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教师晚自习辅导制度.docx
初级中学教师晚自习辅导制度一、为加强对晚自习辅导工作的管理,提高辅导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要求所有辅导教师遵照执行。辅导时间:晚读:19:0019:20第一节19:2020:05第二节20:15-21:00第三节21:1021:55第四节22:0522:50二、辅导实行签到制:由值日领导负责安排检查签到。三、辅导教师不能迟到,迟到5分钟扣绩效分1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缺课,扣绩效分5分,如因缺课造成的教学事故由该教师负责。因事不能到校辅导,需自己安排合适人员顶替,做好协调工作。对已经到校,但因身体不适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在教室辅导的,则必须跟值日领导请假,班级不能无人辅导。病假一星期以上的,可由学校安排人员下班辅导。四、辅导教师在辅导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辅导。不准到办公室玩电脑或做其他事情,一但发现,则扣绩效分3分,如因此事而发生的教学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担负班级管理的责任,保证班级自习秩序良好。五、辅导时间内,教师要认真辅导,在辅导答疑的基础上,加强个别生辅导,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六、辅导教师不准在辅导前喝酒,不准在班级吸烟,不准接打手机,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通报批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