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措施.docx
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措施 1组织措施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承包人在工程施工 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 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批准。2)审查承包人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3)督促承包人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 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 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2技术措施1)自然及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措施(1)保护植被,减少植被破坏,保护水资源和自然景观,避免因 施工引起水质污染等环境问题。(2)保护施工区内野生动物,严禁猎杀、捕捉或恐吓野生动物, 保护沿线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和迁移通道。(3)开工前详细规划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和施工营地等的临时用 地,用地计划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向当地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严禁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取弃土场, 严禁随意设临建工程。(4)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对场地和人员活 动范围进行界定,不得随意超出规定范围,并设置标语牌、界碑牌等 标志,防止对施工生产、生活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5)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时清除运走。(6)完工后对场地和碎搅拌场、灰土拌和场等进行清理,拆除 临时建(构)筑物,掘除硬化地面,将弃硝、废物运走,同时对清理后 的场地进行植被恢复。(7)尽量利用既有便道进行路基填料的运输.减少土地的占用。 尽量租用当地已有的房屋或拼装活动板房作施工生产、生活用房。2)水资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1)生活营地的生活污水,碎搅拌站、拌和场等产生污水,不得 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须经沉淀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2)沥青、油料等不得堆放在民用水井及地表水体附近,并应采 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3)对生产机械经常进行检修,防止机械和施工用油的跑、冒、 滴、漏对水质产生污染。施工或机械产生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 或采用其他方法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3)大气环境、噪音及粉尘的防治(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减少对空气的污染。(2)在运输水泥、石灰、砂土等粉状材料和沥青混合料时,进行 严密的遮盖。(3)利用水车,对施工现场和临时便道进行撒水湿润,防止尘土 飞扬,减少空气中的固体颗粒。(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5)生产和施工现场、水泥砂浆拌和场、碎搅拌站等应加强对噪 音的防治,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减少对居民噪音的干扰。4)固体废弃物(1)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2)施工中的废弃物,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运到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理。(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各 种包装袋及时清理处理,以免造成白色污染。(4)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高速行驶,从而保证 不会沿线撤漏须迅速清除。5)保护文物及宗教设施(1)尊重当地的民俗,保护宗教设施及场地不受影响和破坏。(2)保护国家文物,对施工中挖出的古董文物,按招标文件合同 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和上交。6)重要设施的保护(1)保护施工场地附近的通讯设施。(2)保护当地的军用设施设备。(3)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光缆进行严密的管理,不致因施工机械造 成破坏和人为破坏。加强对光缆的监护,确保施工期间万无一失。7)驻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1)驻地环境由各合同段的环保小组具体负责管理。生活及办公 区四周设置防污排水沟,排水沟直接与污水处理池连接,避免生活区 域内的水流直接排放到地面水体,造成环境污染。(2)注意生活垃圾的处理,垃圾集中堆放,定期送到当地指定的 地方进行处理。(3)生活废水排入污水池,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污水池应注意 污水不渗漏,以免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并应进行加盖,有除臭设施, 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