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合集六篇(实用).docx
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合集六篇协议离婚协议书篇1男方:李,男,汉族,19年06月5日生,住村,身份证号码:女方:邸女,汉族,19年05月07日生,住村,身份证号码:男方李与女方邸于年2月认识,于年月25日在 安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04月26日生育一儿子女儿, 名李跃进。因男方有外遇,婚后对女方处处不满,导致夫妻感情 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商议达成一致意见,订 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禺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们想快点儿得到结果。” “孩子母亲能来 吗?如果有她的样本鉴定的速度会更快一些。”母子俩的脸色都 变得不那末好看了。“她来不了,也根本不愿意来。”按老太太的说法,儿媳妇家在相邻的县,两家情况差不多。 儿媳妇小儿子两岁,长得倒还漂亮,性格也开朗,朋友不少。20_ 年底,两个人结婚第五年的时候,儿媳妇终于有喜了。公婆特地 搬到了儿子家。“一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觉得儿媳妇很奇怪, 很少跟我们说话,有时候还闹脾气,跟我儿子吵。有一天,她忽 然说不想要孩子了,说什么怀孕的那几天她身体不好,怕孩子生 下来不健康。但之前体检的时候,医生明明说孩子发育得很正常。 全家人都劝她,好不容易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怀孕六个月 的一天早上,吃完饭后说想下楼买点儿东西,可是半个小时过去 了还没回来。我和儿子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人。后来我想, 她大着肚子,是不是蓦地不舒畅被人送医院了,就去医院打听。 跑了几家医院,我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了她,却发现孩子已经没 了。她一句话也不说,我和儿子就找到了医院。医生居然说她是 来申请做引产手术的,手术刚刚做完,还说手术前她的丈夫' 已经签字了。儿子一看,'家属签字'后面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 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我当时就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 子的。”虽然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还是 从医院要来了引产下来的胎儿,准备做亲子鉴定。不出所料,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胎儿的DNA数据与父亲并 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亲孙子。取亲子鉴定结果那天,老太太 和儿子儿媳妇都来了。亲子鉴定结果刚拿出来,老太太就一下抢 了过去,看到最后几行字,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指着儿媳妇的 鼻子痛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这下还怎么抵赖?! ”儿媳妇一 言不发。儿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嚷 道:“怎么回事儿,你还问她怎么回事儿?!这还用问呀! ”儿媳 妇低着头半天没说话,最后眼泪都出来了,低声说:“我没什么 好说的。”老太太冲上去要打人。儿媳妇情急之下大声说:“我 嫁到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女人不生孩子,那还结 婚干什么! ”儿媳妇对儿子说:“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咱们明 天就去办离婚吧!”老太太拉住儿媳妇说:“你还有脸先提离婚!” 儿子面色铁青,向来没说话。精神病人可以作离婚原告吗?案情:|原告甲某(女)与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结婚,1981 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爱,家庭和睦。1990 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甲某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 嫌弃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担起全部的家庭事务外, 还十几年如一日,无所不至地悉心照应原告,并为原告四处求医, 但原告的病情仍无好转的迹象。被告对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 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动。原告的父母认为,被告已尽到了 一个当丈夫和父亲所应承担的职责,现原、被告的女儿已经成年, 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却久治不愈。为不耽误被告的前程,原告之 父曾经多次主动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原告离婚 的民事诉讼,其愿意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对原告的监 护义务,但均遭被告拒绝。原告的父母在无奈之下,遂以其女为 原告,自己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 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分歧隹占. 八八、八 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对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体资 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预民事诉讼是否适格 的问题,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不能作为原告的法 定监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其理由是: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诉讼,鉴于该类案 件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 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 母以甲某为原告提起与乙某离婚的民事诉讼,并不一定是甲某的 真实意思表示。从此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甲某不主动提出与乙 某离婚,也不可能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 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关系的离婚 诉讼,超出了我国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 监护人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其代理行为无效。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 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现原告的父母 以原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被告离婚 的民事诉讼,应当视为原告的近亲属之间对原告的监护权有争 议。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换句 话说,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前提,必须 先由上述单位指定其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如果被告对该指定不 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 依法以判决方式维持或者撤销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经过上述法定 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 的主体资格。第二种意见认为:甲某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备 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其理由是:一、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 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从该法条的立法原意来看,主要是为了保证无民事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诉权。此外,该法条并未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参加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即未排除无民事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尽管 甲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诉权仍然是受法律保护 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适格的原告。二、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设立监护权的立法本意来看,对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其实质并非民事权利而是一种职责。乙 某在本案中,具有双重身份,即与甲某在离婚诉讼方面,乙某处 于被告的身份;而在与原告的身份关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 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我们将本案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互 相调换,即乙某作为原告,甲某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为甲某的 监护人参加诉讼,那末,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 院的司法解释,上述当事人在离婚案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适 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 适格的监护人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那末,从保证诉 讼目的得以实现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权的角度出发,也同 样应当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监护人的前提下,具 有原告的法律地位。止匕外,由于乙某在此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的 地位,与原告有厉害关系,继续作为原告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不利 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时,被告应当将其原告第一顺序法定 监护人的身份让渡给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一一即原告的父母, 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监护人。三、假如我们把上述案例中的情节稍加变化,即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当原告的第二种情形。如果乙某 自从甲某患精神病后,长期对甲某不好,时常虐待甲某,但其出 于某种目的又不主动提出与甲某离婚,这时,应当视为甲某的合 法权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者其成年子女为维 护甲某的合法权益,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作为甲某的法定代理 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解除甲乙双方的夫妻关系, 此时甲某在该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适格的。人民法院对甲某 的父母或者子女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起 诉应当依 法予以受理。综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应当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能够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 人代理原告参加案件的诉讼。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20_年初,长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 案中刘某起诉要求与其妻庞某离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有 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赔偿的协议及庞某向刘某作出的承 诺有效,并要求庞某按约定履行。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和庞某于20年相识后,经自由恋 爱登记结婚。数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双方感情良好,但自 从刘某20_年下岗后,双方因生活琐事时常争执。20年,刘 某怀疑庞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于是庞某写下一份承诺书,表示 若以后离婚,愿意抛却一切夫妻共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部 共同财产归刘某所有。之后双方因感情无法再维系,协议离婚, 协议上除了庞某在承诺书中承诺的条件,还增加了庞某须补偿刘 某十万元的条款。后双方没有依据承诺书和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 关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因此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经长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 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了确定,并合理 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评析:关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协议书是否有效,在 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婚 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 记机关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 题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 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 力。