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监理管理体系.docx
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 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无坍塌、爆炸、火灾、管线破坏等社会 影响较大事故,力争伤亡事故为零,确保安全生产。二、总监办安全管理机构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理 办安全领导和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总监办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目所辖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总监办的安全工作及工程的安全生产 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活 动,对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方案等作出审查,敦促总监办各部门安 全责任的落实。负责对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安全 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罗景伟副组长:崔宝明刘波成 员:王天明、陈永健、呼日勒、赵树海、翟杨、杨建伟第三条总监办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一)总监办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 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二)总监办建立各种安全监理制度、安全监理细则、安全控制程序和 安全监理措施。(三)总监办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 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四)总监办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办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 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指 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 施;定期不定期的对施工工地及工程实体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所监理标段安 全大检查,并召开安全总结会。(六)总监办应做好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制度。2、安全监理会议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研究分析所辖标段安全 形势,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总监办据施工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 情况可增加会议次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必要时邀请指挥部代表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二)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三)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四)研究施工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 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五)通报本月各级安全检查情况,并制定整改落实防范措施。3、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和了解相关安全生 产知识,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监办针对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同时要结合特定季节,节假 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集中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I学习。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二)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三)学习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施工现 场消防知识,接受应知教育,现场安全教育。(四)学习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五)岗前教育,对职工进行该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六)学习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指挥部实施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技术规范。4、特种设备审核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及关键设备的施工审查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进 场管理及日常检修工作,确保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二、本项目投入的特种设备及关键设备主要有:起重机械(龙门吊、汽车 吊、履带吊等)、压力容器(氧气乙烘气瓶等)、桩工机械(回旋钻机、旋挖钻 机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发电机、空压机、电焊机、张拉设备等)。三、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特种设各进行审 查。申查内容:检测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性能等.四、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已审批的专项方案对关键设备的安全使用性 能进行审查。五、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特种及关键设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 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总监办审查特种及关键 设备时应留存设备检测合格证或验收记录复印件,六、对各项目部未履行签认手续的特种及关键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并清除 出施工现场。七、日常检查中发现未能通过审核而正在使用的特种及关键设备,立即清 除出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5、专项安全方案审查、审批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 建立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保障方案(措施)编制、论证及审查管理体系, 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 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结合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监办负责所监理标段内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 查、审批工作。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按危险等级不同实行分级管理。要求施工单位 按照,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危险性较大工程危险性等级进行划分。详 见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危险性较大工程等级划分表。危险等级1的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并组织专家论证。危险等级2的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是否组织论证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施工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危险等级3的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第四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并按要求组织论证审查程序。同一类型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果施工条 件、工程环境类似,施工工艺一致,可以统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执行 相应的论证审查程序。规模较小并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集中的单位工程,可以该单位工 程为对象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执行相应的论证审查程序。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览表(附表2)第五条总监办负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的编制、论证工作进行监理。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予以审查,并 将审查合格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职责,或未按规定 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总监办不得对该工程发出开工许可,且应责令施工单位 落实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指挥部相关部门。第六条总监办督促、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编制、论证、审查的各项工作。第七条总监办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关键节点列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 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八条总监办应当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加强巡视检查;对不 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 暂停指令并向指挥部报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级划分表附表一:序号类别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工作内容危险 等级1路基构筑物基坑开挖深度3m及以上.