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实施方案.docx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实施方案 1、考勤治理原则 1.1 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根据工作时间进展考勤; 1.2 业务人员则可以有肯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 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 工作时间 2.1.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 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 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 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觉,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 迟到、早退、旷工 2.2.1 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 员工无特别缘由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值理由常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判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治理 3.1 原则上公司不鼓舞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 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别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 担心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3.4 特别或紧急状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 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治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治理 4.1 员工休(请)假必需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 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 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 由于特别缘由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托付他人准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马上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 门禁卡治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 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根据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 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前方可连续办理离职手续。 5.2 员工各类假期治理规定 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1.1 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为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指局部人享受的节假日)。 年假 2.1 年假为有薪假期,年假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2.2 员工进入公司后工作满1年不满5年者,年假5天; 工作满5 年不满10年者,年假7天; 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年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者,年假15天。 2.3 试用期视为工作年限的一局部。 2.4 由于工作需要而累积的年假,酌情发给补贴金;员工离职或被公司解聘而未休完的年假,公司将不赐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病假 3.1 员工每月可获得两个半天工作日的带薪看病时间,事后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当事员工交验病历、药费单据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3.2 申请病假需供应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其中有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盖章,否则按事假处理。 3.3 员工可选择以年假代替病假。 3.4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医疗期及劳保待遇按劳动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事假 4.1 员工遇特别大事而无剩余年假的状况下可以申请休事假,公司不鼓舞员工申请此类无薪假期。 婚假 5.1 在公司聘用期间登记结婚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5.2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再婚的不再增加)。婚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3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期后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 5.4 婚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发证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过期或剩余假期均不再补假,也不计发补贴金。 丧假 6.1 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亡故,可赐予丧假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赐予路途假;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也可赐予5天丧假。丧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产假/看护假/哺乳假/节育假/产检假 7.1 产假/看护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赐予产假98天,其中可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 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35天。 男职工在其子女诞生期间可休看护假10天,但必需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否则,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产假(看护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2 哺乳假:凡规划内生育,有一周岁以下子女的女职工须哺乳者,单胎职工一般每天可有不超过1个小时的哺乳假,多胎职工成倍增加。 7.3 节育假: 承受节育手术者,经专科医生证明,分别赐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经规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5)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依据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赐予相应的病假。节育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4 产检假: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 怀孕4个月之内(含第4个月),检查2次,每次半天; 怀孕5-7个月,每月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8-9个月,每两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9个月以上,每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因特别状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和时间的,须供应医务部门证明。 工伤假 8.1 员工假如因工作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处在医疗期内,公司将依据国家规定支付员工薪酬。 二、员工行为标准 1、礼仪 1.1 仪容仪表 1.1.1 在公共场所时,应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仪容仪表; 1.1.2 公众场合,要留意自身形象,着装干净,举止文明;出席正式场合应男着西装,女着套装。执行检查等公务活动,应佩戴员工证。 1.2 工作环境 1.2.1 工作场所办公桌须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1.2.2 工作场所不准乱贴乱画,不准随便丢弃废纸、杂物等。 2、效劳 2.1 全体行为要求 使客户在全球范围内均得到优质、专业、高效的效劳是CCIC的工作宗旨,以人为本,满意客户是CCIC效劳工作的核心。