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 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即以当事人双方实际解除夫妻关系 为生效条件。因本案的刘某和庞某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登记,所以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离婚后一方生活艰难,另一方有匡助义务吗?案情:原告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于20_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 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龙某工资收入70%及单位一切福利待 遇归原告所有。离婚后,双方如约履行至20年9月被告退休。 后被告以退休金70%给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无法保障为由,请 求商议,原告不允许。20_年6月,被告采取挂失方式重新办理 银行存折,同时将存折内原告存款1708元持为已有,并拒绝给 付原告扶养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 认为,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合法有效,但给付扶养费的条款约 定不妥。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就扶养费达成协议,即被告至 20_年1月止,从总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给原告;自20_年2 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给付原告扶养费200元;原告自愿抛却被告 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 则,二者之间的合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才合用法定财产制。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艰难, 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赋予适当匡助。具体办法由双方 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 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 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 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 然要求。这里的生活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 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 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 与婚前或者双方相比而言的。匡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 的金钱帮 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匡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 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匡助,根据匡助方实力,可以无偿 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二)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原被告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 行了约定,同时对被告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 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考虑到原被告结婚几十年,原告年老病弱, 失去劳动能力,且双方所生三个子女均生活艰难,原告无生活等情况,可以由被告赋予较长期的匡助;双方约定的是 将被告工资70%给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还要在 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给了原告,将使被告基本生活难以维 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调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本着公平、 合理和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一个月生 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因此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一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 俗 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案情介绍:20_年5月H日,原告于某前往某医院精神科就诊。同年 6月21日,于某与黄某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民政局审查 了他们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 并确认双方属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已达成 一致处理意见,民政局遂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离婚证。同年7 月27日,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于某患有强迫症和贫血。 20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为于某出具出院小结一份,入院诊 断和出院诊断的内容均为“精神分裂症”。于某起诉至法院,要 求撤销被告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简要评析: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头脑清醒,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规定, 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民政儿子李跃进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 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三、债务的处理:债务归男方偿还四、一方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 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 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者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 转 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 转 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 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将无权分割。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商议解决, 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男方:李女方:邸部门不能随意准许离婚。如果离婚时,申请人处于精神病的发病 治疗期,需要主动向民政部门出示相关治疗证明,此时,民政部 门不得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如果在办理离婚时民政部门不知道 申请人患有精神病并处于治疗阶段,但事后其监护人或者本人出 具了患病治疗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应撤销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的手续。在本案中,原告及黄某申请离婚时,携带有相关证件和离婚 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题,被告方工作人员在无从具体判断双方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经审查认定双方确属自 愿离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审查义 务。故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相关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 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 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问询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 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 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协议书篇4男方: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身份证号码:女方:女,汉族,年二 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男方与女方于 年月日在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月日生育名儿子/女儿,姓名 O现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自愿商议,达成一致 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1、男、女双方系自愿签订本禺婚协议。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共同存款证明、房 产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他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 等作为本协议附件。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1、儿子/女儿 由男/女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 费由男/女方每月支付元,应于每月日前将抚养费转入指定银行 帐号:)。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一方可行使探望权, 但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应保证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3、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由双方一人承担 一半。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男方/女方应 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女方所 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 男/女方应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 给女/男方。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o4、双方共同确认,均无任何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本协 议已经全部列明所有共同财产,且均已合法分割。如任何一方有 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者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 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 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 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 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 年月日向 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五、经济匡助及精神伤害赔偿:因女方生活艰难,男方允许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匡助金给女 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伤害 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月日前支付完毕。六、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对付违 约金 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O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需到任意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 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商议解决, 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户籍地或者时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起诉。男方:女方:签名:签名: 年月 日 年月 日协议离婚协议书篇5协议人:陈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 路 号。协议人:李x, 女,年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市 路 号。协议人双方于一年一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 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陈X与李X自愿离婚。