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司制度15篇.docx
交通公司制度15篇 食品股份公司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1、公司厂区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公司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开厂区内交通事故发生。 2、下班顶峰期要求员工将自行车推行过人行横道后骑行,避开在厂门口由员工违反交通规章引起交通事故。 3、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遵守交通规章,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4、要求员工学会在各种场合宣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榜样。 5、制止无照人员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制止员工骑摩托车上下班。 7、非本单位机动车严禁进入厂区,特出状况经如许进厂区的机动车走专车道。 【第2篇】公司厂内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公司(厂内)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标准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治理,预防车辆损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全部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 3、治理职能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展监 督治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治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治理。 4、内容和要求 4.1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4.1.1 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阅历,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听从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治理。 4.1.3驾驶员必需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与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分睡眠,严禁疲惫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惫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展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准时反应行车安全状况,遇到突发大事准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需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 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需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进展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需绑扎坚固,。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急化学品时,必需办理准运证,实行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4.1.11车辆在工地和厂区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4.1.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便停放。 4.1.13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4.1.14车辆治理部门应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展一次安全学习,并定期对车辆进展安全检查。 4.1.15车辆治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治理,作好出车登记,严禁公车私用。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交通安全治理 4.2.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前方准驾驶或操作。 4.2.2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a) 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需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b) 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叉车作业不得载人。 c) 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嚼槟榔、攀谈或进展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d) 身体疲惫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e) 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需连续担当驾驶工作时,应按规定重新复试。如超过1年的,应重新参与考核。 4.2.3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展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4.2.4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4.2.5特种设备治理部门应建立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治理档案,包括车辆修理使用及事故记录; 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4.3交通事故治理 4.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马上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爱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4.3.2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委会办公室按未遂事故进展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展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管事故大小,都应准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准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展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准时向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展处理。 4.3.5发生气动车辆事故后,必需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缘由、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嘉奖 4.4.1专职驾驶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内未发生大小事故,且无严峻违章行为记录的,则按以下标准进展嘉奖: a) 安全行车到达10万公里以上(含10万公里),赐予2023元的嘉奖; b) 安全行车到达5万公里以上(含5万公里),缺乏10万公里的,赐予1000元的嘉奖; c) 安全行车2万公里以上,缺乏5万公里的,赐予专职驾驶员500元的嘉奖; 4.4.2交通车辆安全治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总结评比中被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三级机构,赐予2023元的嘉奖。 4.5违章惩罚 4.5.1 驾驶员在驾车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罚款的,每扣1分,罚款100元。 4.5.2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每次罚款200元。 4.5.3超载行车或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200元。 4.5.4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或停车场所,每次罚款200元。 4.5.5部门负责人明知司机开车前有饮酒行为,仍安排其开车或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饮酒,部门 负责人或用车人未准时制止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罚款200元。 4.5.6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核实后,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 4.5.7车辆治理部门(三级机构)未按规定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展安全学习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4.6交通责任事故处理 4.6.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担当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20%,并罚款500元。 4.6.2 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担当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5%,并罚款400元。 4.6.3 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担当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0%,并罚款300元。 4.6.4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担当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5%,并罚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惩罚最多不超过3000元。当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超过3000元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修理公司交通安全制度 为了客户的利益,为了公司的利益,为了公司员工的安全,制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气氛,特制定如下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治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范围:来店修理车辆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需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需仔细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时严禁吸烟。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急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穿插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留意观看。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停放在员工停车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承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留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四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 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存现场,对负伤人员准时抢救,并马上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及车间负责人负责全面治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公司行政部必需实施监视. 