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豫祥商混有限公司 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
资源ID:94755837
资源大小:12.71MB
全文页数:89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封丘县豫祥商混有限公司 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封丘县豫祥商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453300建设地点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备案部门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020-410727-30-03-045046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21水泥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3333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1月一、 项目由来封丘县豫祥商混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经营范围包括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水泥制品的销售等。现有项目为:“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由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7年9月29日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新环表审2017153号,于2019年1月由企业完成自主验收。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封丘县豫祥商混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的闲置场地,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2个水泥罐仓,属于未批先建,并于2020年5月28日经封丘县生态环境局处罚,处罚决定书及处罚单见附件。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2018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31条“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名录规定:该类别的项目全部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本项目环评由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建设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依据环评导则要求,结合工程规模和生产工艺,在收集和查阅相关资料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及备案相符性分析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生产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通过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727-30-03-045046(详见附件)。本项目情况与产业政策一致性分析见下表:表1 项目与产业政策一致性分析名称条款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鼓励类/经查无相关条款本项目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九、建材1、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60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8、15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本项目为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不属于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八、建材24、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本项目不属于手工切割加气或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不属于淘汰类(落后产品)/经查无相关条款本项目产品为混凝土不属于本项目与备案内容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2 本项目与备案内容一致性分析名称备案内容本项目情况一致性建设地点新乡市封丘县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处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一致投资500万元500万元一致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一致建设性质扩建扩建一致主要建设内容产品规模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一致生产设备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储存罐、石粉净化系统等间歇式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储存罐)、石粉净化系统、板框压滤机一致生产工艺上料计量搅拌灌装石粉净化上料计量搅拌灌装一致三、项目建设与土地性质相符性本项目厂址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场地进行扩建生产,不新增占地。根据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用地规划图,该项目占地属于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可行(详见附图)。四、厂址及周围环境本项目厂址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项目四周环境为:项目南侧、北侧、西侧为农田,东邻封荆路,路东为农田。距离本项目厂界较近的敏感点有:西北2168m的大娄提村、北130m的小齐寨村和1316m的小娄提村、东北860m的雅宝寨村和2222m的前大章村、西南778m的朱寨村和1688m的水驿村、南718m的老齐寨村。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如图1所示。图1 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五、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项目基本概况见下表:表3 项目概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封丘县豫祥商混有限公司3产品方案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4项目地址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5占地面积13333 m26总投资(万元)5007定员与工作制度员工10人,从现有中调剂、单班制(8小时)、年工作日220天2、项目组成情况本项目主要组成及建设情况见下表:表4 项目组成及建设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数量、规模或要求备注1主体工程原料库1座,占地面积约9500m2新建2配套工程办公楼1栋,占地面积面积约270m2依托现有3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备及罐车冲洗废水沉淀池、砂石分离器依托现有石粉净化废水三级沉淀池+板框压滤机新建进出车辆清洗水轮胎清洗池、沉淀池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有组织原料库在锥形下料器的上方安装三面围挡密闭式集气罩,石粉净化器设置集气罩收集装置,将粉尘收集后通入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新建原料罐废气分别经罐顶袋式除尘器治理后经1根高于罐顶3m(距地面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搅拌配料废气搅拌处于密闭状态,配料仓上方下料口安装密闭式集气罩、搅拌机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通过负压收集至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项目场地硬化;设置砂石运输车洗车区,清洗运输车辆;原料堆场四面封闭、正面开门设置密闭性较好的硬质推拉门,进出门设置喷淋除尘装置;生产区洒水降尘;砂石等原料运输加盖篷布。