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x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 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 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二、治理目标(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根据防洪法、河道管理 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 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 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 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好用可行。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 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 查。三、治理要求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 整治标准:1 .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米,且坚固美观;2.各场地内 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需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 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支配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 有覆盖扬尘的设施。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根据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 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 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 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途行驶。四、时间支配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23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23年6月底接受 市、县检查和考核。五、工作职责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 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相关业主须主动支持和协作整治工作,根据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 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惩罚,对阻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水利站要快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比照目标任务 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 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相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 程来抓。(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我局将实行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状况 进行常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刚好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 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三)广泛宣扬,营造氛围。各水利站要仔细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扬,大力 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扬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加率。(四)完善资料,刚好报送。1 .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探讨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 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将扬尘日 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