CCIC每位员工都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遵守以下规章: 2.1 全体行为要求 2.1.1 在本职岗位上应做到:精通业务,讲究效率,严守纪律,科学公正。有剧烈的责任 感和荣誉感,不允许有损害CCIC以及CCIC员工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2.1.2 在对外效劳中应做到:热忱效劳,礼貌待人,擅长沟通,文明办事,廉洁自律。在处理疑难问题时既要敬重对方但又不失原则。 2.1.3 爱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学问产权。 2.1.4 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2 检验人员行为要求 2.2.1 检查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检查工作程序操作,做到原始记录的完整、检查数据精确、检查证稿标准; 2.2.2 检查人员应诚恳地开展工作,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真实的报告。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得伪造原始记录、篡改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报告。 2.2.3 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举止文明、工作仔细,不准利用检查刁难被检单位和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2.2.4 执行重要检查任务或公司有要求时,检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 2.2.5 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承接检查及产品检测等任务; 2.2.6 未经批准,检查人员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进入试验室,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或本单位无关人员查阅检查原始记录等检查技术资料; 2.2.7 检查人员不得利用受检单位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进展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 2.2.8 检查人员不得自行处置检查完毕的样品; 2.2.9 检查人员应按取样规划进展取样,不得擅自改动取样规划。取样应在现场按操作手册取样,不得由被取样单位自取样品; 2.2.10 检查人员抽取并带回样品应保持受控状态,并准时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2.2.11 检查人员在不影响检测结果的精确性前提下,应尽可能对客户的要求供应便利。 2.3 内勤人员行为要求 2.3.1 内勤人员应做到:热心接待,急躁解释,细心倾听,尽心效劳。不得在同一场所、同一时间接待二个或二个以上企业。 2.3.2 内勤人员应实事求是的介绍公司的检查业务力量,不虚报、谎报授权范围和工程,对分包检查工程应明示,应与客户明确承检工程、检查周期、检查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 2.3.3 内勤人员应对客户的埋怨、申诉做好记录,准时、照实地上报本部门经理。 2.3.4 内勤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核查样品状态,若有特别,应在送样单或托付检查申请或相关记录上注明,并由送样人员签字确认。 2.3.5制证人员不得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不当的梗概。 3、安全 加强安全治理,保障员工身体、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是每个CCIC员工的职责。 3.1 综合安全治理规程 3.1.1 全体职工必需时刻坚固树立安全意识,仔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3.1.2 各部门应每月对本部门进展一次安全自查,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处理并上报。 3.1.3 新进人员必需经过安全学问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4.3 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 由于特别缘由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托付他人准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马上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 门禁卡治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 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根据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 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前方可连续办理离职手续。 5.2 员工各类假期治理规定 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1.1 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为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指局部人享受的节假日)。 年假 2.1 年假为有薪假期,年假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2.2 员工进入公司后工作满1年不满5年者,年假5天; 工作满5 年不满10年者,年假7天; 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年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者,年假15天。 2.3 试用期视为工作年限的一局部。 2.4 由于工作需要而累积的年假,酌情发给补贴金;员工离职或被公司解聘而未休完的年假,公司将不赐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病假 3.1 员工每月可获得两个半天工作日的带薪看病时间,事后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当事员工交验病历、药费单据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3.2 申请病假需供应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其中有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盖章,否则按事假处理。 3.3 员工可选择以年假代替病假。 3.4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医疗期及劳保待遇按劳动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事假 4.1 员工遇特别大事而无剩余年假的状况下可以申请休事假,公司不鼓舞员工申请此类无薪假期。 婚假 5.1 在公司聘用期间登记结婚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5.2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再婚的不再增加)。婚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3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期后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 5.4 婚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发证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过期或剩余假期均不再补假,也不计发补贴金。 丧假 6.1 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亡故,可赐予丧假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赐予路途假;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也可赐予5天丧假。丧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产假/看护假/哺乳假/节育假/产检假 7.1 产假/看护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赐予产假98天,其中可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 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35天。 男职工在其子女诞生期间可休看护假10天,但必需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否则,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产假(看护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2 哺乳假:凡规划内生育,有一周岁以下子女的女职工须哺乳者,单胎职工一般每天可有不超过1个小时的哺乳假,多胎职工成倍增加。 7.3 节育假: 承受节育手术者,经专科医生证明,分别赐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经规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5)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依据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赐予相应的病假。