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文字版新.docx
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带格式的:字体:加粗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万。¥ 带格式的:字体:加粗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置r (餐饮服务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河北省全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对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许可的申请、 受理、审核决定、许可证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资料提交、资料 审核、审核决定、许可证编码、二维码生成、打印等,按照 省局统一开发的食品经营许可系统要求执行。本细则重 点对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分类和现场核 查标准进行规范。,食品摊贩不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餐饮服 务类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申 请进行分类审查。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的主体业态、经 营项目的分类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 可审查通则执行,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具体分为:k主体业态分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_餐饮服务经营者分为三类1、大型: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000m2以上(不含,1000m2);2、中型: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m2至1000而(不 含 150m2,含 1000m2);3、小型: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m2以下(含 1501n如通过申请网络内设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 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单位食堂分为三类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2、建筑工地食堂;3、其他单位食堂。带格式的:字体:加粗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17磅:带格女的:行距:固定值17磅带格式的:字体:加粗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 17磅: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经营项目分为七六类带格式的:字体:加粗:带格式的:字体:加粗(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 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 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 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2.5T 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挪东c )等求(%)切配烹饪场所面积N食品荻理区面积50% (全部 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A)冷食、生食、裱花操作专间面积分别三食品处理 区面积10%o第三条 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 清洗、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并有给 排水系统。(二)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 网罩。(三)墙壁表面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 易积垢、耐用和易清洗的浅色材料铺设。(四)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 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 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并设有挡鼠板等防鼠设施。(五)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 耐腐蚀、耐温、浅色新料徐覆或装修。第四条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一)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 并易于清洁。(二)口"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 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 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 途。(三)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 市而 而要。第五条 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一)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 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唬水血,水血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 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二)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 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第六条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一)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明。(二)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第七条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一)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 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二)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 罩。°第八条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 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二)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 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 开启式。第九条 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二)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 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第十条冷食、生食、裱花专间要求:(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 式,其他窗封闭。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 能够自动关闭。(二)专间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 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 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三)应当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第十一条-非裱花类糕点、自制饮品专用操作场所要 求:(一)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二)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三)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第十二条现制现售自制酒要求现制现售自制酒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 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 合格报告。在制酒过程中不得使用压力容器,自制酒只限于 在本门店销售,不得在本门店外销售。第五章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要求.第一条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 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 (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第二条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 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 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 在室内。(二)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 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 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 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应分开设置。应存放在离墙离 地10cm以上的货架上。(四)食品处理区面积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食品处, 理区面积不小于500 nl2。500800 m2,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 份数之比为1:4; 800-1500 m2,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 匕匕为1:6;面积大于1500 itf的,其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 之由可适当减少。(五)烹饪场所面积三食品处理区面积15%,分餐间面积, 与食品处理区10%,清洗消毒面积三食品处理区10%。(六)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 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七)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 区域(或距离25nl以上)。(八)应当配备将食品加工制作处理区展示给消费者的 网络厨房设施。第三条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 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 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 水系统。八7二)墙角、柱角、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三)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四)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 罩。°第四条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1字符,行距:固定值 17磅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1.5字符,行距:固定 值17磅带格式的:缩进:左侧:0厘米,首行缩进:1.5 字符,行距:固定值17磅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1.5字符,行距:固定 值17磅: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 所应用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铺设至I顶。(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 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 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三)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 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四)内窗台下斜45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第五条食品处理区天花板要求(一)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 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二)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 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 易于清洁的吊顶。(三)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第六条洗手消毒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 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二)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易于清洗。(三)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 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 标识。第七条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一)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二)采用热力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三)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 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 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 途。°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 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五)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 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六)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 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 1食品 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14930. 2食品工具、设 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第八条 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一)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 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 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二)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第九条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一)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二)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面平滑、无 凹陷或裂缝。(四)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 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五)应具有在容器表面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 间、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的设施设备。(六)食品添加剂应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第十条通风排烟设施要求:带格式的:字体:加粗(一)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 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 和更换。(二)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nmi的金属隔栅或网罩。第十一条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 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 使用防爆灯。