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DTA 005-2023 粤地优品 评价通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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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GDTA 005-2023 粤地优品 评价通用要求.docx
ICS 03.120.20CCS A 00团体标准T/GDTA0052023粤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Guangdong local high-quality goods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evaluation2023 - 07 - 01 发布2023 - 07 - 01 实施广东商标协会发 布T/GDTA 0052023目次前言 .III引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评价对象及评价原则 . 14.1 评价对象 . 14.2 申报主体 . 24.3 评价原则 . 25 评价要求 .25.1 基本要求 . 25.2 评价指标要求 . 25.3 评价规则 . 36 评价流程 .36.1 组织申报 . 36.2 提交申报 . 36.3 初审 .36.4 专家评审 . 36.5 公示 .36.6 结果确认和公布 . 37 证书与标志管理 . 37.1 使用 .37.2 停用及撤销 . 4附录 A(规范性) 粤地优品评价细则 .5附录 B(资料性) 评价指标证明材料 .7附录 C(规范性) “粤地优品”证书 . 8IT/GDTA 005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广东商标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商标协会、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永华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区新塘粮食管理所有限公司、英德市茶业行业协会、潮州市仰韩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汕头市知识产权协会、广东省风土地理标志产业研究院、广州星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韵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华泓越企业管理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学章、李静、朱双喜、吴臻焯、刘敏、米煜妍、卓蕾、李永华、王汉桥、傅永强、罗淑贤、林楚溪、罗英锋、李柯养、曾雯洁、官永爱、王晓燕、高颖怡、张晨、黄星。IIIT/GDTA 0052023引言为服务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区域品牌,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和区域品牌知名度,持续推进区域优势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文件。V类别产品说明A类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产权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且应获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对应产品知识产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批准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且应获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B类正在申请地理标志的广东本土产品已向知识产权部门正式提交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或正式提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资料,且已发布能反映对应产品特色的技术标准。C类广东省内市级以上老字号企业的传统产品应提供相应老字号证书和申报产品与老字号关联性证明(说明)材料,且已发布能反映对应产品特色的技术标准。广东省内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产品应提供相应非遗证书和申报产品与非遗关联性证明(说明)材料,且已发布能反映对应产品特色的技术标准。D类其他具有岭南特色、品质优良的广东本土产品应提供证明其具备岭南特色、品质优良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已发布能反映对应产品特色的技术标准。T/GDTA 0052023粤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开展粤地优品评价活动的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要求及评价流程等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粤地优品评价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粤地优品 Guangdong local high-quality goods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质量优良,在广东本土种植、养殖的农产品或依广东传统工艺制作、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食品或工艺品。4 评价对象及评价原则4.1 评价对象4.1.1 粤地优品的评价对象应为在广东本土种植、养殖的农产品,或依广东传统工艺制作、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食品或工艺品。4.1.2 表 1 中对应类别的产品可申报粤地优品。表1 评价对象分类1T/GDTA 00520234.2 申报主体粤地优品评价的申报主体应为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相应申报产品的生产者、品牌运营商、被授权的经销商或合作社等组织。对于已获得地理标志相关称号/登记的产品,申请人应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授权使用企业或组织。4.3 评价原则粤地优品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自愿性原则:由申报主体自愿提出评价申请,或同意参与评价;独立性原则:应独立于利益相关方开展评价;客观性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来开展评价;公正性原则:应秉持公正公平态度,不带有任何形式的偏见;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和理论科学合理,评价结论具有客观依据。5 评价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申报产品及申报主体应符合 4.1 中评价对象及 4.2 中申报主体的要求。5.1.2 产品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5.1.3 属于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证书。