘克贞 陈爱朝 陶 卓余海汪国英 韦星任 钟宇池 陈 锦 马荣芳 李孝胜 吴劼 徐坚麟 钟江波王春华 殷影 叶伟武 郑建东 叶茂勇 徐玉裕 吴青霞 王雯雯 蓝勇健潘 毅 陆婷 王靖文 张 君张红霞 吴姜潭本规程主要审查人:胡红文 赵宇宏 游劲秋 张可佳 彭洪 褚金雷查人光周永潮II目次1 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生态型护岸. 55水生植物. 65.1一般规定. 65.2挺水植物. 65.3浮水植物. 75.4沉水植物. 76原位处理设施. 96.1一般规定. 96.2生态浮岛. 96.3人工强化生物膜. 96.4曝气设施. 107异位处理设施. 117.1一般规定. 117.2排口一体化处理设施. 117.3旁路循环净化设施. 117.4人工湿地. 128养护安全. 149档案管理. 15附录 A城镇常用植物种植水深及密度表 . 16附录 B生态治理设施巡检记录表 . 18本规程用词说明. 20引用标准名录. 21条 文 说 明. 22III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 12Terms. 23Basic Requirements. 44Ecological Revetment . 55Aquatic Plant. 65.1General Provisions . 65.2Emergent Aquatic Plant. 65.3Floating Plant . 75.4Submerged Plant . 76In-situ Treatment Facility . 96.1General Provisions . 96.2Ecological Floating Island. 96.3Enhanced Biological Membrane . 96.4Aeration Facilities . 107Ectopic Treatment Facility . 117.1General Provisions . 117.2Outlet Integrated Treatment Facility . 117.3Bypass Circulating Purification Facility . 117.4Constructed Wetland . 128Maintenance safety. 149Data management. 15Appendix AWater Depth and Density Table of Plants Commonly Used in Cities and Towns. 16Appendix BPatrol Inspection Record Table of Ecological Treatment Facilities . 1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 20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1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2IV1总则1.0.1为规范浙江省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的养护管理,促进河道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的养护。1.0.3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12术语2.0.1城镇河道urban river course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范围内的河流。2.0.2河道生态治理设施river ecological control facilities为满足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要求,专门设置于水体内或河岸的治理设施的总称,包括生态型护岸、水生植物、原位处理设施和异位处理设施等。2.0.3养护maintenance对城镇河道的生态治理设施进行巡检、保洁和维护等活动的总称。2.0.4生态型护岸ecological revetment在具备岸坡防护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具有河水与土壤相互渗透、一定的植物生长条件和生态恢复功能以及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和自然景观效果的护岸结构形式。2.0.5挺水植物emergent aquatic plant下部或基部沉于水中,根或地茎扎入泥中生长,茎、叶挺出水面的水生植物。2.0.6浮水植物floating plant叶浮于水面,根附着在底泥上或整个植物都漂浮在水面上的水生植物。2.0.7沉水植物submerged plant植物体全部位于水层下的营固着生活的水生植物。整个植株沉入水中,茎生于泥中,叶多为狭长或丝状,根通常不发达或退化。2.0.8原位处理设施in-situ treatment facility对需生态治理的水体就地进行处理的设施。