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docx
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人事干部档案治理制度 一、干部档案保管制度 1、干部档案要建立结实、防火、防潮的库房,做到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需20-25平方米,要有数量充分的铁质档案柜。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 3、对库房设备和安全措施进展常常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4、对干部档案收进、移出、调阅、归还都要严格登记,做到有章可循,有目可查。 5、每年要核对一次干部档案挨次号,并作好登记,发觉错号、错位要准时订正;发觉缺少,准时查找。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厉处理。 二、干部档案治理部门的十项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存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状况。 5、为有关部门供应干部的状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爱护工作。 7、调查讨论干部档案工作状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立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治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档案治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法等的规定,仔细执行干部档案治理的各项制度。 2、喜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力量。 3、常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准时收集干部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4、对收集的材料进展仔细鉴别,精确分类,编排有序,名目清晰,装订整齐;对要销毁的材料进展具体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查、借阅干部档案规定,热忱接待查阅者,积极供应档案为干部工作效劳。 6、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干部档案隐秘。 7、加强干部档案的安全爱护工作,保证档案无丧失、损坏、盗窃、虫蛀、霉烂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档案安全保卫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对干部档案安全要有高度意识,增加岗位责任感,自觉的做好档案安全工作。 2、档案库房非档案治理人员严禁入内。 3、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库房安全治理规定,常常检查库房安全,离开库房时,必需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湿、防虫、防尘、防高温八防设施;严禁吸烟,室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安全状况,准时将状况报告分管领导。 6、档案的摘抄、复印过程,必需随时有档案工作人员监护。 五、干部档案库房治理制度 1、干部档案库房是干部档案治理的根底设施,档案人员应高度重视,搞好库房治理。 2、库房内档案柜架要排列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宽松适度,柜架编号利于取放。 3、定期观看库房温、湿度表,做好记录,并依据状况实行调整措施,使温度掌握在14-24°c,相对湿度掌握在45-60%。 4、加强干部档案爱护,搞好清洁卫生,做到档案无霉变、虫蛀、鼠咬、尘污、褪变、破损等。 5、切实搞好干部档案库房的保密、保卫和防火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下班前要关好电源、门窗。 6、非档案治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查阅干部档案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干部档案,须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或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2、查阅人必需是查阅单位的两名*党员干部。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6、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内进展;查阅时不得喝水、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毁坏。 7、查阅完毕,要进展登记。 七、借阅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遇特别状况要借阅时,借阅单位必需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外借。 2、借阅人不得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借出的干部档案必需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更不得把档案给无关人员或干部本人翻阅。 4、借出的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公布档案内容。 5、借阅干部档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八、转递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县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需齐全完整,并按规定经过仔细的整理装订,不得拘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出档案必需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工程具体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马上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应进展催问,防止丧失。 6、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准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准时告知干部档案治理部门,并建立必要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