或虽未达到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22粉喷桩、湿喷桩、打入(静压)桩、强夯等软基处理工程23滑坡地质病害处治工程24不良地质条件卜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25石质边坡高度30m及以上、土质边坡高度15m及以上的边坡防护工程26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锚固防护、抗滑桩等)17爆破工程18路面沥青拌合楼安装、拆除29交通组织210桥梁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开挖深度3m及以上或虽未达到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211开挖深度5m及以上,或开挖深度虽未达到5m但地质条件、周围 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112深水基础及围 堰工程水深小于5m的213水深5m及以上的114桩基础、挡墙基础15人工挖孔桩工开挖深度小于16m的2序号类别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工作内容危险 等级16程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117工具式模板工程(爬模、翻模、大型模板等)、移动模架工程118支架现浇混凝 土工程支撑高度8m以下、或者跨度18m以下、或者施工总荷载15kN/m 2以下、或者集中线荷载20kN/m2以下的219支摔高度8m及以上、或者跨度18m及以上、或者施工总荷载 15kN/n及以上、或者集中线荷载ZOkN/nf及以上的120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 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下的221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及以上的122柱、墩、塔工程高度20m以下的223高度20m及以上的124梁(板)预制、 安装工程梁(板)预制及重量150吨以下或梁长50m以下的梁板安装225重量150吨及以上或梁长50m及以上的梁板安装126拱肋预制(加工)、吊装工程127悬浇、悬拼、转体、顶推施工工程128预应力工程229跨线施工工程跨一级以下公路、IV级以下航道施工230跨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IV级及以上航道施工131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232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等233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234拆除一般拆除工程235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 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36其他边通车边施工工程137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13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 体情 况定39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 体情 况定注:I列入本表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2危险等级1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附表2: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序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位(桩号、地段)1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项目部2预应力张拉板梁预制场、预应力高架现浇桥梁3高空作业主线桥:K0-000-K2+060 段,全长2. 06Km;K2+060-K3+935. 2 段,全长 L 875Km4支架的架设与拆除主线桥:K0+000-K2+060 段,全长 2.06Km;K2+060-K3+935. 2 段,全长 1. 875Km5钢箱梁运输、安装平山北路互通立交匝道桥6桩基础、立柱、蛊梁等主线桥:K0-000-K2+060 段,全长2.06Km;K2+060-K3+935.2 段,全长 1.875Km7现晓箱梁主线桥:K0-000-K2+060 段,全长2.06Km;K2+060-K3+935.2 段,全长 L875Km8交通组织支迎宾大道施工现场9地道桥深大基坑施工昆仑大道地道:全长540米,其中敞开段长380米,暗埋段160米;彭祖大道地道:全长670米,其中敞开段长590米,暗埋段80米。备注:1、表示要组织专家论证;2、其他是否组织论证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施工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总监办应综合考虑上报指挥部。备注:1、表示要组织专家论证:2、其他是否组织论证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施工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总监办应综合考虑上报指挥部。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规范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单位内业、外业进行安全 检查。总监办每月对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进行一次施工现 场、安全内业资料检查,安全监理坚持日常安全现场巡查。针对特殊 工种持证上岗、特种机具管理、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等为总监办检查重 点。6.1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要求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对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 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 定本要求。第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时间安排:在每月由总监办相关人员对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进行 一次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同时应单独对特殊工种持证上 岗人员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新进场特殊工种人员。第三条检查主要依据(一)交通部2007年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 52号)第四条检查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并做好检查 记录。第五条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理:(一)对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性、时效性不符合要求的立即下发整改 通知书,立即限期整改。(二)对特种操作人员证书有效性、时效性,与作业内设备不对应 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立即限期整改。6.2 施工机具管理检查要求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对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 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 定本要求。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时间安排:每月由总监办相关部门对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进行一 次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同时应强调对施工机具管理进行 检查。第三条检查主要依据(一)交通部2007年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 52号)第四条检查内容施工机具管理情况:是否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是否 具有安检部门的检测证书;设备进出场时间;是否使用国家禁止和淘 汰的机具等。并做好记录。第五条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理:(一)总监办有关安全检查人员应根据工程现场机械设备情况进 行管理,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要对相关施工单位下发现场问题整改通 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如整改不到位,应 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二)对使用国家禁止和淘汰的机具,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国家 财产安全的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清除出场。 附件:现场问题通知单、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单7、“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1、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 “平安工地”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2016年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2、本项目工程“平安工地”的考核评价,将依据江苏省公路 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文件精神执 行。3、“平安工地”的考核评价的内容,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所列内容执行。4、总监办成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小组,由总监、专职安全 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 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对各施工单位进行 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将进行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安 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 况。5、总监办考核评价小组每季度对施工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活 动进行考核,必要时每月考核一次。对施工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创 建活动进行评价,找出薄弱环节,促进施工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完善 和提高;6、评价结果的运用: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到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考核 评价体系,并与年度考评相挂钩。2)考核工作必须达到“两个达标”,即安全达标、文明达标。对 不达标的和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总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进 行一定处罚。8、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对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 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求。2、总监办安全管理网络框图三、总监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安全隐患检查时间安排:总监办每月对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进行一次施工现场 全面大检查,安全监理坚持日常安全现场巡查。第三条检查主要依据(一)交通部2007年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 52号)第四条检查、巡查内容A施工现场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和各种禁止标志是否按 要求设置,施工便道、便桥养护是否进行正常养护及管理,泥浆池、 取土坑、基坑、挖(钻)孔桩周围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等。B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有无用 电保护措施;电线架设、配电箱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等。C现场施工作业情况:是否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是否知晓操 作规程;高空等作业是否按要求佩戴安全带。D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是否 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等。E应急救援方案及落实人员、器材、设备等情况。