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学》期末复习答题.docx
财税法学期末复习提纲考题题型:名词解释(56题)简答(34题) 计算题(2题)论述(1题)参考书目:财税法律适用全书(含文书范本);财政法学:刘建文主编, 熊伟副主编;财政法部分1.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相互关系。答: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 主义。(一)财政民主主义,所要求的是人民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对重大财政事项的决定 权。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大多是由人民代表所组成的议会,因此又称财 政议会主义。其直接要求是,重大财政政策必须经过议会的同意,或由议会制定法律予以规 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J财政民主主义的基本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财政民主主义是与现代预算相伴而生的。预 算对财政民主的影响因素:(1)议会是否拥有独立于政府的强大权力(2)预算是否覆盖全 部财政收支范围。(3)预算相关的财政信息能否做到公开、透明。(4)预算监督是否有强 有力的、法制化的渠道。财政民主主义对我国财政活动的具体要求:重大财政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决定。财政民主主义的现实意义。财政民主是现代财政法关注的核心,也是整个财政法的立法 基础。财政民主主义的实施,对于确立财政法的发展方向、解决现实生活中的财政混乱、改 变政府主导型财政、树立中国财政法治的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法定主义的理论基础:“同意权”;从税收法定主义到财政法定主义;我国立法 法第8条规定,财政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财政法定主义的基本内容:财政权义法定,“从法律实践看,全部法律行为都是围绕权 利和义务而进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贯法律运行和操作的全部过程J张文显:法哲学范 畴研究;财政程序法定,财政立法程序、财政行政程序、财政监督程序和财政救济程序法 定;财政责任法定,“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财政法定主义的现实意义:从政府主导性财政、政策主导性财政,转变为法律主导性财政。(二)财政健全主义的理论基础:财政平衡;财政赤字;公债。财政健全主义的基本内容:(1)经常性收支必须维持平衡;(2)公债只能用于具有公共 性的建设项目;(3)公债应当遵守风险防范机制。财政健全主义的现实意义。未雨绸缪,通过具体的法律标准和程序,将国债风险、财政 法定宽免额和扣除额之后的净所得,依据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的一种所得税制度。其优 点是:第一,它将各种来源的所得加总,综合所得水平相同的纳税人,纳税能力相同,缴纳 的税收相同,符合横向公平原则;第二,综合所得越高,表明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越大,因此 要缴纳的税收越多,符合纵向公平原则;第三,综合所得税制平等对待各种来源所得,对各 种所得实行相同的边际税率,纳税人难以通过转移所得或更改所得特性进行避税;第四,综 合所得税制不会改变收益率,税前收益率相同的所得组合税后净收益率也相同,因此,他不 会影响所得的最优组合,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其缺点在于:计税依据的确定较为复杂和困难, 征税成本较高,不便于实行源泉扣缴,对个人申报和税务稽查水平要求较高,且以完善的信 息设施和全面可靠的原始资料为条件。正因此,各国所实行的综合所得税都不是完全的综合 所得税,而都在某些方面有所偏离。9 .转让定价的内涵。(P307)答: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从静态上说,转让定价作为一种价格,它是在关联企业之 间的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价格;从动态上说,转让定价作为一种贸易品价格的转移和让渡,与 利润的转移直接相关。指关联企业之间为了实现关联企业的整体利益,采取有别于正常交易 价格的定价办法来决定他们之间内部交易的价格或报酬收取或费用分摊,达到转移利润或改 变利润状况的效果,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进行避税活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 避税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抬高或压低商品、劳务价格或资金利率来转移利润;另一 种是通过不合理地分摊成本、费用,改变关联企业的利润状况。10 .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固定资产折旧的扣除。(p301)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 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1 .企业所得税抵免的计算。(p302-303)答: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 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 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 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国泰君安咨询公司2008年度境内所得额为500万元,另外从美国华盛顿取得收入100万 元,该项收入在美国实际缴纳所得税26万元。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该居民企业的抵免限额是多少? 2008年度在国内应当缴纳 多少企业所得税?抵免限额=境外所得义本国税率二1。义25%=25万元2008年度在国内应纳所得税额=(500+100)义25% 25=125万元12 .工薪所得(p284)、劳务报酬所得(p286)、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的计算(p284)。答:(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若一次收入畸高,即一次取得应税所得额超过2 万元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其中应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加征 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元的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3)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纳税人取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当 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扣缴义 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 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 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年终奖临界点如果一个人的年终奖为6000元,除以12,得500,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年终奖的应纳税额=6000义5%-0=300元。但如果其年终奖为6001元,除以12,商数略高于 5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变成575.1元。13 .哪些情况下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p289)答: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 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14 .什么是财产税?它有什么特点? (p313)答:财产税指以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由对特定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 类税。财产税具有以下特点:(1)税源充足,收入稳定。(2)属于直接税,税收负担较难转嫁。(3)属于辅助性税种,大多为地方性税种,在功能上和所得税相辅相成。(4)财产税大多属于地方税,在税制体系中处于辅助地位。15 .我国税收保全有哪些主要制度? (p393-395)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44条规定,为实现保全税收的目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 取以下各项税收保全措施: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冻结与税收等 值的存款。扣押查封与税收等值的财产。附条件地限制出境。风险控制在可以预测和接受的范围内。(三)财政平等主义。财政平等主义的理论基础:财政平等主义包含着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财政平等主义是宪法平等原则在财政法中的具体适用;“平等” 一词并不代表绝对的平均或 无差别。