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docx
发改委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 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3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 (*府厅发2*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 能建筑,有效地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健 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紧迫性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 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市的墙体材料一直以实心粘土砖为主,不 仅毁掉了大量耕地,耗费了大量能源,也不利于保护环境。自国务 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 见的通知(国发19*66号)下发后,在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 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依 法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不断加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墙体材料革 新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据统计,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耗用泥土 资源达240多万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1200亩,同时,我市每年生 产实心粘土砖消耗9. 6多万吨标煤。如果实心粘土砖生产得不到抑制, 将占用大量耕地,耗费大量能源,加剧我市耕地和能源供需矛盾。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 用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如今新型墙体材料在国内外已被广泛应 用,事实证明采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房屋,建筑功能将得到有效 改善。另外,我市每年产生各类工业固体废物超过*0万吨,累计堆 存达到数千万吨,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严重污染着周围的土地、 水体和大气环境。因此加快发展以煤杆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 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改 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二、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一)进一步搞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要加强对全市禁止 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县和湾里区人民政府 及市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 *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 好全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禁止使用实心粘 土砖的范围和时间,认真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深入做好全面禁止使 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要在已取得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的基础上, 向淘汰粘土制品推进,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将禁止使用实心粘 土砖范围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全市实心粘土砖产量每年减少2亿标砖, 力争到20*年,全市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2亿标砖以下。全市城 市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年底,禁止使用包括空心粘土 砖在内的各种粘土砖。(二)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要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 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选用和采购新型墙体材 料。新建建筑要向强制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逐步 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增加节能建筑面积,力争到2006年, 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年,全市城市规划 区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以上。到2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 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8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一)规范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是国家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一 项重要政策。市、县及湾里区财政部门和墙改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20*55 号)和*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 1号) 的规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县(区)墙改部门要负责做好 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征收, 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缓征专项基金。市墙改部门要进一步搞好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审的建设项目 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管委会的建设 项目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要强化征收和管理措施,确保专项基金 足额征收,及时进入市财政专户。各县、湾里区墙改部门要严格按照 专项基金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措施,切实规范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 管理工作。(二)严格执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政策法规。各县(区)和市政 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 规。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新型墙体材料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规范和 完善减免税收的申报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生产 实心粘土砖的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 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墙改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 认真做好专项基金返退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政策鼓励作用。市、 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市财政局、市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市对占用耕地而依法关闭的砖瓦企业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洪 财发20*34号)精神,对依法关闭到位的砖瓦企业予以适当补偿。(三)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 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对 本行政区域内的粘土砖瓦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 取土烧砖,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严格限制 向空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不予办 理用地和采矿登记手续,停止发放土地使用证,并依法予以查处;对 无证或占用耕地生产的砖瓦企业,要依法责令停止开采并依法进行处 罚。工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 规定生产粘土砖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各县和湾里区墙改部门要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有力措施,搞好督查落实,对现有不占用耕地生产的砖瓦 企业要做好限产工作,按照逐年递减梆的速度下达限产计划和落实限 产目标,定期将限产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市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对违反 规定的要予以相应的处罚。各开发区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粘土砖生产 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各县(区)和市政府职能 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既要大力发展新 型墙体材料,又要注重保障产品质量。一是不断强化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意识。要本着对社会和人民高度 负责的态度,把新型墙体村料看着是关系建筑工程安全的百年大计, 切实搞好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标准。市墙改部门要依据新型墙 体材料技术标准,依法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工作,及时向社会提 供信息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完 善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新型墙体材料生产 企业,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的,应当依法制定企业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不得生产和销售没有生产标准或者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墙体材料。设计、 建设和施工单位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是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 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的产品,并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三是搞好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市墙改部门要协同质量 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新型墙体材料进行检测,采取不 定期的抽检方式,对已经市墙改部门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发现 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要责令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设计、建设 和施工单位不是按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使用新 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墙 改部门不予返退专项基金。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区)和市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经 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工业废物的循环利用,推动新型墙体 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新型墙 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62号)精神, 加大对开发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促进新材料、 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支持发展符合环保要求与适应市场需要 的复合材料制成的新型墙体材料;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开发生产新 型墙体材料;探索和研究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 引导生产企业大力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房地产开发商自觉建 造节能建筑。要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鼓励作用,建 立健全激励机制,市、县(区)墙改部门每年可以从上年征收的专项 基金中按4%的比例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湾里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将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筑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目标、推广重点与政策措施, 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 领导,健全机构,理顺关系,落实责任。经贸、发展改革、财政、建 设、国土资源、科技、税务、技术监督、环保、工商、农业等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由经贸委牵头,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工作。六、努力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 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展览、报纸等宣传媒体,采 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重要政策,大 力宣传我市能源、土地资源现状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 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执行和违反有关政策法规, 造成资源浪费、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要坚决予以曝光,为推进墙体 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营造社会氛围,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