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docx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和临 床抗菌药物不良反应,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提高医疗质量, 根据卫 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临床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 理原则及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目标要求,在广泛征求临床及智能科室专家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医院药事管理 委员会专家讨论通过后执行。1、抗菌药物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 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 ,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便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 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 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 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例如万古毒素、第四代头抱菌 素、碳青霉烯类等。2、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 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 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 治疗(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该类药物适应证 或适 应人群使用,并应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监督检 查,批准 后方可使用。(4)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具有严格临床应用指 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医 师签名。(5)严重感染、免疫力低下的病人发生感染时可参照有关规定直接使用二线以上的抗菌药物。当有细菌培养及药敏实验结果时,应及时调整治疗用药方 案。(6)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 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且病历中及时记录使用原因分析。 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1)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遵循相关基本原则和适应证。(2)抗菌药物使用仅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 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3)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4)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病菌 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住院 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 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5)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 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 性脑膜 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 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6)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 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的抗菌药物O(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 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O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0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 病原菌感染。O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0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O 5具有协同抗菌作用的药物可联合应用,如青霉素类、头他菌素类及其他B内酰胺类与氨基酸甘类的联合。联合用药尚可减少毒性大的抗菌药的剂量 ,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喀咤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 ,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 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 不良反应将增多。(8)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单药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量,最多 不得超过7天(特殊病种用药除外);遇有不良反应时应做好记录,并填表 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机构。(9)外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 0.5-2小时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 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 血量大(大于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齐IJ。抗菌药物的有效时间应包括整个 手术过程和手 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 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小于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 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的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 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4、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监督管理(1)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 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 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在实处。(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 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主要临床科室主任, 院感科、药剂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 工作。(3)金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Oi根据本单位情况,制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 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2规范我院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 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O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本单位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 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 关人员 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 对医院调整 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O 4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以根据病原菌药 敏结果合理用药。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 并有培训记录备查,内容包括: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合理 应用指导原则等。O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O 7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O 8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 结果以示采取相应措施。(4)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菌药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对某些价 格昂 贵和不良反应较大的抗菌药物实行限制性应用,发现有明显违规行为的 品种予以使用。并承担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医院抗菌药物目录 的分类,日常用药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医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及合理性进行 分析,通报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应用排序,定期发布抗菌药物有关信息,向药 事管理委员会提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报告,参与对临床医师有关抗菌 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I。(5)医院感染管理科:通过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监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 理应用情况和医院抗菌药物耐药情况,提出临床合理用药建议,定期通报相关信息。 临床微生物科和医院感染控制部门应对全院细菌药敏结果定期进行分析,每年 发布2次,供临床医师用药时参考。5、罚则: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所应用抗菌药物的1-10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