二、夫妻婚后购有座落在一路一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 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 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 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 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商议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 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 人民币10万元;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 人民币15万元。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 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 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 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男方必须双倍返还。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允许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四、儿子陈XX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 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 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 后重新商议。五、陈X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 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X居住地。如暂时或者春节探望, 可提前一天与李X商议,达成一致后可按商议的办法进行探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协议人:协议人:年 月日年 月日协议离婚协议书篇6男方:,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女方:,汉族,年_月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一年一月一日在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 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商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 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1、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女儿,现双方约定女儿由 女方抚养,随同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给付女方抚养费,半 年支付一次,于每年1月、7月10日前汇入女方帐号为的 银行卡,直至女儿高中毕业。高中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商议。2、在不影响女儿生活、每次2天,探视方式为接出探视, 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的早上8点到次日晚上6点。如男方不 按时将女儿送回,女方可拒绝其今后继续探视女儿。如遇节假日 及特殊情况探视,由双方商议一致后方可执行。女儿10周岁以 上时,应尊重女儿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3、女儿成长过程中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所产生的额外 支出,由男女方双各半负担。三、财产处理:1、收入:婚姻期间双方工资奖金等收入,以及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归各自所有。2、汽车:基于女方抚养女儿需要,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奥迪汽车所有权归前位于实验公寓 电器家具等嫁装折抵,嫁妆归男方所有。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 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 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 担。五、经济匡助及精神赔偿:因女方婚后患病产女,男方允许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匡助金 10万元给女方。鉴于男方在女方哺乳期间要求离婚的原因,男 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伤害费10万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 项合计20万元,女方允许男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 5万元,20_年12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_年12月30日前 支付10万元。(如男方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女方允许在男方位于的住宅拆迁之前,女儿的户口暂挂在男方。)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男女双方签名后生效,男、女双方 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 之日起生效。男方:(签名)女方:年 月 日(签名)年 月 日协议离婚协议书篇2甲方: ,男,年月一日出生,汉族,现住 市 路 号。身份证号:乙方: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市 路 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O婚后于 年月日生育一子(男/女),名 O夫妻双方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 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1、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 费、保险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 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 银行帐户内,帐号:_ O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商议。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 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商议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配合 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 元人民币;5、离婚后 方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的,则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允许,不得改变女儿的姓 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7、女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 行为;8、男方每一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探望女儿 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女儿共同生活一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 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伤害行为的,将 视为抛却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 养权或者中止、取销探望权。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今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一年一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乙方;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 市 区路 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夫妻婚后购有座落在 市 区路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 万元,现值人民币 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 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 万元,首付款于 O现商议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 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 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 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 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 万元;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 款项在每月 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房内物品和 归甲方所有。3、汽车: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 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4、其他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o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 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 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五、一方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 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 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 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者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 隐匿或者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者 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者转移财产 相等数额的赔偿。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 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 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晰,并愿意彻底履 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 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九、如在本份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 一同商议解决,若商议不妥,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男方(甲方):女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协议离婚协议书篇3自愿离婚协议书立协议人: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 日前支付共计人 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 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市 路弄号 室房屋登记在双方 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 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 承担。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抛却该套房产的共同财 产分割折价款。三、女方自愿自筹 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 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元部份, 由男方承担。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 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立协议人:男方(签字)女方(签字)年 月日(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 存档备案一份)本协议书范本为民政局统一格式亲子鉴定秘档鉴定引产儿20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慷慨瑞。女人是60岁摆布 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混身上下都透出 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 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胎儿, 可以在母体怀孕四个月以后来做。”“我想鉴定的是引产的胎儿。” 说着,把一个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这个。求你们一定要帮 帮我。我也不愿意这样,可孩子已经快七个月了,都成形了啊, 就这么没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来。在接案室里,同事问能否取胎儿的脐带血做亲子鉴定。邓亚 军摇摇头说: “不行,脐带血有可能混有母亲的样本,很可能影 响亲子鉴定的准确性。虽然胎儿没发育成熟,但手部中间的软骨 组织可以做亲子鉴定。”随后,邓亚军问老太太:“孩子样本跟 谁做比对?”老太太指着旁边的男人说:“这是我儿子,想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