5.1.4 申报主体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件或重大违法记录,无较重大质量事故或卫生、环保事故。5.1.5 产品应符合对应国家强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且一年内无抽查不合格记录。5.1.6 申报主体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广东省质量信用、食安信用等信用分类监管中的 C 类或 D 类监管。5.2 评价指标要求5.2.1 评价指标分类粤地优品的评价指标分为质量评价、岭南特色评价、市场评价、发展评价等四个指标。5.2.2 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包括横向质量比对、标准比对、监督抽查等三个指标。5.2.3 岭南特色评价岭南特色评价包括独特性、地方特色、历史传承、文化融入等四个指标。5.2.4 市场评价通过市场份额、产品影响力、产品溢价水平、产品推广、纳税总额、申报产品占申报主体总营收贡献率等指标开展申报产品的市场评价,评价申报产品在同类型产品中的竞争力及销售前景。5.2.5 发展评价发展评价包括单位及产品荣誉、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信用分类、商标注册、获批专利、标准化活动等指标。2T/GDTA 00520235.3 评价规则满足基本要求,定量评价达180分且岭南特色指标得分不低于65分的产品,可评为“粤地优品”。粤地优品评价细则按附录A。6 评价流程6.1 组织申报评价机构组织发起粤地优品评价活动时,应对外公示粤地优品评价依据、评价对象、申报时间等关键信息,明确相关评价指标所需的申报材料。6.2 提交申报申报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评价活动通知及评价依据相关要求上报申报材料(评价指标证明材料参照附录 B),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对评价活动存在疑虑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咨询,确保申报条件符合要求。6.3 初审评价机构依据5.1中的基本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核情况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产品不予参评。6.4 专家评审评价机构根据座谈会、实地调研、调查问卷获得的信息,结合申报主体提交的证明材料,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不少于三人。6.5 公示经专家评审通过,拟纳入粤地优品名单的,由评价机构通过广东商标协会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共平台、新闻媒体等发布纳入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6.6 结果确认和公布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评价机构应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裁定;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裁定通过的,评价机构对结果进行确认,批准授予申报主体和产品“粤地优品”证书(按附录 C),并对外公布,给予宣传推广。7 证书与标志管理7.1 使用7.1.1 粤地优品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后,获评主体应于到期前两个月内提交复审材料,经复审通过后可继续推广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主办方应公示其证书失效,不得继续推广使用。7.1.2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如下:a) 获评主体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其证书和标志;b) 获评主体可在通过评价的产品相关的服务、包装、广告宣传及经营场所等使用其证书和标志;c) 获评主体不得利用“粤地优品”标志误导公众,使公众认为该主体的其他产品也通过粤地优品3T/GDTA 0052023评价;d) 获评主体发生重大变更时,未经主办方确认,不得继续使用证书及标志。7.2 停用及撤销发生以下情况,颁证机构应撤销相关证书,作出停止其使用标志的决定,并予以公示:a) 获证组织主动请求撤销;b) 在证书有效期间,获评主体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由评价机构核定后责令整改。6 个月未见明显效果的,主办方经过审议,应暂停或撤销其“粤地优品”称号,收回证书,并予以公示;c) “粤地优品”称号被暂停的,其获评主体在完成相应整改后,可向主办方申请恢复称号。主办方经过审议后,可裁定是否恢复称号,并将裁定结果予以公示。裁定恢复的,应归还证书;d) “粤地优品”称号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获评主体及产品三年内不应参与“粤地优品”评价。三年届满后,可重新申请参与“粤地优品”评价;e) 其他应撤销的情形。4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细则定性评审/定量打分基本要求资质符合 5.1.1 中对评价对象的基本要求Y/N法律法规符合 5.1.2 中对产品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Y/N产品认证符合 5.1.3 中产品强制性认证等认证要求Y/N无质量安全事故符合 5.1.4 中无质量安全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等要求Y/N产品质量安全符合 5.1.5 中产品检测和监督抽查要求。Y/N信用符合 5.1.6 中申报主体及产品无重大失信记录的要求Y/N质量评价(70 分)横向质量比对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质量性能优秀,处于同类产品先进水平(2025 分)25 分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质量性能优秀,处于同类产品上等水平(1520 分)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质量性能较好,处于同类产品中上水平(1015 分)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质量性能一般,处于同类产品中下水平(010 分)标准比对申报产品执行标准高于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要求(15 分)15 分申报产品执行标准高于行业标准要求(10 分)申报产品执行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处于同等水平(6 分)申报产品执行标准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3 分)监督抽查条件 1:申报产品(近三年)条件 2:申报主体(近三年)得分 a30 分有监督抽查且无不合格记录有监督抽查且无不合格记录30 分无监督抽查记录有监督抽查且无不合格记录25 分无监督抽查记录无监督抽查记录20 分有监督抽查且无不合格记录有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15 分无监督抽查记录有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10 分有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0分岭南特色评价(100 分)独特性申报产品具备明显区别于同类产品的特征,种植、养殖或制作环境非常独特,具有非常突出的食用、药用或工艺价值(2025 分)25 分申报产品具备稍显区别于同类产品的特征,种植、养殖或制作环境较为独特,具有较为突出的食用、药用或工艺价值(1020 分)申报产品具备略显区别于同类产品的特征,种植、养殖或制作环境略为独特,具有少量突出的食用、药用或工艺价值(010 分)地方特色申报产品带有明显广东地方特色属性,在市场上形成了强烈的地域关联特征(2030 分)30 分申报产品带有一定的广东地方特色属性,在市场上形成了一定的地域关联特征(1020 分)申报产品带有较少的广东地方特色属性,在市场上形成了较少的地域关联特征(010 分)历史传承申报产品种植、养殖或制作历史悠久,具备较深的历史传承(2025 分)。