节育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4 产检假: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 怀孕4个月之内(含第4个月),检查2次,每次半天; 怀孕5-7个月,每月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8-9个月,每两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9个月以上,每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因特别状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和时间的,须供应医务部门证明。 工伤假 8.1 员工假如因工作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处在医疗期内,公司将依据国家规定支付员工薪酬。 二、员工行为标准 1、礼仪 1.1 仪容仪表 1.1.1 在公共场所时,应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仪容仪表; 1.1.2 公众场合,要留意自身形象,着装干净,举止文明;出席正式场合应男着西装,女着套装。执行检查等公务活动,应佩戴员工证。 1.2 工作环境 1.2.1 工作场所办公桌须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1.2.2 工作场所不准乱贴乱画,不准随便丢弃废纸、杂物等。 2、效劳 2.1 全体行为要求 使客户在全球范围内均得到优质、专业、高效的效劳是CCIC的工作宗旨,以人为本,满意客户是CCIC效劳工作的核心。CCIC每位员工都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遵守以下规章: 2.1 全体行为要求 2.1.1 在本职岗位上应做到:精通业务,讲究效率,严守纪律,科学公正。有剧烈的责任 感和荣誉感,不允许有损害CCIC以及CCIC员工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2.1.2 在对外效劳中应做到:热忱效劳,礼貌待人,擅长沟通,文明办事,廉洁自律。在处理疑难问题时既要敬重对方但又不失原则。 2.1.3 爱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学问产权。 2.1.4 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2 检验人员行为要求 2.2.1 检查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检查工作程序操作,做到原始记录的完整、检查数据精确、检查证稿标准; 2.2.2 检查人员应诚恳地开展工作,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真实的报告。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得伪造原始记录、篡改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报告。 2.2.3 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举止文明、工作仔细,不准利用检查刁难被检单位和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2.2.4 执行重要检查任务或公司有要求时,检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 2.2.5 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承接检查及产品检测等任务; 2.2.6 未经批准,检查人员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进入试验室,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或本单位无关人员查阅检查原始记录等检查技术资料; 2.2.7 检查人员不得利用受检单位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进展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 2.2.8 检查人员不得自行处置检查完毕的样品; 2.2.9 检查人员应按取样规划进展取样,不得擅自改动取样规划。取样应在现场按操作手册取样,不得由被取样单位自取样品; 2.2.10 检查人员抽取并带回样品应保持受控状态,并准时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2.2.11 检查人员在不影响检测结果的精确性前提下,应尽可能对客户的要求供应便利。 2.3 内勤人员行为要求 2.3.1 内勤人员应做到:热心接待,急躁解释,细心倾听,尽心效劳。不得在同一场所、同一时间接待二个或二个以上企业。 2.3.2 内勤人员应实事求是的介绍公司的检查业务力量,不虚报、谎报授权范围和工程,对分包检查工程应明示,应与客户明确承检工程、检查周期、检查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 2.3.3 内勤人员应对客户的埋怨、申诉做好记录,准时、照实地上报本部门经理。 2.3.4 内勤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核查样品状态,若有特别,应在送样单或托付检查申请或相关记录上注明,并由送样人员签字确认。 2.3.5制证人员不得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不当的梗概。 3、安全 加强安全治理,保障员工身体、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是每个CCIC员工的职责。 3.1 综合安全治理规程 3.1.1 全体职工必需时刻坚固树立安全意识,仔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3.1.2 各部门应每月对本部门进展一次安全自查,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处理并上报。 3.1.3 新进人员必需经过安全学问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3.1.4 外勤和试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治理规程。 3.1.5 驾车人员必需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开车、疲惫驾车。 3.1.6 全体职工都应严格执行消防条例,增加消防意识,履行防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装的消防设施有效,并能娴熟把握使用方法。 3.1.7 现金、珍贵物品及既要文件、空白证书、单证和财物单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1.8 最终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窗、电灯、空调、电脑及其它电器是否关闭,即使关门上锁,以防发生盗窃。 3.2 检验、鉴定的安全治理规程 3.2.1 检验人员出入码头、厂区、罐区、船舶等场所执行检验任务时,应遵守工作现场有关安全规定和特定危急区域的安全治理规章制度。 3.2.2 检验人员应自觉加强自身安全爱护意识。检验人员外出检验时,依据工作需要备置防滑防静电鞋、防静电长袖外套(衬衫),戴安全帽。雨雪天气时外出配备防雨器具,冬夏季节留意防冻防暑。平常要勤查安全装备的性能是否完好,一经发觉特别状况应准时向本部领导报告。 3.2.3 在危急区域,应关闭手机、传呼机或将其放置在危急区域以外的地方,不准在危急区域内使用非防爆通讯设备。 3.2.4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遇雷雨天气时,应避开在罐顶、船舶甲板等危急区域进展检查工作。 3.2.5 在锚地执行检验任务,需乘交通艇上下船舶时,检验人员须在交通艇搭靠完成,确保安全的状况下上下舷梯。在遭受大风大浪等恶劣条件时,检验人员尽量搭乘港方拖轮,或向部门领导报告以实行安全方式登轮。 3.2.6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上下船舶或测看水尺需借助船方软梯时,使用前须认真检查软梯的安全性能,一般状况下,由船方人员先试用前方可使用。 3.2.7 在验舱、空舱和残损鉴定工作中,检验人员需下货舱(或油舱)实施检验,须穿防静电爬舱服、防滑鞋,通风及照明不良状况下必需戴氧气面罩,携带防爆手电,由船方人员先下舱,检验人员随后,并有其他人员在舱口监护并随时保持联络。 婚假 5.1 在公司聘用期间登记结婚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5.2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再婚的不再增加)。婚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3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期后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 5.4 婚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发证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过期或剩余假期均不再补假,也不计发补贴金。 丧假 6.1 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亡故,可赐予丧假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赐予路途假;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也可赐予5天丧假。丧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二 一、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8:00-18:0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 二、公司全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一天打四次卡 是计算员工出勤的依据,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者除外。 三、迟到(早退) 1、上班迟到 30 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 10 元/次。 