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_T 2512-2022 水利对象分类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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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_T 2512-2022 水利对象分类规范.docx
ICS 35.040CCS P 55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5122022水利对象分类规范Classification specification of water objects2022 - 07 - 22 发布2022 - 08 - 22 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T 251220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信息宣传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荣绩、金宣辰、陈捷、黄康、程哲远、金路熠、焦创、庞周烨、王云翔、邱雁、魏杰。本标准首次发布。IDB33/T 25122022水利对象分类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对象分类、相互关系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对象的管理和数字化应用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1643公民身份号码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SL 26201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T 2132020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SL 5702013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技术术语3术语和定义SL 262012、SL/T 2132020、SL 5702013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水利对象water objects在水事管理与活动过程中所涉及其事权范围内的自然实体、水利设施和管理概念等,例如:河流、水库大坝、水资源分区等。来源:SL/T 2132020,3.13.2水利对象分类classification of water objects将水利对象划分为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监测站(点)和其他管理对象等4个抽象类,每个抽象类又划分为若干实体类的过程及其划分结果。来源:SL/T 2132020,3.23.3水利对象编码coding of water objects按照水利对象编码规则,给水利对象实体类中具体对象赋予唯一代码的过程。来源:SL/T 2132020,3.33.41DB33/T 25122022水利对象代码code of water objects按照水利对象编码规则,形成在水利信息化领域内唯一的水利对象标识。来源:SL/T 2132020,3.44水利对象分类4.1总体要求水利对象分类应满足下列要求:对象分类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需求改变时能方便扩充、合并,并可进行动态调整;不同对象分类形成的对象实例,空间上不能完全重叠;不同对象分类间能按规则建立关系。4.2水利对象分类本标准对SL/T 2132020中6.1.3已有的42个实体类进行扩展,共形成81个水利对象实体类:a)江河湖泊抽象类包括:流域、河流、湖泊和其他水域等 4 个实体类;b)水利工程抽象类包括:水库、水库大坝、水电站、灌区、渠(沟)道、取水井、水闸、渡槽、倒虹吸、泵站、涵洞、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窖池、塘坝、山塘、山塘大坝、蓄滞洪区、堤防、海塘、圩区、治河工程、丁坝、顺坝、盘头、护岸、淤地坝、橡胶坝、溢洪道、隧洞、涵管、坝下埋管、坝身孔洞、虹吸管、闸门及启闭设施、水力发电机组、发电厂房、升压站、压力前池、喷微灌工程、闸站、堰坝、水塔、分洪口门、旱闸和管网等 46 个实体类;c)监测站(点)抽象类包括:水文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坡面径流场、小流域控制站、小流域综合观测站、供(取)水量监测点、水事影像监视点、径流小区、集流桶(池)、测流缆道、测流堰、水工程安全监测点和涌潮监测站等 13 个实体类;d)其他管理对象抽象类包括: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土保持区划、河湖管理范围、岸线功能分区、采砂分区、河段、堤段、险工险段、水源地、取水口、排水口、退排水口、取用水户、退排水户、河长段、湖长段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 18 个实体类。具体水利对象分类按照附录A。5对象分类相互关系5.1总体要求水利对象分类的相互关系可包括关联关系、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具体范例见附录B。5.2关联关系两个水利对象分类在工作运行或空间位置上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那么两者宜构成关联关系。5.3聚合关系两个水利对象分类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并且部分不依赖于整体而存在,整体是包含部分的集合,两者具有各自独立的生命周期,那么两者宜构成聚合关系。聚合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联关系。5.4组合关系2序号水利对象分类水利对象分类代码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完整分类代码江河湖泊RL1流域RL001RL0012河流RL002RL0023湖泊RL003RL003*4其他水域RL004RL004水利工程HP5水库HP001HP0016水库大坝HP002HP0027水电站HP003HP0038灌区HP004HP0049渠(沟)道HP005HP00510取水井HP006HP00611水闸HP007HP00712渡槽HP008HP00813倒虹吸HP009HP00914泵站HP010HP01015涵洞HP011HP01116引调水工程HP012HP01217农村供水工程HP013HP01318窖池HP014HP01419塘坝HP015HP01520蓄滞洪区HP016HP01621堤防HP017HP01722圩区HP018HP018DB33/T 25122022两个水利对象分类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整体是部分存在的必要条件,部分对于整体而言,整体消亡,部分随之消亡,整体对于部分而言,不随部分的消亡而消亡,那么两者宜构成组合关系。