25 分申报产品种植、养殖或制作历史较长,具备一定的历史传承(1020 分)申报产品种植、养殖或制作历史较短,具备较浅的历史传承(010 分)文化融入申报产品承载了部分岭南文化,较好的融合了文化属性与人文气息,两者相辅相成、交相辉映(020 分)20 分T/GDTA 0052023附 录 A(规范性)粤地优品评价细则粤地优品评价细则如表 A.1 所示。表 A.1 粤地优品评价细则5市场评价(60 分)市场份额申报产品销售范围较广,在细分行业内具备较高的市场地位,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010 分)。10 分产品影响力申报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影响力,品牌美誉度较好(15 分)15 分申报产品在全省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影响力,品牌美誉度较好(10 分)申报产品在市级及以下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影响力,品牌美誉度较好(5 分)产品溢价水平相较于市场同类产品,产品溢价水平较高(溢价在 30%以上)(710 分)10 分相较于市场同类产品,有一定溢价(溢价低于 30%)(16 分)相较于市场同类产品,产品低于同类均价(0 分)产品推广通过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广告投放、新闻报道、信息传播等活动,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户外媒体(路牌、海报等)、网络媒体宣传推广及其他新兴媒体形式(每项 3 分)上限 10 分纳税总额申报主体纳税总额位于国内行业前 10%(10 分)上限 15 分申报主体纳税总额位于省内行业前 10%(7 分)申报主体纳税总额位于省内行业前 30%(4 分)申报主体纳税总额未进入省内行业前 30%但每年纳税超过 1 万元(1 分)其他(0 分)申报产品占申报主体总营收贡献率近三年保持 50%以上(10 分)近三年保持 30%以上(7 分)近三年保持 15%以上(4 分)近三年保持 5%以上(1 分)其他(0 分)发展评价(70 分)单位及产品荣誉获得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省市级老字号、农业文化遗产、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地理标志称号/认可/证书,被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及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非物质文化传承遗产证书,获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荣誉或平台情况(国家级及以上 8 分,省级 5 分,市级 3 分)上限 20 分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及实验室认可(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体系等)(每项 3 分)上限 6 分质量信用分类申报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列为质量信用/食安信用等信用分类监管中的 A类(10 分)或 O 类(3 分)10 分商标注册申报主体取得申报产品的商标专有权利,商标状态稳定(10 分)10 分申报主体未取得申报产品的商标专有权利,商标状态存在风险(0 分)获批专利发明专利(每项 6 分)上限 24 分实用新型专利(每 2 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 1 分)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每项 12 分),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每项 12 分,参与减半,下同)、行业标准(每项 8 分)、地方标准(每项 4 分)及团体标准(每项 2 分),自我声明企业标准(每项 1 分)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 12 分,省级 8 分,市级 4 分a 需同时满足条件 1、2 方可对应得分。T/GDTA 0052023表 A.1 粤地优品评价体系(续)6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证明材料基本要求资质对应的地理标志证书、地理标志商标授权文件、老字号证书、非遗证书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自我声明材料产品认证CCC 证书无质量安全事故自我声明材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官方公布的监督抽查信息信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粤品通”小程序信用分类截图质量评价横向质量比对质量比对报告(覆盖自身产品及市面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标准比对执行标准信息、检测结果及与相应标准指标的比对报告监督抽查官方公布的监督抽查信息岭南特色评价独特性论述报告(分指标论述)、相关书籍文献(地方志、年鉴、农业志等)、报刊等地方特色历史传承文化融入市场评价市场份额销售区域证明材料、产品销量数据及同类产品销量数据报告产品影响力问卷调研报告产品溢价水平产品售价及同类产品均价数据报告产品推广年度推广计划、实施案例、推广经费证明、媒体推广记录(如直播带货)等纳税总额财务报表申报产品占申报主体总营收贡献率发展评价单位及产品荣誉相关荣誉证书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认证证书质量信用分类“粤品通”小程序信用分类截图商标注册商标注册证获批专利专利证书标准化活动标委会、协会的证明文件,标准文本,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记录注:生产许可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老字号证书、非遗证书等材料涉及时才需要提供。T/GDTA 0052023附 录 B(资料性)评价指标证明材料表 B.1 中给出了各评价指标对应的证明材料。表 B.1 评价指标证明材料7T/GDTA 0052023附 录 C(规范性)“粤地优品”证书“粤地优品”证书见图 C.1。图 C.1 “粤地优品”证书_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