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坡堤险工滩岸坍塌应急修复工程.docx
花坡堤险工滩岸坍塌应急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ZHS (2022) 038采购人:焦作黄河河务局武陟第二黄河河务局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弘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3.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 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1、以上第3. 4条和第3. 5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焦财采购2021 8号 文规定提供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响应 文件内无需再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和谈判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 参加谈判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4.响应文件语言中文5.报价货币人民币6.报价范围及说明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所报总价应包括 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所需 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各类保险、利润、税 金等全部费用。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谈判会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8.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 或资料,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 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9.响应文件封面要 求列明项目名称、本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10.响应文件份数要 求纸质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1.响应文件装订和 密封要求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 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12.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 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 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 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文件截止 时间。13.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4.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焦作弘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 工业路最东端东方商务院内)15.谈判时间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6.谈判程序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17.授予合同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 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 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8.签订合同1)接到成交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2)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 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19.勘探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探20.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 购2013 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 业(2011) 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为依据。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 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 型企业。中小企业需提供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声明材料。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 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4、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各投标人在本次投 标活动中,投标货物必须选择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并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 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中的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 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5、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整 公布(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 产品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 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6、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 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 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7、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 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 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的计算机产品。8、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 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9、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10 .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 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1 .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 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 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1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1.解释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 .定义3 . 1 “采购人”系指焦作黄河河务局武陟第二黄河河务局。3.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机构:焦作弘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2 “供应商”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取得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3.3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3.4 “工程”系指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等。3.5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会的,指营业执照上 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 7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2. 8.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 除外);2. 8.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的(期限已满的除外);2. 8.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1 .8.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 125号)相关规定的;2 . 8.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 .采购预算3.1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05. 82万元(大写:贰佰零伍万捌仟贰佰元整)。4 .合格的供应商5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成立不满半年者,可不提 供);4.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1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1)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 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焦财采购2021 8号文规定提供焦作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响应文件内无需再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 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谈判的规定。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谈判费用5.1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2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5.3 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 1980号文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6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6.1 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6.2 2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 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 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6.3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谈判文件7 .谈判文件的组成7.1 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谈 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7.2 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 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 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 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 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4 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谈 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 被视为无效。8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 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递 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要求9. 1响应性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 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等)。10. 2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的有效理由。11. 3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 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或无效。12. 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2.1 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 文书写。12.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 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12.3 关于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 4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1.1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 体内容和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章。12 .响应性文件格式12.1 供应商可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 任何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可按格式填列,未 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 .谈判报价13.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 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 含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各类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13.2 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 价,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其最后的报价为成 交价。13.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3.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3.5 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3.6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7 . 1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否则不予认可。13.8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小企业的标 准为:13.9 . 2.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3.10 2.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13.11 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 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3.6.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6.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 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 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 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 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 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 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 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 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 款服务。待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13.6.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14.1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 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 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 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15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15.1 1供应商应准备L份正本、生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必须用A4 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5.2 供应商可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5.3 响应性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谈判文件所表述 (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投标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 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 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15.5 5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 料。15. 6响应性文件须固定装订成册。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 1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16. 2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16.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性文件的误装、 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7.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7.1 供应商应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 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17 . 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 .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 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19 .2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 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20 .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 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21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22 . 4.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23 .4.2响应性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24 .4.3未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25 . 4. 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五、谈判26 .组建谈判小组2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9. 2竞争性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确 认竞争性谈判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谈判小组职责。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0.1 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 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 有效。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 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 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0. 1. 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0. 2符合性审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谈判文件的规 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 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0. 2. 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3)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 不进入谈判程序。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 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 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20. 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 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0. 6谈判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0.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照 无效处理(不再参加谈判):20. 7.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20. 7.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0. 7. 3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20. 7. 4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0. 7. 5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20 . 7. 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21 .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20. 7.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0.8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 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0. 8.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20. 8. 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20. 8.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0. 8. 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 形;20. 8. 5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1.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 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1. 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21. 5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1.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22.谈判22.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22. 2谈判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22.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成交原则等事项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22. 4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商务条件、技术方案、服务及报价等。22.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22. 5.1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2. 5. 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 6本次谈判进行二轮次报价,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增加谈判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 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谈判小组,谈判报价以供 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 任。22. 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22. 8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22 . 9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 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3 .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23.1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谈判小组成 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 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23.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谈判情况,不得 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23.3 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4 .谈判终止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谈判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 供应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 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的情形除外;(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确定成交供应商25 .成交原则1 5.1本次谈判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及服务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5 . 2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6 .成交通知1.1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领取 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2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 . 3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七、合同授予27 .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27.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文 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 .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 .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 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 判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 .4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一份,另一份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0 . 5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八、询问和质疑31 .质疑与投诉31.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获取谈判文件的凭证;(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1.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 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 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28. 5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 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 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8. 7质疑联系事项:(1)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 详见附件)。(2)采购人:焦作黄河河务局武陟第二黄河河务局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焦作市武陟县黄河大道(3)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弘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焦作市工业路东端东方商务院内28. 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谈判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质疑函制作说明: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项目简要说明:1、采购项目名称:花坡堤险工滩岸坍塌应急修复工程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花坡堤险工滩岸坍塌应急修复主要工程量有:土方填筑 6819m3,石方填筑6002口3 (铅丝石笼和散抛石的比例为1:2,其中铅丝石笼ZOOln?、散抛石4001相)。二、工程量清单: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主体工程1土方填筑m368192散抛石m340013铅丝石笼m32001注:(1)工程顶高程:工程顶高程平现状滩面。(2)散抛石、铅丝石笼进占:进占体顶宽4m,顶高程超施工水位0. 5m,外边坡 1:1,内边坡 1:0. 75。(3) 土方填筑:进占体施工完成后,进行垛体土方填筑。土料宜选用壤土,且 不含植物根茎、建筑垃圾等杂质。土料含水量控制在15%20%之间,填筑土料含水 率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为±3虬土坝体的填筑标准按干密度大于控制, 压实度不小于0.91。(4)散抛石护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