一般指生态浮岛、人工强化生物膜和曝气设施等。2.0.9生态浮岛ecological floating island利用可漂浮材料为载体,将水生植物或陆生植物栽植到富营养化水域中,利用生态学原理,降解水中的 COD、氮、磷的含量的人工浮岛。2.0.10人工强化生物膜enhanced biological membrane微生物(包括细菌、放线菌、真菌及微型藻类和微型动物)附着在人工水草等表面生长后形成的黏泥状薄膜及其载体的总称。2.0.11曝气设施aeration facilities向水体中充入空气(或氧气)加速水体复氧过程,以提高水体溶解氧水平,恢复或增强水体中好氧微生物活力的装置。2.0.12异位处理设施ectopic treatment facility对需生态治理的水体异地进行水处理的设施。一般指排口一体化处理设施、旁路循环净化设施和人工湿地处理设施等。2.0.13排口一体化处理设施 outlet integrated treatment facility2针对河道沿岸排口流出的污染浓度较高的来水进行预处理和净化,水质达标后排入河道内,削减排口污水对河道污染的处理设施。2.0.14旁路循环净化设施bypass circulating purification facility通过异位处理的方式,直接抽取河道水体,然后通过设置在河道旁侧的设施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出水排放至河道,如此构成循环的设施。2.0.15人工湿地artificial wetland利由人工建造和控制运行的与沼泽地类似的地面,主要利用土壤、人工介质、植物、微生物等,通过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对来水进行处理的一种技术。33基本规定3.0.1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应以保护河道设施完整性、保持生态多样性、促进河道水质改善为目标。3.0.2城镇河道生态治理设施养护应做到安全、环保、规范和高效。3.0.3养护单位应制定生态治理设施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应急养护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设施设备的储备及管理。3.0.4养护单位应配置与从事养护作业相匹配的作业设备和养护工具,且应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制度。3.0.5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应满足养护工作需要。养护单位应对养护人员定期进行养护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养护人员,严禁上岗作业。3.0.6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时,应明确双方责、权、利和技术、资金等保障措施。同时应对河道生态治理设施的养护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养护质量定期进行评估。3.0.7各类生态治理设施的运行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其功能、性能无法满足应用和管理要求,经养护后仍无法达到或满足要求时,应进行维修。4序号项目保洁与维护要求维护保洁1植被型护岸植物存活率未达标应进行补种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因病虫害造成植被死亡时,应撤出后再喷洒杀虫剂,并进行相应的补种定期浇水灌溉定期修剪与清理2石材型护岸结构完好、表面平整叠石松动、塌陷、隆起的区域应固定、整理石笼铁丝变形或断裂应修理或更换3木材型护岸木桩、木栅缺损应更换,防腐层应完好,如防腐层损坏,应进行修复桩和栅栏的完整性、稳定性破损处应进行修补4纤维型护岸生态袋外形完好,无填充物外漏,如外形污损或填充物外漏应替换或修补连接扣有松脱时,应对其进行紧固序号项目内容方法频次1植被型护岸植物生长情况,护岸结构、外观是否被破坏,护岸上有无垃圾等目测并进行记录全数进行巡查,陆上巡查宜1次/日,水上巡查宜1次/2日2石材型护岸3木材型护岸4纤维型护岸4生态型护岸4.0.1生态型护岸养护不应破坏周围环境。4.0.2当护岸出现孔洞空隙、地表裸露等病害时,应恢复原状。4.0.3生态型护岸的巡检应符合表 4.0.3 的规定。表4.0.3生态型护岸巡检4.0.4生态型护岸的保洁与维护应符合表 4.0.4 的规定。表4.0.4 生态型护岸保洁与维护4.0.5涉及生态型护岸的结构问题影响安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规定执行。5序号项目与内容保洁与维护要求1水位控制参见附录A表A.0.2中规定2施肥生长较弱时,应根据情况适当施肥。