依托现有噪声治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固废治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板框压滤机处理的泥饼一般固废堆场10m2新建4公用工程水厂区自备水井/电当地统一供电/3、主要生产设备表5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个)备注1间歇式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皮带输送机/2输送2混凝土搅拌机HZS180C型/2包括配料仓和搅拌仓3储存罐水泥罐/200t4物料储存粉煤灰罐/200t1矿粉罐/200t14石粉净化器/1净化石粉5板框压滤机/1废泥除水4、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量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见下表:表6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量序号名称单耗kg/m3年用量(t/a)备注1水泥30018万水泥罐车、罐仓2粉煤灰804.8万罐车、罐仓3矿粉603.6万罐车、罐仓4石粉16610万含量:95%砂石、5%泥,汽运至原料库内堆放5石子100059.6万汽运至原料库内堆放6砂土80050.8万汽运至原料库堆放7高效减水剂73000外购、罐仓8絮凝剂15沉淀池污水沉淀9水12010.8万厂区水井10电/76万度当地统一供电注:企业混凝土产品质量不能够满足商家的要求,故本项目外购石粉经水洗后,仅作为原料供厂区生产使用,来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并承诺石粉水洗后不外售。不同型号的混凝土,其密度也不同,一般大约在2200-2500kg/m3,本项目混凝土的密度取2400 kg/m3。本项目原料总量为146.8万吨,则原辅材料与产能相符,符合物料平衡。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石粉:石粉是加工碎石时经筛分后剩下的粒径小于5mm的所有物料的总体。本项目外购石粉经水洗后,仅供厂区生产使用,不得外售。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外购石粉的含泥量约为5%,生产所需石粉的含泥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中“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和1%”要求。本项目外购石粉需先经过水洗后,检测含泥量、泥块量符合要求后再投入生产使用。絮凝剂:絮凝剂可分为无机絮凝剂和有机絮凝剂,无机絮凝剂包括无机凝聚剂和无机高分子絮凝剂,有机絮凝剂包括有机高分子絮凝剂、天然有机高分子絮凝剂、微生物絮凝剂等。絮凝沉淀法是选用无机絮凝剂(如硫酸铝)和有机阴离子型絮凝剂聚丙烯酰胺(PMA)配制成水溶液加入废水中,会产生压缩双电层,使废水中的悬浮微粒失去稳定性,胶状物相互凝聚使微粒增大,形成絮凝体,到一定体积后即在重力作用下脱离水相沉淀,从而去除废水中的大量悬浮物,从而达到水处理效果。高效减水剂:主要用于减少拌合物用水量、提供混凝土强度等。本工程减水剂为聚羧酸母液,主要由聚氧乙烯醚大单体、不饱和酸和磺酸基单体经自由基聚合而成。六、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与新环2015342号文的对照分析本项目与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201534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照分析见下表: 表7 与通知对比分析一览表项目与本项目相关条文项目情况对比新乡市主体功能区分工业准入优先区:我市范围内的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人民政府规范设立的专业园区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属于农产品主产区。不属于城市人居功能区:新乡市市区(含平原城乡一体示范区)、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不属于农产品主产区: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不含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和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属于禁止开发区本项目位于新乡封丘县,不涉及不属于新乡市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封丘县荆隆宫乡北孙庄村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4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的区域本项目距封丘县荆隆宫乡北孙庄村水厂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距离为4000m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污染防治(控)重点单元水污染卫河流域:新乡市区、新乡县、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不属于大气污染新乡市域全部属于重金属污染新乡县、凤泉区(铅镉污染控制区)不属于工业项目分类二类工业项目: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不含水泥制造、建筑及卫生陶瓷、石墨、碳素制品。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制造,不属于水泥制造、陶瓷、石墨、碳素制品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属于通知内划定的农产品主产区,本项目与农产品主产区的环境准入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8 与农产品主产区环境准入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内容本项目情况对比结果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除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肉禽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粪便处理、部分餐饮场所以及核与辐射项目外,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不属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不符合简化审批程序的条件严控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建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合省、市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不属于严控项目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在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区域内不予审批屠宰、酿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且废水无法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从现有中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不在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区域内。