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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规章制度规章实施细则第一章医院财务规章制度规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控 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机 构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医院财务规章制度规章(财社字2022 306号) 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 早。第二条医院财务管控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规章 制度规章;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正确处理国家、机构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第三条 医院财务管控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控规章制度规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 强经济管控,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 强国有资产管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 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四条 医院实行“统一相关领导、集中管控”的财务管控体制。医院的财务活 动在院长及财务分管院长的相关领导下,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控。第二章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五条医院设置财务科,具体负责任财务核算管控、绩效核算等工作。第六条财务科职责1 .在医院分管财务院长的相关领导下,组织全院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规章,保护国有资产;2 .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或科室报送各种报表;3 .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 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4 .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察,制定增收节支措施、提 高经济效益;5 .完善会计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规章,开展财务分析,提供决策信息;第十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控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 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 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 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 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控费用,法律没 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约或机构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约或机构申请书 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控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责任公司有 关员工资、办公费、培养训练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 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控费用。第十一章对外投资管控第四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 开展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 (不含一年)的为长期投资。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 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 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事业机构债券等投资。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机构部门或科室(或举办机构)和财 政机构部门或科室批准。第四十五条医院投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评估确定的价格 作为投资成本。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第四十六条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控等原则,对投资效益、 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十二章负债管控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 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货款支付等。第四十八条 财务科应加强债务管控,控制财务风险,严格执行债权和债务管 控规章制度规章。对确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第十三章净资产管控第四十九条 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 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本次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包括结余分配转入资金 (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除医院非 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本次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事业基金主要用于医院的发展,若事业基金滚存较多,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 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 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的一定比例 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 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按当年医疗收入的3%。提取,若医疗 风险基金滚存较多,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医院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提取其他专用资金。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 改变用途。(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本次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医院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政补助结转(余) 资金,包括从业务收支结余转入的基本支出结转以及本次项目支出结转(余)。(五)科教本次项目结转(余),即医院尚未结转的科教本次项目累计取得科教本 次项目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 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本次项目结余资金。(六)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第十四章财务清算第五十条 医院发生撤销、划转、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医院清算时,应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机构部门或科室(或举办机构)、财政机构 部门或科室负责任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并在相关机构部门或科室的监督指导下 开展工作。清算机构负责任按规定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 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 单,通知所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 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控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 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等按国有资产管控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一条 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一)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第五十二条医院撤销时清偿的顺序为:(一)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二)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三)债权人的各项债务;(四)剩余资产经主管机构部门或科室和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核准后并入接收机 构或上交主管机构部门或科室。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先按照规定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再按照 比例进行清偿。第五十三条 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 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机构部门或科室(或举办机构)和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审查 备案。第五十四条 经国家有关机构部门或科室批准宣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时,其 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控规定处理。第十五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五十五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 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财政补助收 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 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 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控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 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第五十六条医院应通过相关指标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具体分析指标参考 医院财务规章制度规章(财社字2022 306号)。第五十七条医院应当向卫生计生和财政局报送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 定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五十八条财务科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 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本规章制度规章规定及时处 理。第十六章财务监督第五十九条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规章制度规章,对 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第六十条财务监督的主要有关内容包括:预算管控的监督、收入管控的监督、 支出管控的监督、资产管控的监督和负债管控的监督等。第六十一条财务科应履行财务监督职责。通过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规章和经济责 任制实现监督。第六十二条 财务科通过参入论证、参入谈判、事前报告等方法方式实现事前监 督,开展事中检查,实现事中监督,通过事后分析总结实现事后监督,日常监督与专 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物价等机构部门或科室的监督。6 .协助制定绩效考察方案,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及时考察兑现到科、到人;7 .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制定岗位职责,考察会计有关员工;8 .组织全院会计有关员工参加会计业务培养训练,提高会计有关员工职业道德和 专业能力;9 .承办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医院会计岗位分为:主管会计、制证会计、固定资产管控会计、往来款 项结算会计、成本会计、预算会计、档案管控会计、票据稽核会计、收入稽核会计、 药品会计、材料会计、收费员、出纳等,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可合理选择设置。第八条 医院会计有关员工须具备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敢于坚持原 则的品质,必须持证上岗,财务科科长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并从事会计工作五年 以上。第三章预算管控第九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 财务收支计划。第十条医院预算分为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本预算三部分。收入预算是反映 预算期内医院收入目标及其构成要素的财务安排;支出预算反映的是预算期内各预算 单元需开支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有关内容,包括全院支出明细汇总表及各预算单元支 出明细表;资本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 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等。医院所有涉及价值形式的经济管控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控, 明确预算目标,实行预算控制。第十一条医院预算编制应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二条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控,按以下规章制度规章执行:(-)预算编制规章制度规章1 .医院财经(预算)管控小组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 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 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机构部门 或科室下达各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和临床各科室。2 .各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及归口机构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 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尽的机构部门或科室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 财务机构部门或科室。3 .财务机构部门或科室于12月上旬前对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上报的财务预算方 案进行初步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医院财经(预 算)管控小组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机构 部门或科室予以修正。4 .财务机构部门或科室在有关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于12 月底前编制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医院财经(预算)管控小组讨论。对于不符合 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医院财经(预算)管控小组责成有关职能机 构部门或科室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机构部门或科室正式编 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由财经(预算)管控小组提交给院长办公会审议。(二)预算审批规章制度规章医院于次年初对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给职代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职代会书面批 复通知财务机构部门或科室组织执行。(三)预算执行规章制度规章1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 准,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机构部门或科室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 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机构部门或科室、各环节和各岗位。2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 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四)预算调整规章制度规章1 .