【第4篇】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一、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牢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削减或避开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治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掌握规定和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全部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展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治理与惩罚。 三、职责 1、 总经办职责 (1) 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牢靠。 (2) 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牢靠。 (3) 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治理工作。 (4) 负责催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牢靠。 3.1.5 负责催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 安全治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治理和考核,催促治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 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 组织、参与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4) 催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治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 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展目标治理和监视、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全部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治理,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全部驾驶员进展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治理,做到准时、有效,建档治理。 4、负责对本部门全部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牢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全部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治理工作。 6、组织、参与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3.3.8 负责做好本部门全部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治理要求 1、公司停车库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库管人员应做好准时调度和治理。 2、机动车进入公司停车库时,必需听从治理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乱停、乱放,阻碍车辆、行人进出,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3、机动车入库实行先出后进原则,防止堵塞或插挂事故。库满时,库管员应准时指挥车辆停放其他车库。 4、停放公司停车库的车辆驾驶员不听指挥且乱停、乱放的,公司车库治理者有权劝其离开或马上报告公司经营治理部协调解决。 5、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治理 (1) 内转车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取得内转车驾驶执照,方能从事内转车驾驶员岗位。 (2) 送培持证工作归口人力资源部统一治理,确保100%持证上岗。 (3) 各部门依据工作需要新增内转车驾驶员的,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康体检、送培持证,并完善用工手续。 (4)牌照车驾照人员安排驾驶内转车的,由安技环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检组审核资质和力量、人力资源部完善用工手续后,持证上岗。 (5) 公司交通安全治理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并做好学习记录。 6. 牌照机动车的安全治理 (1)各有车部门的车辆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经批准的特别、紧急状况除外),不准公车用于旅游 (2)各有车部门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治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部门领导或专人进展安排,并由专人对每一次用车具体填写派车记录单 (派车记录单格式见附表)。 (3)派车记录单因是对车辆使用状况的有效证明,各有车部门必需仔细填写,妥当保存,自觉承受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监视与检查(事故因公用车的证据)。 (4)车辆必需由专人驾驶,制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5)驾驶员严格按派车要求安全出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自用车。 7、考核 有以下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1) 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阻碍道路安全畅通的。 (2) 不按生产区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 (3) 不按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行驶的。 (4) 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禁行令、不履行进出公司大门登记检查强行冲卡的。 (5) 不听从生产区道路治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强行冲卡的。 (6) 驾驶员若无故不参与定期的安全学习的。 (7) 无故不开展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带病车运行的。 (8) 无故不参与周期检查、年审认证的。 (9) 不遵守公司规定、开出限行区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规定、酒后驾驶的。 (11)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练车的。 (12)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公车私用或公车组织旅游的。 有以下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载遗洒、飘散气体、液体、其它松软物体或未加盖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准时去除)。 (2)在生产区道路上倾倒生活、工业、建筑等垃圾和其它废弃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情节严峻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准时去除)。 (3)损坏或擅自移动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响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的。 (4)未经本公司职能部门批准,擅拘束生产区道路上挖掘道路、占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复原状的。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工程公司交通费报支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交通费报支制度 1 .因工作需要出差乘坐飞机人员,由个人填列申请表,传真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人员依据批准件(复印件)及机票执行报支。 2 .乘坐火车、汽车等级或轮船舱位标准规定: ( l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的,从晚上8 时到早晨7 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h 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h 的,可购轮船三等舱位或火车、汽车硬卧; ( 2 )生产工人交通费,1000km 以外的按硬卧或轮船四等舱位、空调车硬座席、汽车卧铺执行补助包干费用;1000 km 以内的按硬座席或轮船五等舱位执行补助包干费用。 3 .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用报支规定: ( 1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本人填列出差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会计人员凭申请单及票据执行报支。 ( 2 )驻外分公司及工程经理部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施工员、书记、财务人员、安全员)离开施工驻地距总部800km 以外的,其探亲或休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个人提交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每年可报支来回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汽车卧铺)或飞机票二次,照看出公差报支车票一次(如休假、探亲扣发相应的工资及有关津贴); 800km 以内的,一律不得享受探亲假,其休假必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照看报支火车、汽车硬席(或轮船四等舱位)差旅费四次(休假扣发相应的工资及有关津贴)。特别状况,凭有关通知签证手续按实报支。 ( 3 )符合并且已办理探亲、休假批准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报支出租车票,不享受途中津贴补助。未经公司批准的探亲、休假,视旷工惩罚并不予报支差旅费用。 ( 4 )工作人员趁出差、工作调动、回公司办事之便,需就近回家探亲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车费,多开支的局部由个人担当。 ( 5 )出差在外县市市内交通费补贴一般地区5 元/人天,特殊指定地区(含遥远地区)10 元/人天(不得报支市内交通票据);市郊交通费凭票据按实报支。 ( 6 )制止以出差名义进展公费旅游,一经查实,按已报支费用金额的200%予以罚款,并视旷工执行惩罚。 ( 7 )分公司及工程经理部负责人离开驻地洽谈经营业务出差,必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附批准报告;会计人员回总部办事,必需经基层单位领导及公司财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按公司 财务治理制度 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报支。 l )签订内部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的分公司及工程经理部经理驻地市区办事,在特殊指定地区、遥远地区市内交通费用按4 00元/人月标准;一般地区按200 元/人月标准,其副经理、书记在驻地外出办事,在特殊指定地区、遥远地区市内交通费用按200元/人月标准;一般地区按120 元/人月标准,凭据报支,节超不补(配备载客车辆或客货两用车的,不予补贴、报支)。 2 )未签订内部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的分公司及工程经理部,其单位负责人在驻地市区办事,特殊指定地区、遥远地区市内交通费用按100 元/人月标准;一般地区按60 元/人月标准,凭据报支,节超不补(配备载客车辆或客货两用车的,不予补贴、报支)。3 )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必需经分公司或工程经理部经理批准,会计人员凭申请单及票据执行报支(一律不予报销出租车票,特别状况须书面报告领导批准); 4 )公司机关办公人员乘车补贴,按巧元/月标准及季度制表发放(按出勤天数发放)。 