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幼儿园收退费制度.docx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 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 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 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 伙食费。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 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 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 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2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 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 450 ye,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 取。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 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 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 转入下学期。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 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 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 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 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 惠。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 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 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3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 原因,出勤连续io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 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 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每月按1号计费。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 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 勤天数计算(10元/天)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 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 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 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 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