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硬件公司工程合同管理.docx
网络安全硬件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目录第一章宏观环境分析2第二章工程合同管理3一、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二、施工合同订立11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19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21第三章行业背景分析25第四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及投资人 25二、结论分析25第五章公司简介28一、公司基本信息28二、公司简介28(七)勘察责任勘察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 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 各阶段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对勘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勘察人应为发包人 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勘察场地、试验室或者合同约 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勘察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 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勘察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者其他缺陷, 无论勘察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者审查机构审查,勘察人均应自 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发包人提供的文 件错误导致的除外。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采 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勘察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勘察费用增加和(或者) 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勘察责任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 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 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八)知识产权(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完成的勘察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 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2)勘察人在从事勘察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 犯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发 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 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二、施工合同订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 版) ,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部分 组成,并附有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等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 即成立。共计10条,主要包括: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签约合同 价、项目经理、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承诺以及合同 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 性约定。共计24条,具体条款分别为:普通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 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暂时设施、交通运输、测 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 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 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和争 议的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 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辛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者另 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 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商议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 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 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构成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浮现不 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浮现含糊 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三)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1)发包人。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承担工程施工的当事人。3)合同相关方。包括监理人、分包人等。4)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场地。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份工程,并与其签订分 包合同的分包人。5)有关各方代表。包括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 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 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四)合同的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 是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暂时工程,即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 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五)合同工期、质量、价款合同工期、质量、价款是协议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合同的 实质性条款。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 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 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浮现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 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合同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予 以约定。质量标准的评定普通以国家或者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 准。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 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合同 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为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 发包人对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 的变更和调整。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最终结算的合同价款是合同价 格,而不是最初招标确定的合同签约价。(六)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施工合同,建造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需要办理 批准、登记手续才干生效。同时,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 同成立。建造法和合同法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施工合同, 因此,施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此外,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 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协议书 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合同经公证或者鉴证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双方如不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则合同订立时间就是合同生效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指合同双 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七)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条 款除明确规定了有关施工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外,还阐明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 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索赔程序、合 同争议管理等内容。由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诠释,主要条款内容将 在后文详细阐述。(八)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和环节(合同形式选择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第二百七十条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 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具体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因时 间紧迫,合同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书面合同或者协议, 避免浮现合同纠纷。合同文本起草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需要由一方负责起草拟签订合同的文本。 普通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能掌握主动,所以,应重视合同 文本的起草。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形成的合同,则普通由招标人事先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包括了拟 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起草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也已经包括了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都为工程CAT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合同的主体只能为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 同的当事人。资格审查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 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审查对 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含资质)、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标的 处分权等。合同一方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 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有效。合同谈判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 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就是合同双方主体进行合同谈判的时间。 进行合同谈判,应针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对合同文本中双方各 自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在专用合同条款内进行细化,对通 用合同条款未涉及事宜签订补充条款。但对质量、工期、价格等合 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谈判,必须按照招标形成的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签字人的身份,如果签字 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人的,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载 明授权范围、权限、时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合同文本中具体 内容如果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 内容的一致性。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非但需要规范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法 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 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宏观环境分析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地 区 生产总值增长8%摆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财政总收入1328.5亿元, 增长1.7%,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768.3亿元,增长1.8%;城乡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速;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完成年度节 能减排任务。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摆布,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 别增长3%和 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分别增长8%和8.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摆布,完成国家和 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简称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0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 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 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 定。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 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 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 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 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 法的规定。建造法建造法是规范建造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造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造法的规定。其他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则需要遵 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 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 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 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 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 的规定。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 者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 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将诉讼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唯 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经 济利益目的才有保障。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自愿是指合同当事 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即有权选择 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订立时间以及依法变更和解 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 体现签约各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彻底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商议的基 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例 如单方提出的不平等条款)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 订合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 念设立、变更或者取销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工程项目合同中贯彻公 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 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 要合理分担责任。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 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 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 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份,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 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等价有偿的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是开展民事活动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 基本原则。不得伤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原则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伤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三章行业背景分析网络安全硬件市场分别由统一威胁管理(UTM)、基于UTM平台的 防火墙(UTMFirewall)、安全内容管理(SCM)、入侵检测与谨防(IDP)、 虚拟专用网(VPN)、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Firewall)构成。中国网络安全硬件市场上市企业主要有深信服、奇安信、山石网 科、天融信、迪普科技、绿盟科技、启明星辰等,从上市时间来看, 天融信上市时间要早于深信服、奇安信、山石网科、迪普科技、绿盟 科技和启明星辰,天融信总部在广东,奇安信、绿盟科技和启明星辰 总部在北京,山石网科总部在江苏,迪普科技总部在浙江,东软集团 总部在辽宁。第四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硬件公司(二)项目投资人XX投资管理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 (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二、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 (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 99.00 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44057.8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5830.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33%;建设期利息449.98万元,占项目总投 资的1.02%;流动资金7777.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65%。(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4057.87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5691.35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8366.52万(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 789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 60280.31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 13639.12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25.47%O5、全部投资回收期(Pt): 5.11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 26924.58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m266000.00约99.00亩1.1总建造面积m2101936.40容积率1.541.2基底面积m240260.00建造系数61.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52.542总投资万元44057.872.1建设投资万元35830.68工程费用万元31220.3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3809.48豫备费万元800.852.2建设期利息万元449.982.3流动资金万元7777.213资金筹措万元44057.873.1自筹资金万元25691.353.2银行贷款万元18366.524营业收入万元78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60280.316利润总额万元18185.497净利润万元13639.128所得税万元4546.379增值税万元3618.3010税金及附加万元434.2011纳税总额万元8598.8712工业增加值万元28513.2413盈亏平衡点万元26924.58产值14回收期年5.11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5.4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32831.18所得税后第五章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蒋xx3、注册资本:12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22-12-187、营业期限:2022-12-18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9、经营范围:从事网络安全硬件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二、公司简介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率先业界,对服 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展望未来,公司将环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 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环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材 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 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 链管理平台。第二章工程合同管理、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 权利和履行义务。勘察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勘察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勘察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的义务普通包括: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 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发包人应 当按时办理,勘察人应赋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者)合同约 定由勘察人负责办理的勘察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赋予必要的 协助。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的义务勘察人的义务普通包括:遵守法律。勘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 免于承担因勘察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 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 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 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 为完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 行承担勘探场地暂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勘察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 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 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 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伤害。勘察人在进行合同约定 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 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 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 勘察人占用或者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者生活的,应 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勘察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 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 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发包人 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四)勘察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指勘察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服务所需 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做的调整。开始勘察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 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 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通知 的,勘察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者)周期延误。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服务期限延 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费用,具体方法在合 同中约定:合同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费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浮现合同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导 致周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者)增加费用。勘察人发现地下文物或者化石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包人和文 物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 期和(或者)增加费用。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行孜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达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延迟造成费用增加和(或者)周期延误的, 由发包人承担。提前完成勘察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人认为能够提前完 成勘察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 提前时间、勘察费用变动等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 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勘察而减少勘察费用;增加勘察费用的,所 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但勘察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 的勘察服务期限。由于勘察人提前完成勘察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 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五)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费用总金额。 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为了全部勘察工作后,发包人对付 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 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 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 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 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采集资料,踏勘现场,制 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 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 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 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者专家 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六)合同变更变更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 经双方商议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服务期限和勘察费用的调整方法在 合同中约定。勘察范围发生变化;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份重复进行勘察;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及恢复勘察。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者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合理化建议合同履行中,勘察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 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用并构成变更的,执行上述 约定。勘察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赋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