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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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docx
南沙区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为落实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绿色化、国 际化转型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促进绿 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提速发展,根据广东省绿 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 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 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等要求,制定我区2022年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 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 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6 号)和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依法 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全区新开工民 用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城镇新建(竣工) 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95%以上;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5%,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工程项 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探索试点装配式住宅项目标准化建设, 推动装配式校结构住宅工业化建造,提高生产和施工效率。二、重点任务(一)稳步提高建筑节能低碳水平一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2022年4月1日起,新建、扩 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应按照建筑节能与可 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进行设计建设,区住房 城乡和建设局在初步设计审查环节加强审核。结合地域气候特 点,推广建筑外遮阳、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等被动式节能技术, 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按照高效空调机房标准设计建 设;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建设,在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新能源扩建工程生 产办公楼西栋项目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近零能 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建设。在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用能系统调 适等低成本节能改造措施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模式, 推动既有公共建筑提升用能效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区建设中心、明珠湾管理局、产业园管理局,配合单位: 各相关项目业主)二是试点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贯彻落实广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22) 97号) 工作要求,按分工做好南沙大酒店电耗限额管理试点工作;积极 配合广州市继续完善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建设,进一步加强 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改造情况摸查力度,健全建筑用能 数据共享机制,探索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公示。(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项 目业主)(二)加快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 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南沙划分13个核心目标单元和11个基础目标单元,到2025年,核心目标区域内实现高星级绿 色建筑占当年新开工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率先推 动明珠湾起步区、庆盛枢纽区块等重点片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 面按照高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打造高等级绿色建筑集聚 区,并逐步推动其他核心目标单元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二 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在近期(2021-2025年)前形成核心 目标单元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区。核心目标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 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 筑标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珠湾管理局、产 业园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发 展和改革局)基础目标单元内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按照广州市绿色建 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国有资 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 他居住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大于10 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的居住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 准;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标准;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其他公共建筑执行二 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项目业主;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鼓励区内的高品质绿色建筑项 目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牵头单位:各相关项目业主,配合 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是加快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集聚集 约效应,积极探索适宜地域特点的绿色低碳城区指标体系和技术 体系,引领绿色建筑由单体绿色化向区域绿色、生态、宜居、低 碳、集约发展。在横沥岛尖片区启动绿色低碳城区试点创建工作, 开展现状评估和生态本底诊断,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 绿色低碳城区专项规划,或在地区规划编制中落实绿色、生态、 低碳发展要求,不断提升城市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到2022 年9月底前,完成绿色低碳城区试点项目梳理储备,启动横沥岛 尖片区、庆盛枢纽区块等绿色低碳城区试点创建工作。(牵头单 位:明珠湾管理局、产业园管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三是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 造,探索建筑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 改造等统筹推进的节能、低碳、宜居综合改造模式,认真梳理老 旧小区改造计划,选取具备条件的完善类或提升类改造项目实施 综合改造。到2022年底,在已纳入广州市、南沙区老旧小区改 造计划的项目中选取1个以上项目作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 试点并完成实施方案编制,2023年完成改造实施。(牵头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项目业主)(三)促进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一是落实规划指标任务。按照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 规划(2020-2025),采取措施确保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指标的前提下,指导项目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建筑类型分类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动我区装配式建筑比例逐年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5%。支持鼓励部品部件生 产企业按规划布局在我区新建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在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 产基地用地。(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配合单位:区投促局)。二是推广成熟可靠技术。推广成熟可靠装配式建造技术、标 准化户型和装配式内装修,采用通用化设计和标准化接口,提升 预制硅构件的标准化应用水平,探索适宜南沙特色装配式建筑发 展的技术路径。(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 各相关项目业主)三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装配式预 制构件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研究推进构件质量监管系统研发, 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质量可追溯,以 及生产产能动态共享,为夯实我区装配式建筑质量及推动规范装 配式产业基地规范化发展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项目业主)三、工作措施(一)压实目标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 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 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中心、明珠湾管理局、 (二)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加大对绿色建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 产业园区管理局)持续强化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情况的 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21)。对落实绿色建 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不到位的责任单 位,依法予以处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加强示范建设。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重点项 目台账,积极组织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和 绿色低碳城区等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全过程指导和监管,打造精 品工程,组织优秀项目申报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各级示范项 目,通过标杆项目引领高质量发展。各相关牵头单位于6月30 日前将初步选取的绿色低碳城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超低能 耗建筑试点项目名单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和建设局。(牵头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城市 更新土地整备中心、区建设中心、明珠湾管理局、产业园管理局)(四)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宣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素养。精 心组织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 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绿色建筑理念,积极倡导简 约适度、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 和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咨询,努 力营造全社会、全行业关心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牵 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