不属于严控重污染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通知中所列不予审批的项目,符合审批条件。2、本项目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88号)(简称2019-2020秋冬季攻坚方案)对比分析本项目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照分析见下表:表9 与2019-2020秋冬季攻坚方案对比分析与本项目相关条文本项目情况文对比结果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南130米,属于“2+26”城市。符合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2020年12月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压减力度。山东、河南积极推进10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压减工作。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行业,属于建材行业,生产过程不使用淘汰产能对应的设备。符合24.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鼓励各地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要求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本项目建成后按照环保要求在厂区内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生产区及厂区大门口处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2019-2020秋冬季攻坚方案相关要求。3、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的对比分析2019年4月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与本项目相关的为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本项目情况与其相关内容的对比情况见下表:表10 与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对比分析专项方案通知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本项目情况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全流程治理、精细化管控的理念,建立全省无组织排放治理清单,明确各行业污染治理规范要求,完善安装在线监控措施,细化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进行核查验收,强力推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合力治污。本项目按照建材行业污染治理规范要求进行治理,并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措施。二、工作目标2019年10月底前,全省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本项目目前石子、砂土等物料存于密闭原料库;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状原料为密闭料罐贮存,厂区道路已硬化,已安排定时进行洒水清扫,出口处已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裸露土地已绿化到位。企业准备在生产输送过程中将传送带建棚密闭,并将按照相关环保政策文件要求,在厂区内安装视频、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项目建设后,将严格按照“五到位、一密闭”进行管理。三严格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各企业对照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和“一企一策”治理清单,认真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对无组织排放污染进行提标治理,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五到位、一密闭”。本项目对照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和“一企一策”治理清单,认真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对无组织排放污染进行提标治理,满足“五到位、一密闭”要求。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十五、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一)料场密闭治理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2、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6、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1.项目所有物料均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2.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均在密闭原料库内;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4.地面全部硬化,并进行及时清扫,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5.项目配料仓和下料工序均配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6.原料库上方安装固定式喷雾抑尘设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散逸。(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1、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2、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4、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1.项目砂石等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传送带输送,砂石等物料落料位于密闭原料库,落料上方安装三面围挡密闭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散逸;项目石粉物料运输至原料库中采用固定式喷雾抑尘设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散逸;2.皮带输送机在密闭廊道内运行,锥形下料口采用三面围挡密闭集气罩收集,配料仓上方下料口安装密闭式集气罩、搅拌机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对落料粉尘进行收集;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厂内无露天转运散状物料;4.除尘器卸灰区封闭,所卸物料经包装袋收集后经人工转运至原料库后回用于生产。(三)生产环节治理1、上料口半封闭并安装除尘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产尘节点安装封闭集尘装置并配备处理系统,厂房内设置喷干雾抑尘措施;2、产生 VOCs工序应有完善的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3、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1.搅拌机搅拌过程密闭,配料仓上方下料口安装密闭式集气罩、搅拌机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厂房内设置喷干雾抑尘措施;2.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VOCS排放;3.生产车间内无散放原料,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过程在封闭搅拌楼内进行,均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四)厂区、车辆治理1、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2、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3、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1.