第十二条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 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二)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 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 开启式。第十三条 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二)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应能使原料、半 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三)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 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四)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五)采用冷藏方式储存的,应配备冷却设备。第十四条专间要求(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专间墙裙铺设到顶。(二)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 动关闭。(三)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 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 裱花间设专用冷藏设施。(四)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 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本规范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要 求。一第十五条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 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第十六条厕所要求(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二)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 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 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 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第十七条运输设备要求(一)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 器。(二)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 毒O° (三)一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 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10以下或60以上。第十八条检验室要求(一)配备食品中心温度检验设备。单餐加工量大于500 人份的单位应设置开展食品和环节表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检验的检验室,并配备相应检验设备;不具备食品和环节表 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 位代行检验。(二)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第十九条规章制度具有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管理7A人员。第六章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要求第一条 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 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 (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 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第二条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一)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 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 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 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二)食品处理区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 各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三)配制冷食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置食 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置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 方板°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 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五)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 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 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六)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 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高品的品种和薮量相适应。(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 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o(A)冷食专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九)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 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十)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 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第三条 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 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 铺设,且平整、无裂缝。(二)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 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 系统。(三)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 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四)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 网罩。(五)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六)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垢的浅色材料。(七)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 有1.5米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 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八)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九)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 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 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十)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 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十一)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 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条覆或装修。(十二)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 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 应严密封闭)。(十三)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 坡或拱形均可)。第四条洗手消毒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 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二)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 于清洗。(三)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 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第五条 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一)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 消毒、保洁设备设施。(二)采用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三)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 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容器。采用热力消毒 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或容器。各类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 识标明其用途。(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专 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 容器清洗水池分开。(五)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 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六)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 易于清洁。(七)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 而发O第六条 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一)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 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 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二)加工场所内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 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第七条加工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一)食品烹调后以冷冻(藏)方式保存的,应根据加 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食品快速冷却设备。(二)应根据待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配送方式,配 备相应的食品包装设备。(三)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四)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五)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 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平滑、无 凹陷或裂缝(因工艺要求除外)。第八条 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一)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或大量蒸 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 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二)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 罩。° (三)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四)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 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第九条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 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二)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 开启式。第十条 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二)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 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三)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 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四)冷藏、冷冻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五)库房及冷藏、冷冻库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 放架,能使贮存的食品离地离墙存放。第十一条专间要求(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二)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 质,能够自动关闭。窗户封闭。(三)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水净化设施。(四)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 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 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五)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 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相应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 外,还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一第十二条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应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 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第十三条厕所设置要求(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二)厕所采用水冲式。(三)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 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 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 附近设置洗手设施。(四)厕所排污管道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排水管道分 设,并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1、热食类食品制售;2、冷食类食品制售;3、生食类食品制售;4、糕点类食品制售;5、自制饮品制售;6、半成品制售(只限中央厨房申请)?6、其他类食品制售。第五条 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者、单位食堂应当配备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 质证明。第六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 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证明。