【第6篇】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标准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急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23119号); 2、关于加强危急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急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急货物规章jt617-2023; 4、汽车运输、装卸危急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23 5、危急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急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急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急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治理机构及职责 帮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视检查危化品运输治理及车辆维护保养状况 负责危急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治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治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治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大事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帮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治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监视机构,催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急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状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治理制度。 (4)催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治理状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治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全都,查验危急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具体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坚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急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23)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坚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结实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牢靠。灭火器、消退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大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紧急迫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牢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外表是否碎裂。 紧急迫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牢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别性要求,仪表清楚、安全有效,外表有否裂开。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坚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实行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状况下,危急化学品不得和其他一般货物混装。 依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爱护用品。 配载完毕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担心全因素进展检查,确认无误前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和道路危急货物运输治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治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治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治理。 (4)监视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修理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修理、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治理措施,准时消退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与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催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准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治理中先进事例和阅历,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视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急化学品运输车辆治理制度的执行状况。检查危急化学品装卸车安全治理。 (2)按期对车辆进展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落实。 (3)参加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视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状况和措施的落实状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需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觉特别状况准时妥当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7篇】公司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效劳,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治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治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治理措施并负责监视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详细购置与统一治理,并依据实际需要进展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修理,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展治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依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治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治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治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消失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便利签名确认的状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规划有变,应准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前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依据当天用车状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展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需留意车辆使用状况,发觉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准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依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规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修理 5.2.1驾驶员要爱惜车辆,细心保养,保持车容干净、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需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一样,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全部车辆原则上必需在定点修理保养厂家进展修理/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别状况,应准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修理/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修理前,专职司机应进展现场检查,鉴定故障缘由、修理工程及修理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修理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前方可进展修理。单次修理/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修理后,需由专职司机及修理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解,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修理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前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车辆燃油治理 5.3.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消失油卡余额缺乏的状况,需准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依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展审核,发觉特别状况马上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立刻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惩罚。 5.4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展投保。 5.5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治理 5.5.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别状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准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前方可报销。 5.6驾驶员治理 5.6.1公司驾驶员必需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治理实施方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驾驶员必需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惜车辆,文明驾驶。 5.6.3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需验证并进展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严禁疲惫驾驶、酒后驾驶。 5.5.6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准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状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状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当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需复印备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展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状况具体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掌握,并做好费用统计,详细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修理等费用工程。每月、每季度、每年完毕,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详见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修理等状况进展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完毕,需填写好车辆违章状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修理状况季报表(详见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车辆安全治理 5.6.1车辆平常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严禁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