F特殊季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第五条 安全隐患检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一)总监办有关安全检查人员应根据工程现场安全隐患情况, 对相关施工单位下发现场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跟踪检 查整改落实情况,如整改不到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下发停工 指令。(二)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检查人员应 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立即限期整改。(三)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等条件不能及时彻底整改的隐患, 可要求施工单位先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然后再明确整改计划,限期 进行整改。(四)各相关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要 组织好人力、物力及财力,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五)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施工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 结果反馈给总监办,保证整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六)对于已经整改过的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要认真对待, 高度重视,不得再重复出现。9、安全专项经费审查、审批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安全生产专项 经费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投入,确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人身 安全,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环境,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 办法及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招标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以下简 称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购置 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查应当按照“确保需要、实事求 是、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施工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施工单位应 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 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第五条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三)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 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四)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五)施工现场入口、沿线交叉路口、危险部位及临边防护的费 用。(六)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 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七)起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 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八)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九)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 费用。(十)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十一)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应急救援措施费用。(十二)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物品支出。(十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十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十五)其他与安全检查直接相关支出。第六条 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 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经费列出。第七条 工程项目开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总体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编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年度计划,报总监办审核、指挥部审批后 实施。第八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报总监办审批。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费用计划使用安全 生产专项经费时,要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向监理单 位报验确认,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台账。第十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填报安全生产专 项经费支付申报表,随本期财务支付月报一并报监理单位审查。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一)施工单位过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及使用明细表。(二)实物台账。(三)发票凭证。(四)现场验证。第十二条 凡安全施工考核评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总监办暂缓 安全生产费用审查,并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一)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方案未按规定报审。(二)施工中未严格按方案或措施组织实施。(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已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整改不到位。(四)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和施工安全标准的。(五)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情况与凭证不符的。10、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上报,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事故报告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 组织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国家和省 有关规定立即进行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 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第三条事故报告程序:(一)发生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30分钟内向监理单位、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快报, 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必要时施工单位可直接越级上报。第四条 事故快报应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报告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 的直接经济损失;(二)事故中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 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 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三)项目基本概况;(四)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 析;(五)采取的措施情况;(六)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措施及其他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第五条 事故在第一次续报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继续报告。在 事故发生后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年 月 日时分天气气候 工程分类及等级、建 设类型工程名称及所在地事故发生部位事故类别 工程概况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 救援情况原因初步分析预估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员数量(人)死亡人员类型 失踪人员数量(人)失踪人员类型 重伤人员数量(人)重伤人员类型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总监办联系电话:填报时间:201年 月 日时分单位负责人:制表人: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文号:国统函(2010) 146号有效期至:2012年09月表 号:交质监31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填报单位:11、安全奖罚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总监办所辖项目的顺利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 目标,杜绝违章作业行为。二、受奖条件:A、为安全监理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监理人员。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监理人员。C、在安全监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的。三、奖励办法:A、对监理人员每年度发放一次奖金。B、奖励金额:个人:50元至500元C、奖励应拉开档次,重奖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员,严禁平均分配。四、奖金来源:A、从监理费总额中予留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基金。B、从优监优酬(如果有)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基金。C、安全奖励基金由办公室设立并建帐,由总监统一掌握使用。五、安全管理中的处罚规定A、监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巡查的,处以50元至200 兀罚款;B、监理人员未按总监办要求进行记录、健全安全台帐并认真填 写的,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C、发现安全隐患未进行有效跟踪整改的,处以100元至300元 罚款;D、对出现安全事故标段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罚款。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 任制。二、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落实具 体防范措施。三、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 提出并限期改正。