财政平等主义的基本内容:政治权利;税收课征;费用征收;财政均衡;同等的机会和 待遇;人权保障;财政行政程序财政平等主义的现实意义:财政平等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有助于从制度上缩小各种不合 理的差距,从心理上增强人们对消除不平等现象的信心,有利于将社会的矛盾控制在人们的 心理承受能力以内,创造一种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2、税与费的区别与联系。(p67-70)答:(一)税与费概念的区别。税收,是指一国政府凭借本国的政治权力,依据相关法律按照 预定的标准,向处于本国税收管辖范围之内的居民和居民组织强制无偿征收的财政收入。收 费,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中的一些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通过提供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 向受益者收取的费用。(二)税与费的联系:税与费的联系共同的合理性基础;均为公法上的给付义务(三)税与费的不同点。第一,是否具有对等给付性的不同。第二,存在目的的不同。税是 以筹集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费的存在主要是对政府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成本补偿,同时也 是出于规范秩序的考虑。第三,法律规范的强弱不同。第四,法律对于国家收税权的限制要 比对收费权的限制严格得多。3 .政府采购的方式。答:政府采购一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 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1) .公开招标具有信息发布透明、选择范围广、竞争范围大、公开程度高等特点。但公 开招标的弊端是时间长、成本大、程序复杂。(2) .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 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3) .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 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 .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惟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5) .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 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询价采购的程序: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 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4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P53-57)(一)国库,通常被认为是国家金库的简称。而实际上国库是国家存放具体实物、货币和黄 金的库房,国库不仅仅存放现金货币,更有实物、票据、证券等具体的财物表现形式。传统 意义上的国库,仅是经管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机关。现代意义上的国库,在收支核算的基 础上,凭借所掌握的全面、准确和及时的收支信息,对收支活动展开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二)国库的职能。确保库款足额、安全和有效率地使用。提供有关国家预算收支执行情 况的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料。(三)传统的国库分散支付制度。财政部门将预算所确定的各预算单位的支出总额按期拨付 到各预算单位所开立的账户,由各单位自主使用。重复和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 透明度不高。拨款环节多,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财政支出信息反馈迟缓。(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政府所有财政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帐 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都通过这一账户拨付。2001年国务院通过了财政部提出的财政国 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主要内容就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主要特点:所有的财 政收支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出;账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其他机构不能开设有财政业务的银 行账户;中间环节不能支付,只有在最终付款时,资金由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供货商。积极意义:规范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国家财政对财政资金的综 合调度能力。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成效:截至2007年11月,中央全部164个部门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9345个基层预算单位 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地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实施了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改革。(五)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来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基础的部门预算达 不到要求;预算外资金问题5 .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pl22-123)答:(一)单式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汇集编入单一的总预算内, 而不去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单式预算的优点:把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分列于一 个统一的预算表上,这就从整体上反映了年度内政府总的财政收支情况,整体性强,便于立 法机关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了解,而且简便易行。其主要缺点:没有把全部的财政收入按经 济性质分列和汇集平衡,不便于经济分析和有选择地进行宏观经济控制。(二)复式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按经济性质汇集编入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收支对照表,从而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复式预算的优点:(1)便于经济分析 和科学的宏观决策与控制。(2)便于对各类收支分类进行预算平衡管理和控制。(3)预算功 能扩大。6 .如何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管。(pl35-137)答:(一)预算外资金的影响及其管理对策:1986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 理的通知。1996年7月颁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系统地规定了预算外资 金管理的规则,标志着我国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的阶段。主要确立了以下规则:(1)对预算外资金范围重新界定;(2)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3)严格控 制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模;(4)建立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制度;(5)严格规定预 算外资金的适用范围。(二)预算外资金的问题是不能仅仅从技术层面上就能够得到解决的。解决预算外资金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的进一步划分和界定。(三)预 算外资金的监管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可以有:严格资金账户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性收费 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预算外资金;完善公务员收入申报制度,防止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 收支两条线,建立规范的内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过多介入企业信托等投资 领域。