项目按照要求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2.对厂区道路定时洒水清扫;3.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设置高压冲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设置轮胎清洗池,清洗水经轮胎清洗池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1、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2、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1目前企业准备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厂区内安装视频、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2.目前企业准备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相关要求。4、本项目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对比分析本项目存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应符合通知中“新乡市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的相关内容,具体对比分析如下:表11 本项目与通知对比分析一览表通知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二、治理目标2019年10月底前,通过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推动全市涉气企业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本项目对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实现“五到位、一密闭”。符合附件:新乡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规范5.1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要求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行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本项目砂、石均进行密闭储存,水泥、粉煤灰、矿粉为密闭罐仓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密闭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原料库内设有洒水、喷雾抑尘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均封闭,配备除尘设施,车间无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位于密闭原料库内,设有喷雾抑尘装置进行抑尘;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厂区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现有工程中物料受料点(下料)废气未进行收集,评价提出物料受料点设置三面围挡密闭集气罩。符合6.1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6.1.1料场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各类生产和加工企业的粉状和粒状物料要全部仓储,料仓可为棚仓和柱形仓,原则上禁止露天存放物料。本项目原料砂土、石子、粉煤灰、矿粉等粉状和颗粒状物料进行密闭储存,无露天存放物料。符合6.1.2破碎机、筛分机、雷蒙磨、球磨机、搅拌机、配料机等生产粉尘控制措施搅拌机:必须全部位于密封车间内。搅拌机加料口安装顶部集气罩或侧吸装置。间歇性生产搅拌机采用干法搅拌的必须全密封,出料口加装软接套,并安装集气收尘罩或侧吸装置。湿法搅拌物料含水率达到20%以上的湿法搅拌,可不要求密封。项目搅拌机位于密闭搅拌楼内,配料仓上方下料口安装密闭式集气罩,罩面能够覆盖整个起尘区,罩内保持负责负压状态,收集的含粉尘气体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属于间歇性生产,搅拌机全密闭,搅拌机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对粉尘进行收集并与布袋除尘器相连,生产期间要保持负压状态,出料口加装软接套,不出现粉尘逸出现象。 符合6.1.3粉状物料皮带、管道输送跑冒粉尘控制位于室外的物料输送皮带,应建设皮带廊或进行全封闭。位于室内输送直径小于1cm以下物料的传输皮带必须封闭,物料跌落处加装雾化喷淋抑尘设施或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物料输送管道不的有锈蚀、破损现象,接口处不得漏风跑冒粉尘。本项目皮带输送均位于密闭车间内,同时皮带也进行封闭,物料跌落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生产过程物料输送管道无生锈、破损以及跑冒粉尘现象。符合6.1.5粉状物料卸车、装运扬尘控制煤炭、砂石、矿石、粉煤灰、石膏、粘土采用敞开式车辆运输,必须采用湿法装车。砂石、矿石、粘土装运尽量提高含水率,无法增加含水率的,装车过程中同步使用雾泡抑尘。粉煤灰原则上使用罐车运输,物殊情况使用敞开式车辆运输的,粉煤灰仓卸灰口必须加装喷水加湿装置,加湿量以粉煤灰自卸灰口至车厢底部的跌落高不起尘为准。其它粉状物料可以加湿的,参照粉煤灰装车方式。项目砂、石等原料运输过程使用毡布覆盖,砂、石装运保持一定的含水率,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粉料采用罐车运输。符合6.1.7粉状物料储罐呼吸口粉尘控制措施粉状物料储罐呼吸口原则上全部加装自动清灰、便于维护的脉冲袋式除尘器,逐步淘汰维护困难的筒状过滤式除尘器。项目粉状物料罐仓呼吸口装有自动清灰、便于维护的脉冲袋式除尘器。符合6.1.8除尘器除灰防扬尘措施火电、冶金等行业大型除尘器除尘灰应使用气动或螺旋方式输送,小型除尘器卸灰口要加装软联接。除尘灰必须直接卸入密封容器或包装袋内,避免形成二次扬尘污染,严禁敞开卸灰。本项目除尘器卸灰口加装软联接。除尘灰必须直接卸入密封包装袋内,避免形成二次扬尘污染。符合6.1.9废弃产品、原料的管理石膏、炉渣、污泥、炉窑检修废渣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一般废弃固体废物要全部在固定位置堆存,并达到三防(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要求:一是堆存地面必须硬化,二是除车辆出入口,四面设置不低于物料最大高的的围档;三是堆存场所必须建设顶棚,防止雨淋流失,含水率小于20%的,需进行覆盖。堆存于全封闭料棚内可不覆盖。本项目粉尘在除尘器暂存,经卸灰口卸入密封包装袋内,所卸物料经人工密闭转运至原料库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固废直接综合利用。本项目一般废弃固体废物全部在固定位置堆存,并达到三防(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要求:一是堆存地面必须硬化,二是除车辆出入口,四面设置不低于物料最大高的的围档;三是堆存场所必须建设顶棚,防止雨淋流失,含水率小于20%的,需进行覆盖。堆存于全封闭料棚内可不覆盖。符合6.1.10厂区路面、地面扬尘控制措施厂区和通向主干公路道路必须全部硬化。道路打扫频次每班不得少于一次,抛洒物落地时间不得过1小时,办公区和非运道路地面尘土量不得大于15克,货运道路每平方米地面尘土量不得大于30克,全天保持路面湿润无明显积尘。厂区空地要进行绿化,不得有裸露土地。本项目厂区和通向主干公路道路全部硬化。评价提出道路打扫频次每班不得少于一次,抛洒物落地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办公区和非货运道路地面尘土量不得大于15克,货运道路每平方米地面尘土量不得大于30克,全天保持路面湿润无明显积尘。厂区空地要进行绿化,不得有裸露土地。