组合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联关系。6水利对象分类代码6.1分类代码格式水利对象分类代码格式应按照 SL/T 2132020 中 6.2 的相关要求。6.2分类代码SL/T 2132020 中的 42 个已制定分类代码的水利对象实体类应沿用它们的分类代码,新增的 39个水利对象实体类的分类代码应在相应抽象类中进行拓展,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见表 1。表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3序号水利对象分类水利对象分类代码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完整分类代码23治河工程HP019HP01924淤地坝HP020HP02025橡胶坝HP021HP021*26溢洪道HP022HP022*27隧洞HP023HP023*28坝下埋管HP024HP024*29坝身孔洞HP025HP025*30虹吸管HP026HP026*31闸门及启闭设施HP027HP027*32涵管HP028HP028*33水力发电机组HP029HP029*34发电厂房HP030HP030*35升压站HP031HP031*36压力前池HP032HP032*37喷微灌工程HP033HP033*38闸站HP034HP034*39堰坝HP035HP035*40水塔HP036HP036*41分洪口门HP037HP037*42旱闸HP038HP038*43管网HP039HP039*44山塘HP040HP040*45山塘大坝HP041HP041*46海塘HP042HP042*47丁坝HP043HP043*48顺坝HP044HP044*49盘头HP045HP045*50护岸HP046HP046监测站(点)MS51水文监测站MS001MS00152水土保持监测站MS002MS00253供(取)水量监测点MS003MS00354水事影像监视点MS004MS004*55坡面径流场MS005MS005*56小流域控制站MS006MS006*57小流域综合观测站MS007MS007*58径流小区MS008MS008DB33/T 25122022表 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续)4序号水利对象分类水利对象分类代码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完整分类代码*59水工程安全监测点MS009MS009*60测流缆道MS010MS010*61测流堰MS011MS011*62集流桶(池)MS012MS012*63涌潮监测站MS013MS013其他管理对象EX64水资源分区EX001EX00165水功能区EX002EX00266水土保持区划EX003EX00367河湖管理范围EX004EX00468岸线功能分区EX005EX00569采砂分区EX006EX00670河段EX007EX00771堤段EX008EX00872险工险段EX009EX00973水源地EX010EX01074取水口EX011EX01175退排水口EX012EX01276取用水户EX013EX01377退排水户EX014EX014*78河长段EX015EX015*79湖长段EX016EX016*80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EX017EX017*81排水口EX018EX018注:序号列中带*的为新增水利对象。DB33/T 25122022表 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续)7水利对象编码7.1代码结构除取用水户、退排水户,本标准中所涉及水利对象代码结构应符合 SL/T 2132020 中的要求,水利对象代码由 3 个代码段构成,包括表示水利对象类型的 5 位分类代码、表示具体水利对象的 12 位实例代码和 1 位校验码。代码结构见图 1。本标准中所涉及水利对象的分类代码应符合本文件第 6 章的相关要求。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个人时其对象代码按 GB 11643 的规定执行;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单位时其对象代码按 GB 321002015 中第 4 章的规定执行。5DB33/T 25122022T1T2T3T4T5 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 X校验码水利对象实例代码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图1水利对象代码结构图7.2水利对象实例代码7.2.1概述一般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分为流域水系型、行政区划型和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三种型式。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应符合 SL/T 2132020 中第 7 章的相关要求。7.2.2流域水系型适用于河流、湖泊、流域、其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等5类水利对象。7.2.3行政区划型适用于水库、水库大坝、水电站、灌区、渠(沟)道、取水井、水闸、渡槽、倒虹吸、泵站、涵洞、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窖池、塘坝、山塘、山塘大坝、蓄滞洪区、堤防、海塘、圩区、治河工程、丁坝、顺坝、盘头、护岸、淤地坝、橡胶坝、溢洪道、隧洞、涵管、坝下埋管、坝身孔洞、虹吸管、闸门及启闭设施、水力发电机组、发电厂房、升压站、压力前池、喷微灌工程、闸站、堰坝、水塔、分洪口门、旱闸、管网、水文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坡面径流场、小流域控制站、小流域综合观测站、供(取)水量监测点、水事影像监视点、径流小区、集流桶(池)、测流缆道、测流堰、水工程安全监测点、涌潮监测站、河湖管理范围、采砂分区、河段、堤段、险工险段、水源地、取水口、退排水口、河长段、湖长段、排水口等70类水利对象。7.2.4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适用于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土保持区划、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4类水利对象。