7 .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主要内容。答:财政收支划分是为了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职能而对国家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 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所享有的职责和权限所进行的划分。财政收支划 分的基本模式:(1)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是指一国在划分财政收支权限时把绝大部分财政职能都划 归中央政府,把绝大部分财政收入都划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承担很少的财政职能、只享 受很少的财政收入权限或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财政职能均由中央政府指定,其所需财政资金大 部分均由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来承担的财政收支划分类型。优点是可以集中力量解决社会 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便于统筹规划,树立中央政府的权威,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缺点是容 易造成管理效益低下,不利于根据各地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从而难以适应各地 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2)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是指一国在划分财政收支权限时把绝大部分财政职能和财 政收入划归地方政府,仅把一小部分财政职能和财政收入划归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划分类 型。分权型模式有利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更好地满足当地居 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也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缺点是难以解决公共产品的“外部效 应”问题,难以完成某些需要巨大资金的项目,也不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3)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是指一国根据国情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并 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对财政收支权予以适当划分的类型。混合型模式克服了集权型模式的过 度集中和分权型模式的过度分散的缺陷并吸取了二者的优点,因此是一种相对科学合理的财 政收支划分模式。(4)财政收支划分基本法律制度。财政级次划分制度是关于一国是否设立多级财政级次、设立几级财政级次以及如何设置各级 财政级次的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了五级政府结构: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8.1994年中国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教材p97-100,202-203)答: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1994年分税制改 革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 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 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 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具体内容:(一)流转税的改革。改革目标是按照公平、中性、透明、普遍的原则,形成有 利有资源优化配置的税收分配机制,贯彻公平税负、鼓励竞争、促进专业合作化的精神,使 总的税收负担基本维持原有水平。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组成,统一适 用于内外资企业。(二)所得税法的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目标是调整、规范国家与企 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实现公平竞争。合并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 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三)其他税种的改革。包括强化资 源税,开征土地增值税;拟开征增值税;拟开征证券交易税、遗产税,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改 为城乡维护建设税;统一开征房地产税和车船税,及下放屠宰税、筵席税。(四)税收征管 制度的改革。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以税收征管法为依据,以计算机现代化为手段为依托,征 收、管理、检查相互制约,申报、服务、稽核相互配合,科学、严密、实效的税收征管模式。 改革的具体内容有: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加速推进税收征管计 算机化的进程;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核制度;适应分税制的需要,组织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两 套税务机构;较为明确地划分各级政权机关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意义:为加快建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税收 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无论从其所涉及的范围还是变更的程度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9 .国债法律关系的特点。答: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或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 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其特点:(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 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又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10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P104-109)答:财政转移支付是政府通过一定的形式与途径,把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地转移给相关主 体所发生的支出行为。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与结构(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即中央 将原属于地方税收、因改革上划给中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一定计算方法确定后,按来源 地原则返还给地方政府。(2)专项补助。专项补助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有条件的专项拨款,根据特定用途与地 方的特定情况,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3)过渡期转移支付。过渡期转移支付是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始 设立和实施的一种以均等化为基本目标、按照统一公式进行计算的转移支付形式。(4)政策性转移支付。包括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 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奖一补”转移支付等。税法部分1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P149450)答:直接税与间接税。凡税负不能转嫁于他人,需由纳税人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直接 税,如各类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直接税以所得或财产为课税对象,税源比较固定,较易适 用累进税率。由于税负不可转嫁,纳税人普遍感到负担重,抗拒心理较强,偷逃漏税的现象 较为普遍,税款损失不易控制。稽征程序较为复杂,征税成本较高,对整个税收征管制度的 科学性、严密性以及税务人员征管水平有更高要求。凡税负可以转嫁于他人,纳税人只是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间接税,如各类商品税。课 税对象更为广泛,其税基宽、税源稳定,税收收入可随经济的发展增加。由于税负可以转嫁, 复旦人的负税感不强,征收时阻力较小,征收成本较低。