符合6.1.11车辆冲洗管理经营性煤场、矿石堆场、砂石加工、商砼等有物料棚的企业,在物料棚出入口必须建设自动轮胎冲洗台,物料棚出入口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在厂区出入口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车辆出厂轮胎冲洗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本项目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车辆出厂轮胎冲洗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符合七、无组织废气收集排气筒高度要求除天燃气锅炉烟囱为8米高度的要求处,其它所有排气筒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低15米,环评中有规定的,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本项目排气筒为高于罐顶3m(距地面不低于15m)。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通知的要求。5、本项目与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比分析本项目与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简称新乡市三年行动方案)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2 与实施方案对比分析实施方案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6.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治理完成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建立管理台账;对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对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属于建材行业,生产过程在封闭搅拌楼内,对易产生粉尘的粒状物料储存于封闭原料库,粉状物料为密闭罐仓贮存。生产过程按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并建立管理台账。符合25.强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加大各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2018年10月底前,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料堆场无组织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属于建材行业,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进行要求,粒状物料储存于封闭原料库,粉状物料为密闭罐仓贮存,可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实施方案相关要求。6、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新乡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对比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新乡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2010号)中的新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3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对比分析一览表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5.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管理,强化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逐步构建起“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管理新框架,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省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产能置换规定,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不需要进行产能置换,生产过程不涉及工业炉窑。符合27.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国道、省道及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推广湿扫作业模式,科学合理洒水抑尘。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国道、省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堆厂、料堆、土堆等苫盖抑尘措施。加强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的管控力度,对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项目厂区道路硬化,并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裸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洗车平台四周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符合51.实施应急运输响应2020年10月底前,对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煤炭、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进行筛查,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涉大宗货物运输的企业合理安排运力,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外,原则上禁止国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物料。各地相关部门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应急运输响应执行情况。本项目按照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安装厂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不使用国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物料。符合52.强化季节性生产调控2020年9月底前,制定季节性生产调控方案,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焦化、水泥、耐材、陶瓷、砖瓦窑、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难以完成停产的,对污染较重、排放较大、区域产能过剩的行业,结合生产特点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预先调整生产计划,实施秋冬季生产调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本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要求调整生产计划,实施秋冬季生产调控。符合56.完善工业企业监测监控体系强化工业企业科技监管。建立省、市、县三级视频监控平台,持续深化工业企业“一密闭、六到位”建设,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空气质量监测站、污染源在线监测、TSP自动监测、降尘缸监测、无人机等科技监管手段,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监控。企业应按照相关环保政策文件要求安装视频、污染源在线监测、TSP自动监测等监控设施。符合57. 开展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继续推进应急管控清单中排污单位用电监管设备安装和联网,管控清单内不能安装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要实现用电监管全覆盖、全联网,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