施肥时宜优先选择叶面肥料,添加粘着剂,进行叶面喷洒3修剪日常修剪枯黄、枯死和倒伏植株应进行修剪定期修剪冬至后至立春萌动前应对枯萎叶片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为距河面或地面0.1m为宜春、夏季1次/月去除扩张性植物和死株,并适当修剪、挖除过密植株4病虫害防治将死亡植株撤出,并进行相应的补种;植物有严重病虫害时,应撤出后再喷洒杀虫剂处理5整洁除杂定期去除杂草,除草时不应破坏植株根系生态浮岛上种植的挺水植物,不应破坏浮岛单体根据季节的不同确定挺水植物除草的频次保洁清理杂物或垃圾6植物补植根据景观及水质改善需要对缺损植株补种7植物更换生态浮岛上种植的挺水植物应定期更换更换时将种植篮内的植株连根取出,再用利刀分出一株,重新植入种植篮内植物更换后应定期检查,植物坏死时应将根系全部取出并补种同种植物8植物保护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巡检,防止人为采摘和折损等影响植株生长的行为序号项目内容方法频次1挺水植物水位目测并进行记录1次/日2生长情况3杂草4病虫害5植物保护6整洁5水生植物5.1一般规定5.1.1水生植物养护应包括对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沉水植物的养护。5.1.2养护单位应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定期修剪枯黄、枯死和倒伏的植株,清理植物周围的杂物或垃圾,保持整洁。5.1.3养护单位应做好日常的养护工作,及时分株或补种植物,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5.1.4挺水植物在霜降前应进行收割。5.2挺水植物5.2.1挺水植物补植时,茎和叶应保持在常水位以上。5.2.2挺水植物的巡检应符合表 5.2.2 的规定。表5.2.2挺水植物巡检5.2.3挺水植物的保洁与维护应符合表 5.2.3 的规定。表5.2.3挺水植物保洁与维护6序号项目与内容保洁与维护要求1水位和种植密度控制参见附录A表A.0.3中规定2施肥生长较弱时,应视情况适当施肥。施肥时宜优先选择叶面肥料,添加粘着剂,进行叶面喷洒3日常修剪枯黄、枯死植株和过密枝叶应修剪4种植网框植物的修剪及打捞对超出网框外围的植物进行修剪5打捞种植网框内的浮水植物,打捞面积为网框面积的1/56漂浮植物过密清理人工打捞清除部分植株7枯萎植物和枝叶打捞应对枯萎植物和枝叶进行打捞8整洁清除岸边浅水区的挺水类杂草,并采用人工打捞方法去除水面的漂浮物,清理垃圾,保持整洁9植物补种补种的植株应在品种、数量上与原先保持一致。补植后,应在一定时间内对该区植物进行关注10病虫害防治应将植株的病虫害部分完全剪除带离,在规定场所进行烧毁,并根据病害原因用药11植物保护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巡检,防止人为采摘和折损等影响植株生长的行为序号项目内容方法频次1浮水植物水位目测并进行记录1次/日2种植网框植物生长情况3漂浮植物密度4枯萎植物和枝叶5杂草6病虫害7植物保护8整洁序号项目内容方法频次1沉水植物水体透明度目测并进行记录1次/日2水位3生长情况4杂草5.3浮水植物5.3.1浮水植物应补植在充足阳光的位置。5.3.2浮水植物的巡检应符合表 5.3.2 的规定。表5.3.2浮水植物巡检5.3.3浮水植物的保洁与维护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表5.3.3浮水植物保洁与维护5.4沉水植物5.4.1补植的沉水植物补植的高度不应高于河道常水位。5.4.2沉水植物的巡检应符合表 5.4.2 的规定。表5.4.2沉水植物巡检5.4.3沉水植物的保洁与维护应符合表 5.4.3 的规定。7序号项目与内容保洁与维护要求1水体透明度保持沉水植物生存环境宜控制在0.5m至2m范围内;城镇河道水体透明度宜控制在水深的2/32水位控制当水深在0.5m以下,沉水植物不应露出水面超过24小时,并不应曝晒于阳光下3植物收割根据沉水植物种类的不同,对长出水面影响航道通行或景观的沉水植物、死株适时进行收割,收割方式为机械收割或人工打捞4植物补植植物种植密度参见附录A表A.0.1中规定分析成活率较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或按原设计要求进行补植5整洁清除水体表面植物及非目的性沉水植物,清理垃圾,保持整洁表5.4.3沉水植物保洁与维护8序号项目与内容保洁与维护要求频次1植株生长情况参照本规程第5章水生植物养护规定执行1次/日2载体不缺失、不松散、保持完整性依损坏程度进行修补或更换浮岛单体,同时补种植物/定期更换链接口或扎带牢固稳定定期检查生态浮岛的固定情况,有脱落应固定牢固台风、大风大雨天气及强泄洪前后2-3天漂浮不搁浅水位涨落或其它原因导致浮岛搁浅时,应将其推入水中复位/3整洁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整洁1次/日序号项目内容方法频次1位置生态浮岛位置是否偏移观察并进行记录1次/日2载体不缺失、不松散、保持完整性牢固稳定漂浮不搁浅3整洁性植株是否有枯叶整洁性序号项目内容方法频次1人工强化生物膜人工强化生物膜生长情况观察并进行记录1次/季2人工强化生物膜载体的稳定性、完好性1次/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