四、安全不达标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 停止施工。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及监理人员,并将安全生产 作为全体监理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个人,将按规定 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清退。13、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及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预防特定时限内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伤亡事故,提高 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 度。第二条 在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建设的特定时限内, 有针对性的对施工单位进行预警提示。特定时限是指“重大节日、重 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施工高峰期之前等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要会议:国家、省、市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等特殊季节: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冬季严寒、春运恶劣天气,是指大风、大雨、大雪、冰雹等天气可以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确定其他时段为特定时限。第三条 作好预警提示的基础工作。总监办及时了解、收集上级 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搜集、整理有关天气、气象、地质、水文、工 程建设等方面情报,通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第四条 在上述特定时限内,总监办、施工单位要根据本标段实 际情况,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有针对 性的预警提示措施,并以网络、书面文件、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 各施工现场。第五条总监力、施工单位要将特定时限的安全生产做为监管重 点,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增加检查的数量、频率,确保预 警提示制度有效执行。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 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组织演练。第七条为提高徐州市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 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稳定,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第八条工作原则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全面负责总监办的安全监理事务,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 人。3、组织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理网络, 保证安全监理网络的正常运行。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6、定期组织对监理职责范围内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定期 组织阶段性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应监控的重大危险源。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监理中的问题。8、审查、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情况。9、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及培训教育,提升全体监理人员 的安全意识。10、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11、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 的调查处理。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应急工作中要首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二)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在指挥部领导下,施工单位和总监办具体负责 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 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 作。(三)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做好应 对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 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四)快速反应,协调应对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施工单位与 当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有关部门 在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第九条工作机制总监办与施工单位,根据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 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 援人员。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事故情况。应急管理职责第十条施工单位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应急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项 目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 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 对本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 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 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及时向指挥部、 总监办、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第十条总监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建立 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 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 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核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 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对发现的安 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费和应急措施费的月度 计量支付管理,及时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预防预测第十一条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 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 应判断,向施工单位发布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一)预警预测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 气象以及地震、滑坡、软基等不良地质)、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 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发布预警信息。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发 布,各单位应及时掌握专业机构发布的自然灾害预测预预警。其它预 测预警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 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二)事故预防总监办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布预警 信息,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根据预测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项目 施工、总监办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 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安 全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让事故处理变为事故预防, 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 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应急响应第十二条事故报告(一)报告原则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二)报告程序1、发生重、特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0 分钟内向总监办、指挥部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 续报。2、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 小时内向指挥部、总监办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快报、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 续报。(三)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三条应急处置(一)处置原则各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二)现场处理1、总监办协助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地方人民 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技术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厅应急中 心报告。2、总监办和施工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 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 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 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 收集证据。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 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象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附1: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图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图总监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安保部事后工作组新闻信息组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工程部办公室应急处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