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 规政策等发生重大修改变更,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 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 由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修改变更情况 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批核准提出意 见并进行修改。2 .财务机构部门或科室对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提交给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批 核准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给医院财经(预算)管控小组审议 批准,然后下达执行。(五)预算决算规章制度规章年度终了,财务科组织预算决算,按业务归口向相关职能机构部门或科室通报决 算结果,并编制决算报表。(六)预算分析和考察规章制度规章医院建立对预算情况的分析、考察规章制度规章,并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 收入分配挂钩机制。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单元 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机构部门或科室负责任人年度工作业绩考察的 参考依据。第四章收入管控第十三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四条 医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本次项目收入和其他 收入。(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 入。1 .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 入、检查收入、化质量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 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2 .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 入、检查收入、化质量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 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同级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 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本次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 机构部门或科室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员工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 收入;本次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 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三)科教本次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 学本次项目的补助收入。(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本次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包括培养训练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货款支付项等。第十五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收费本次项目和收费标 准确认。第十六条医院严格按省市物价政策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 一管控,其他任何机构部门或科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收入取得机构部门或 科室应按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或税务机关监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虚假票 据。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现金收入不得坐支。(-)门诊收入管控1 .收费员应按标准收费,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随意减免有关费用,严禁 少收、漏收。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做到治疗单、交款收据、日结单、资金四相符。 严禁挪用公款。2 .收入稽核员应对收费员收费情况进行稽核,确保门诊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每日编制收入汇总报表。收款报表经财务分管收款的出纳审批核准签收后,转交会计 做账。(二)住院收入管控1 .住院结算处根据入院证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按临床通知收取住院预收款,并 开具预收款收据。2 .临床医技科室记账员根据每日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活动情况按物价标准记账 确认收入,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把握病人费用开支情况,做好催款工作,尽量减 少患者欠费。3 .患者出院时病区记账员应据医嘱核对患者费用,提供结算资料,办理出院。患 者持结算资料到住院结算处办理费用结算。结算时收费员应将结算结果交由患者确 认,收回预收款收据,多退少补,向患者提供结算收据。4 .当班收费员每日业务结束时,应编制住院收费员日结单,并附上银行结算的各 种扎账凭据,保证收据、日结单、资金三相符,当日资金当日入库,经财务科分管收 款的出纳审批核准签收后,转交会计做账。(三)其他收入管控除医疗、财政补助外其他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办理收款事宜,任何科室不得擅 自处理医院财物,收取现金。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第五章支出管控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 耗费和损失。第十八条 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本次项目补助支出、科教本次项目支出、 管控费用和其他支出。(-)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 有关员工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本次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 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有关员工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 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控费、差旅费、会议费、培养训练费等。(二)财政本次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本次项目支出。 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三)科教本次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本次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 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 分期结转。(四)管控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控机构部门或科室为组织、管控医疗和科 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控机构部门或科室发生 的有关员工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 统一管控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 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本次项目、基本建设本次项目支出的管控费用。(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本次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 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本次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指医院针对专项活动或从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主管机构部 门或科室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本次项目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各种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按医院支出相关控制规章制度规章执 行。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耗材采购的有关规 定。第六章成本管控第二十二条成本管控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 医疗成本的活动。第二十三条 成本管控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 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第二十四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 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机构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 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第二十五条 医院成本核算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本次项目成本核算、病 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现阶段医院以科室为成本核算对象,逐步实现医 疗服务本次项目、病种、床日、诊次为核算对象。第二十六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 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医疗类、医技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 临床医疗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 的科室;医技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 室为临床医疗类和医技类科室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 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 室。(二)科室成本的归集。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 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 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 各项支出。(三)科室成本的分摊。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原则,采用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 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控费用向临床服务类、 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有关员工比例、内部服务量、工 作量等,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 采用有关员工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 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 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第二十七条 医疗服务本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本次项目 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本次项目机构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 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本次项目进 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本次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第二十八条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相关流程和方法归集相 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本次项目成 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第二十九条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 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第三十条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控水平,在进行成本核算 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三)对外投资的支出。(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本次项目支出。(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计划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 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控方法和措施, 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 控制。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控规章制度规章、费用审批核准规章制度规章等,采 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第七章收支结余管控第三十三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 财政本次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本次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 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控费用财政本次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本次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本次项目补 助支出科教本次项目收支结转(余)二科教本次项目收入-科教本次项目支出第三十四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 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 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 补亏损。财政本次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本次项目收支结转(余)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第三十五条医院结余资金纳入机构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 时,按照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本次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余),应严格执行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第八章流动资产管控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 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货款支付项、存货等。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相关科室 及有关员工应当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控规章制度规章。第三十八条应收及预货款支付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财务科应按债权和债务管控规章制度规章对应收及预货款支付项加强管控, 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医疗款 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4%提取,不足补提,超过转回。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 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 资产管控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 备。第三十九条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 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低值易耗品是指医疗服务中机构价值较低、使用年 限相对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 设备。购入的存货和低值易耗品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 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日常管控按药品及库存物资管控规章制 度规章和低值易耗品管控规章制度规章执行。第九章固定资产管控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正常运营基础,相关各科 室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控规章制度规章,加强固定资产管控,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