6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江河湖泊流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或汇水区域。包含钱塘江、苕溪、运河、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独流入海小水系、出省河流十个类别。河流陆地表面宣泄水流的通道,是江、河、川、溪的总称。包括河流源头至河口全段。包括河流源头至河口全段。湖泊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水体或在天然洞穴中具有开扩自由水面的地下水体。陆地上水域面积 0.50 km²以上及跨省、市的贮水洼地,包括湖、漾、荡等。其他水域除河流、湖泊、山塘、水库、渠(沟)道、蓄滞洪区以外的水域。水利工程水库在河道、山谷、低洼地有水源或可从另一河道引入水源的地方修建挡水坝或堤堰,形成的蓄水区域。3总容积不低于 10 万 m 的蓄水区域。水库大坝水库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是截河拦水形成水库的水工建筑物。溢洪道从水库向下游泄放洪水,保证工程安全泄水的一种建筑物。隧洞穿山开挖建成的封闭式输水道。涵管一种埋设于地表以下的管道。坝下埋管埋设在土石坝下面或内部,进口设控制闸门的洞形或管形过水结构物。坝身孔洞位于重力坝或拱坝的坝体内,进口淹没于正常蓄水位以下,用于泄洪、放空或输水的构筑物。虹吸管利用虹吸作用输水的输水管。闸门及启闭设施设置在水工建筑物过水孔口上,用于控制水流的通、断或调节流量的结构物和开启、关闭闸门所用的机械。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综合体。水力发电机组水电站上每台水轮机与配套的发电机联合而成的发电单元,是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主要动力设备。发电单元包含辅助设备。发电厂房水电站中安装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和各种辅助设备的建筑物。SL/T 2132020 为“厂房”。升压站用于布置升压变压器,以及室外断路器、刀闸、线路、避雷、互感器等电气设备的场所。表A.1 水利对象分类表7DB33/T 25122022AA附 录A(规范性)水利对象分类表表A.1规定了水利对象抽象类和实体类的分类及释义。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水利工程压力前池引水明渠末端扩大加深的水池,由拦污栅、池体、前池挡墙、闸门及启闭机等主要部件或设施组成。灌区具有一定保证率水源和统一管理主体,由完整灌溉排水工程系统控制及其保护的区域。喷微灌工程根据作物的需水要求,对灌溉水进行处理后,通过低压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特殊灌水器,将水和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以较小的流均匀准确地输送到作物根部附近的土壤表面或土层中去的灌水设施。水闸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的水工建筑物。渡槽渠道跨越其他水道、洼地、道路及铁路时修建的桥式立交输水建筑物。泵站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动力机械的抽水装置及其辅助设备和配套建筑物所组成的工程设施。闸站水闸和泵站的综合体,同时具有水闸和泵站的功能。渠(沟)道具有自由水面的人工水道,是输水工程的一种。取水井以动力机械(含内燃机、电动机或其他动力机械)带动水泵抽取地下水的井。倒虹吸以倒虹吸管形式敷设于地面或地下用以输送渠道水流穿过其他水道、洼地、道路的压力管道式交叉建筑物。涵洞埋设在填土下面具有封闭型断面的过水建筑物。引调水工程为满足供水、灌溉、生态需水要求,跨流域水系、跨区域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向广大农村居民点和分散农户供给生活和生产等用水,以满足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日常用水需要为主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亦称村镇供水工程。窖池采取防渗措施拦蓄、收集天然来水,用于农业灌溉、农村供水的蓄水工程。一般包括水窖、水窑、水池、水柜等形式。塘坝在地面开挖修建或在洼地上形成的拦截和贮存当地地表径流,用于农业灌溉、农村供水的蓄水设施。山塘依据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山塘指毗邻坡地修建的、坝高 5m 以上且具有泄洪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总3容积不足 10 万 m 的蓄水工程。山塘大坝山塘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是截河拦水形成山塘的水工建筑物。蓄滞洪区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或分泄洪峰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为防御异常洪水,利用沿河湖泊、洼地或特别划定的地区,修筑堤及附属建筑物蓄滞洪水的区域。DB33/T 25122022表 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8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水利工程堤防沿河、渠、湖、海或行洪区、蓄滞洪区、围垦区的边缘修筑的挡水建筑物。海塘为防御风暴潮(洪)水和波浪对防护区的危害而修建的堤防工程,又称海堤。圩区在河、湖、洲滩及滨海边滩近水地带修建堤防所构成的封闭生产和生活区域。SL/T 2132020 为“圩垸”。治河工程为稳定河槽、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丁坝由河岸伸入河道形似堤坝能将水流挑离河岸的河道整治建筑物。顺坝大致与河岸平行的、引导水流与下游平顺衔接的河道整治建筑物。盘头修筑于堤岸迎溜顶冲地段的小型顺水坝。护岸为保护江河湖海堤免受水流、风浪、海潮侵袭和冲刷所采取的工程措施。淤地坝在水土流失地区多泥沙沟道中,以控制沟道侵蚀、拦泥淤地、减少洪水和泥沙灾害为主要目的的坝工建筑物。橡胶坝向锚固于底板上坝袋内充水(气)形成控制其升降的,用于调节上下游水位差的可变溢流堰。堰坝河流上用于抬高上游水位的顶部过流堰。水塔用于储水和配水的高耸结构,用来保持和调节给水管网中的水量和水压。分洪口门分蓄洪水而在堤防上预留的过流缺口。旱闸在防洪大堤的码头、渡口、交通通道处设置,方便堤内外行人及车辆穿越,在发大水时关闭闸门起到防洪作用的水工建筑物。管网用于输水和配水的管道系统。