第七条 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类)应当具有保证食品 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健 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 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 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带格式的:左,定义网格后自动调整右缩进,段落间 距段前:自动,段后:自动,行距:固定值17磅, 孤行控制,字体对齐方式:自动对齐第八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 之比应符合以下要求::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三1: 3.5;带格式的:左,定义网格后自动调整右缩进,段落问 距段前:自动,段后:自动,行距:固定值17磅, 孤行控制,字体对齐方式:自动对齐中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三1: 3.0;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三1: 2. 5O 带格式小行距:固定值*磅j第九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制售食品仅有简单处理过程 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等)视情况可相应减小(少) 粗加工、切配、烹调等场所和设备设施。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 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建筑工地食堂不得申请生食、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第十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宜将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一尊整式露噜嗜缩进:首行缩进:L 96 V第十四条运输设备要求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 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第十五条 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一)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二)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口 (三)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 o -o第七章网络经营现场核查要求(待定)序格式的:两端对齐,缩进:左侧:2. 28厘米,行3巨:固定值17磅,无项目符号或编号i: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带格式的:左,段落间距段前:自动,段后:自动, 行距:固定值17磅,孤行控制、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第七八章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标准第一条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 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 (站)、旱厕等污染源25nl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第二条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1字符,行距:固定值 17磅(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 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 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 在室内。(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为独立 隔间的场所。(三)进行冷食、生食、裱花制售,应分别设置相应操作 专间。(四)制售自制饮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五)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 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 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 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七)食品处理区面积能够满足最大供餐人数要求。(A)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三食品处理区面积50%。(九)冷食、生食、裱花操作专间面积分别食品处理区面积10%o(十)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第三条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警产的:缩进:首行缩进:1字符,行距:固定值,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 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第四条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格哪L行距:固定值17磅(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聿隼声的:缩进:首行缩进:1字符,行距:固定值,耐用和易清洗的浅色材料制成。3(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三)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第五条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1褚格询:行距:固定值17磅一(一)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 猾颦:缩进:首行缩进:L5字符,行距:固定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二)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三)水蒸汽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一 他曾书爆缩堂篇麒编74厘米,行距:固 且 1'人曰彳'J,sx r°第六条洗手消毒设施|带格式的: 行距:固定值17磅:(一)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11号式我:缩进:首行缩进:L 5字符,行距:固定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二)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易于清洗。</翦然缩进:首行缩进:L 3】字符,行距:固(三)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八。第七条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行距:固定值17磅(一)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用铲的:缩进:首行缩进:字符,行距:固定值(二)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 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采用洗碗机消毒的,可设置1个 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三)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 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0.5字符,行距:固定 值17磅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0字符,行距:固定值 17磅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四)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 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 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六)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厂 第八条 食品原料、旖洁工具清冰水池<(一)粗加工操彳乍场再分另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 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产品另设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 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 途。(二)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 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第九条设备、工具和容器(一)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二)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三)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 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第十条通风排烟设施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第十一条采光照明设施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 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 使用防爆灯。第十二条废弃物暂存设施(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 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二)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 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 开启式第十三条 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二)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 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三)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 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四)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第十四条 冷食、生食、裱花专间(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 式,其他窗封闭。瓷砖铺设到顶。(二)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 动关闭。(三)专间内设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 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四)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五)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 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规定。第十五条 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作专用操作场所 食专间(一)专间内无明沟一也漏带#洼h*品衰递再为将寻 式,其他窗封闭。妾砖铺设到顶。(二)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 动关闭。(I)专间内设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 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冷藏设施一(四)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一(五)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 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规定。(一)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二)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三)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一)设置备餐场所(供餐人数超过3500人)。(二)加热设施设备能满足需冢-裱花专间(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6食品传递窗为开闭 式,其他窗封闭。妾砖铺设到顶一(二)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 动关闭。(三)专间内设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 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冷藏设施6间再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在当次排手动再启-式L (五)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 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规定。第十七条留样配备专用留样柜。糕点类食品制作专用操作场所(一)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二)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6(三)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第十八条更衣室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 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自制饮品专用操作场所带格式的: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 17磅(一)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二)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三)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第十九条厕所(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二)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 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 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 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备餐(一)设置备餐场所(供餐人数超过500人)。(二)加热设施设备能满足需要。第二十条留样配备专用留样柜。第二条更衣室更.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 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第二十二条厕所(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带格式的:列出段落,缩进:首行缩进:1.69厘米, 行距:固定值17磅(二)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 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 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 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一、带格式的:行距:固定值17磅第九章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要求 第一条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 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 (站)、旱厕等污染源25nl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第二条 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 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 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 均设在室内。(二)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 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 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 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四)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符合要求, 加工能力能满足最大供餐人数需要。第三条 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 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 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 水系统。(二)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垢、耐用和易清洗的浅色材料制成。(三)门、窗装配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