具有累退性特点,一旦提高税率就 容易使价格上涨,抑制需求,导致税收减少。2 .税收权力关系说与税收债务关系说的区别。(P153-160)答:奥托梅耶的税收权力关系说。把税收法律关系理解为国民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系。 当出现了满足税法规定的课税要素时,也并不立即产生纳税义务,而是通过“查定处分”这一 行政行为的行使才产生纳税义务。(2)阿尔伯特亨泽尔的税收债务关系说德国租税通则第81条规定,“租税债务在法律 规定的租税要件充分时成立。为确保租税债务而须确定税额的情形不得阻碍该租税债务的成 立“。把税收法律关系定性为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国家和纳税人之间乃 是法律上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3 .税收法定主义的内涵。(pl61)答: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主义)传统观点,税收法定主义大致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 税务合法性原则。前者要求对有关纳税主体、课税对象、归属关系、课税标准、缴纳程序等, 应尽可能在法律中作明确详细的规定。否则要求税务机关严格依法征税,不允许随意减征、 停征或免征,更不能超出税法的规定加征。这两部分囊括了税收立法和执法,而具体的税法 实践又复杂多变,因此如何应用这些要求解决税法中的实际问题,才是税收法定主义真正面 临的挑战。主要内容:(1)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法定要求课税要素必须且只能由议会在法律中加以 规定,即只能由狭义上的法律来规定税收的构成要件。与课税要素法定直接联系着的是“议 会保留原则”或称“法律保留原则”。(2)课税要素明确。课税要素不仅要由法律作出专门 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歧义。如果对税收要素的法律规定或太原则化或 含混不清以至不明白确定,便会给行政机关创造以行政法规对其进行解释的机会。(3)依法 稽征。税收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 收程序。在是否征纳税的问题上,税收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一样均无选择权,均必须严格按税 法的实体法要素和程序法要素执行。4 .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如何保护纳税人权利? (P193-197)答:纳税人权利保护(一)纳税人权利的内涵 微观层面:在纳税人与征税机关的征纳关系中所具有的权利:依法纳税的权利;有要求 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权利。纳税人在税收处罚中的权利:对违法设定的行政处罚和不合格主 体作出的行政处罚,纳税人有权通过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申请救济。纳税人在税收救济中的权 利,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宏观层面:从纳税人与国家关系的角度体现的权利。宏观意义上的纳税人权利包括:(1) 享受公共服务权;(2)民主立法权;(3)民主监督权。2.世界各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经验 (1)将纳税人权利写进法律。 (2)建立专门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机构。 (3)帮助纳税人了解自己的权利。(4)通过各种途径体现纳税人的权利。 倡导纳税人养活政府的观念。 通过向纳税人报告税款如何开支等形式来体现 纳税人的权利,澳大利亚、法国、德国、 瑞士、美国等都提出了“不乱花纳税人一分钱”的口号。(5)对侵犯纳税人权利的行为进行惩罚。3、纳税人的宪法性权利。包括纳税人的财产权;纳税人的平等权;纳税人的生存权;纳税 人的言论自由权;纳税人的结社权。5 .什么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p222)和一般纳税人?答: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 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税率(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了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 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 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的。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 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 税额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以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谓一般纳税人,就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 和企业性单位。所谓一般纳税人,就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企 业和企业性单位。6 .混合销售行为的增值税、营业税纳税处理。(p212)答:混合销售行为在营业税领域,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征收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 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案例分析: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何种税?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企业,公司每年的安装收入都在100万元以 上。2007年3月,该公司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安装材料销售门市部;几年来,门市部 的材料销售每年约在3-5万元。在申报纳税时,安装施工收入都是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 而门市部的销售收入则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2008年4月,该公司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一份安装500只电表的合同,电表及辅助材料 的成本14万元,均由该公司提供,供电局按每只电表400元的价格支付材料费和安装费, 该份合同于2008年6月履行完毕,合同款也全部收到。但该公司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其理 由是:安装500只电表的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且材料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因此不 应申报缴纳营业税。7.进口应税消费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计算。(p234-235)答:(1)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义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金顶公司2009年3月从英国进口一批货物,成交到岸价格折合5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该 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5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请计算其应纳税额。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关税=5000万元X50%=2500万元进口环节代征消费税=(5000+2500) +(1-5%) X 5%=394.7368 万元进口环节代征增值税=(5000+2500+394.7368) X17%= 1342.1053 万元8.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缺点。(p265-266)答:个人所得税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是指把所得依其来源的不同分为若干类别,对不 同类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税的所得税制度。其优点在于:第一,它可按不同性质的所得, 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待遇,通常对劳务性所得征轻税而对投资所得征重税,有利 于事项特定的政策目标;第二,它可以广泛采用源泉征课法,从而既可以控制税源,有大大 减少汇算清缴的麻烦,减少了税收成本。其缺点是:针对不同来源和性质的所得采取不同的 税率和扣除标准,使得所得税的结构过于复杂导致税收成本增加,而且有时不能按照纳税人 的真实纳税能力纳税,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则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所得的综合起来,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