监测站(点)水文监测站为收集水文数据而在河、渠、湖、库上或流域内设立的各种水文观测场所的总称。包括水文站、水位站、降水量站、水面蒸发站、水质站、土壤墒情站、地下水站(井)、水生态等。水土保持监测站为收集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状况、危害、措施及水土保持效益等数据而设立的各种水土观测场所的总称。坡面径流场在特定的闭合区域内,对降雨特征、土壤侵蚀以及产流、产沙过程进行的定性观测和定量测量。小流域控制站在试验小流域控制断面建立的测流设施以及附属设施、保护设施的总称。小流域综合观测站集成坡面径流观测场和小流域控制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保护设施的总称。DB33/T 25122022表 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9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监测站(点)径流小区对坡地水土流失规律进行定量研究的一种测验设施。一般由边埂、边埂围成的小区、集流槽、径流和泥沙集蓄设备、保护带及排水系统组成。集流桶(池)坡面径流小区产流产沙收集和测量实施。测流缆道能把水文测验仪器送到测验断面任一指定位置的索道,是水文设备的一种。测流堰小流域控制站的控制断面测量径流量的设施。水工程安全监测点为收集水工程位移、形变、渗流渗压等安全状态数据而设立的监测或观测点。供(取)水量监测点为计量各类取用水设施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用、排、退水量而设立的监测或观测点。水事影像监视点为水事活动服务的影像监视点,包括视频监视点和图像监视点。涌潮监测站主要用于观测河流涌潮情况的监测站点。其他管理对象水资源分区以流域水系单元为基础,能反映水资源和其他自然条件地区差别,适当考虑行政区划且便于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规划的单元划分。水功能区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与水环境状况,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在相应地表水域内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区域。水土保持区划根据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危害,以及水土保持功能和水土流失防治需求的区域相似性和区域间差异性进行的水土保持区域划分。河湖管理范围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依法划定的河流、湖泊的水事管理区域。岸线功能分区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岸线功能规划区域,分为开发利用区、控制利用区、保留区和保护区。采砂分区采砂规划确定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允许从事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含淘取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等活动的地区范围,分为禁采区和可采区。河段根据管理需要或河流河床演变特点,对河流进行的分段划分。根据管理需求和河床演变特点,将河流按行政分区、功能重要性等进行的划分。河段应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堤段根据管理需要,对堤防进行的管理区间划分。险工险段河道堤防上存在着不利于堤防防洪安全的隐患所在工程和堤段。DB33/T 25122022表 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10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其他管理对象水源地为满足饮用、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对水资源需求在河流、湖泊或水库上划定的地表水集中供水水源区域,分为河流型、湖库型水源地;或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区域,包括地下集水建筑物(包括各类地下水井、集水廊道及饮泉工程等)相对集中分布,并且能保证水量和水质长期、经济、安全供给的区域。取水口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向河道外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门。排水口将雨水或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水体的构筑物。退排水口直接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排放或经过污水处理后排放的设施口门。取用水户在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地下等自然水体直接获取生产生活用水的单位或个人。退排水户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地下等自然水体直接排放的单位或个人。河长段根据河长制管理要求设置的河流管理单元。河长段应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以实际河长分段设置为准。湖长段根据湖长制管理要求设置的湖泊管理单元。湖长段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以实际湖长分段设置为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并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范围,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总称。DB33/T 25122022表 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11DB33/T 25122022BB附 录B(资料性)水利对象关系范例B.1关联关系水闸能关联河流,在UML类图中用箭头表示,见图B.1。河流水闸图B.1关联关系B.2聚合关系水闸是灌区的组成部分,水闸不依赖于灌区而存在,在UML类图中用空心菱形箭头表示,见图B.2。灌区水闸图B.2聚合关系B.3组合关系水库大坝是水库的组成部分,水库大坝依赖于水库而存在,在UML类图中用实心菱形箭头表示,见图B.3。水库水库大坝图B.3组合关系_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