超过 30 分 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早退 3 分钟以上者,扣 除工资 10 元/次。 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 工资一半。 2、无故旷工者将扣除两天工资,请假者只需扣除请假期间工 资。 3、1 个月内迟到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赐予辞退。 四、因公事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 填写签卡单 ,并由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因公事无 法准时上、下班前赶回公司打卡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经理,待回公 司时填写签卡单 ;部门经理准时将特别打卡状况汇总到人事部。 因遗忘打卡者,可由人事部赐予三次补签时机,超过三次局部,视未 打卡时期为旷工,扣除未打卡时期的工资。 五、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 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三 一、考勤周期 上月 9 日本月 8 日 二、考勤时间 教学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行政口(学工口) :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306:00。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说明 教学口:教务处(各系部、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图书馆) 。 行政口:院办(党办) 、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学工处(团委) 、招生就业处。 1、严格遵守坐班制度。 全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坐班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2、严格值班制度 教学口及行政口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按学院值 班制度照实记录考勤。 四、考勤流程 1、各部门要有特地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并按天照实记录考勤 状况。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各部门的考勤状况进展不定期 检查。 3、各部门月考勤表须于每月 9 号下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教务 处、学工处。 若延期未交造成考勤混乱,由该部门负责。 4、 备注栏中应标明出勤天数, 出勤 26 天应标明为: (26) 例: 。 5、考勤表必需由出勤教职工本人、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才 能生效,否则不予接收,特别状况需注明缘由。 6、考勤表提交人事处前,各部门需要向教职工 反应、核实, 签字确定无误后,在本部门公示后再提交,否则消失问题由该部门 负责。 7、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将考勤汇总,于每月 9 日中 午将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 8、每月考勤表后面应附请假条等书面证明。 五、缺勤界定 1、迟到:上班后 10 分钟内到岗不作为迟到,行政 30 分钟以上 视为旷工;教学口依据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2、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 手续不上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 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六、请假规定 (一)假别和假期 国家法定节日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假日期间,工资照付。 如遇休息日加班,除三八妇女节不 补假外,其它节日则予补假。 详细其它假期依学院公布之假期安排 统一执行。 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 7 种,分别规定如下: 1、事假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必需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天以半天计。 (3)事假每月不得超过 5 天.全年不得超过 26 天,超过者学院 可予以劝退。 (4)教职工请假需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教师并附调课单。 2、病假 教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需疗养时,依据县级以上医院挂 号、诊断书、费用清单可以申请病假。 3、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江苏省的相关规 定执行。 4、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教职工,按国家法律规定赐予假期。 (2) 、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依据路程远近,另 赐予路程假。 (3) 婚假不行分次申请。 5、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 死亡,经批准赐予丧假 3 天;其他亲属遇有丧事需要办理的,按事 假处理。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 路程假。 (3)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超过 2 次。 6、 生育假(产假) 女教职工在生育前后,停顿工作,并享受 90 天产假,从休产前 假算起,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增加 30 天。 若遇难产或多胞胎, 由医院出具证明的可增加产假 15 天 (其他状况假期根据国家法律规 定执行) 。 7、公假 受学院指派参与学院外之重大社会活动、集会、训练等,与依 法规定应赐予公假的,以及享受经学院核定其他公假日时,视同公 出。 (二) 相关规定 1、 全部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2、 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后,呈有权限主管核准后递交 考勤治理部门,并报人事处备案,方可休假。 3、 教职工因特别状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 班后 30 分钟内电话报请有权限主管或分管院领导批准, 否则按旷工 处理。 4、 连续旷工 3 天,或年累计旷工 7 天,学院将按劝退处理,连 续旷工 10 天,或年累计旷工 30 天,学院将予以除名。 5、 申请工伤假、病假须随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无诊断书者按事假处理。 6、 申请婚假须随附有效结婚证书。 7、 申请产假须随附预产期证明。 以上材料,由主管予以查证。 教职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有特殊要求者,另行提报,经分管院领 导确认后执行。 (三) 请假核准权限 院长、副院长由董事长审批。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长审批。 一般教职工 7 天以上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5 天以下分管副 院长审批,3 天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 请假手续一经核准,不得私自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从 重处理。 (四) 考勤扣款 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1、 请假工资扣款标准以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为基数计算。 2、 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缺乏半天以半天计算,事假每日 以日固定工资(根本工资加各种津贴,下同)乘以请假天数扣款。 3、 病假三天以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以及医生开具证 明的,每天按半天计发工资。 月累计超过三天或年累计超过十五天 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依据劳动部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顿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 6 个月以内的,企 业应当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 6 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 改由学院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学院工龄不满 2 年者,为本人工资 60%;已满 2 年不满 4 年者,为本人工资 70%;已满 4 年不满 6 年者, 为本人工资 80%。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 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4、 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缺乏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算,扣 10 元。 5、 旷工按日工资标准三倍金额扣款。 6、 各项扣款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