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培训管理制度5篇.docx
上岗培训管理制度5篇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展特地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展复审,并按时参与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展,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与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需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依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缺乏,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需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讨论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赐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惩罚,一律由责任人担当,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规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展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消失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2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治理制度 1、 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力量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爱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安康,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治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生产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工程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工程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工程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工程部安全治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担心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工程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部安全环保部供应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催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需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承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治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需承受本工程部主办的工程、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工程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需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准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工程部必需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展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别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需承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工程部安全教育,熟知工程部相关安全治理制度和安全治理措施。 【第3篇】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治理制度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展特地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展复审,并按时参与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展,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与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需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依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缺乏,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需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讨论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赐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惩罚,一律由责任人担当,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规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展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消失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4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治理制度 为仔细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标准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治理,依据本质安全治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治理内容和治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削减伤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治理制度如下: 一、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治理 1.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学问,身体安康,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 2.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3.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需有专用记录档案。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需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展生产工作。 7.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展专业或特别工种的培训练习。 8.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需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存三年。 二、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展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治理 1.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2.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学问,身体安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 3.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需进展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5.安健环部依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展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6.安健环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展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展进展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依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状况进展技术交底。 7.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专业分公司间流淌的应专业作业性质一样,到新的专业分公司必需进展分公司、班组级安全教育。 8.在生产作业相关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除了入公司必需承受安全教育外,还必需同各用工部门职工一起参与安全活动、年度安规学习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短期在班组工作的人员应参与班组安全活动。 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10.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需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存二年。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电力安全生产根底学问和治理学问,神华神皖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业绩和历史阅历教训,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理念,相关事故案例、违章考核等。 2.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的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车间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主要危急源及危害因素、作业危急点分析、安全留意事项,予防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特别状况的识别与处置,事故案例学习,紧急抢救和消防安全学问等。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和作业环境,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留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连接协作的安全与职业安康事项,相关工作的危害识别与风险掌握方法;本岗位常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劳动爱护用品佩带及正确使用方法。 四、特别工种的培训、取证: 1.特别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治理与监视机构进展培训、取证。 2.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健环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3.特别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准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展特别工种作业。 五、安全技能认证培训 1.安全技能认证培训是指企业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安全技能进展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2.安全技能认证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和执行岗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即企业应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3.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连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与连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4.发电企业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对象可以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分别承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并要求猎取对应的安全资格。 la类对象为企业的专职安监人员,需要猎取a类安全资格。 lb类对象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基建)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基建)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需要猎取b类安全资格。 lc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主任助理),需要猎取c类安全资格。 ld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治理人员和车间的专业技术治理人员、检修班组长、运行值班长、技术员,需要猎取d类安全资格。 le类对象为企业的运行、检修班组一般运行、检修岗位人员,需要猎取e类安全资格。 5.a、b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治理与监视机构进展。c、d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公司安健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展。e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所属部门或分公司进展。 6.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7.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8.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治理,长期保存。 六、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结合安全规程学习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重新审发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并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治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治理与监视机构进展。 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公司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身严峻未遂担心全大事的应进展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健环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展,设备缘由的由设备治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展。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七、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针对电力系统和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展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2.依据状况组织员工参与的安全制度培训,对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展专题学习 3.组织参与上级企业组织的安全治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特殊是触电急救)和紧急逃命技能的培训。 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展安全教育培训。 安健环部 2023年2月14日 【第5篇】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治理制度 1、 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力量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爱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安康,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治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生产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工程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工程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工程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工程部安全治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担心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工程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部安全环保部供应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催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需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承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治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需承受本工程部主办的工程、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工程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需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准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工程部必需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展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别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需承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工程部安全教育,熟知工程部相关安全治理制度和安全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