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docx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急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急品入库时,依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常常检查。 7、进出仓库,仔细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枯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需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篇2)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需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洁净干净,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当准时消退。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需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准时撤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 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需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治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需进展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根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需妥当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治理暂行规定。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篇3)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治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 仓库是消防安全治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治理措施肯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治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治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展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退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藏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急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展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展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确实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识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消防安全制度,把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展仓储业务和消防学问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仔细检查,催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治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需露天存放时,在酷热季节必需实行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坚固、密封,发觉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状况时,应当准时进展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简单相互发生化学反响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需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转变,如确需转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需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枯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掌握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需采暖时,应当采纳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治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全部机动车辆,必需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需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需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需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完毕后马上撤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惊、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实行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修理时,应当实行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展。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展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治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标准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急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实行隔热、散热等防火爱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爱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需拉闸断电。 制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四周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需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展安装、检查和修理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需根据国家有关防雷设计标准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治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需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需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实行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需依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根据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治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四周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治理措施 仓库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四周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治理,负责检查、修理、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常常进展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严寒地区的仓库严寒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实行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藏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四周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篇4)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治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当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视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需生活区、修理工房分开布置。 3.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纳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依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治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依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需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简单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简单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耀简单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酷热季节必需实行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坚固、密封,发觉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状况时,应当马上进展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展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别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实行安全措施,进展现场监护,备好充分的灭火器材,作业完毕,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前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常常保持干净。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准时去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需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当保管或准时处理。 三、装运治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需轻拿轻放,严防震惊、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牢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需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需准时去除洁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当彻底进展安全检查。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篇5)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制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依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展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娴熟地把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特地培训,把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展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前方可进展。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认真检查上下左右状况,四周的可燃物必需去除,如不能去除时,应实行浇湿、遮隔等安全牢靠措施加以爱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四周进展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肯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穿插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需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完毕或离开现场时,必需切断电源、气源,并认真查现场,去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藏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需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篇6) 酒店仓库安全治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需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伴随。严禁单独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同意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肯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沟通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爱护,每年对电线进展一次全面检查,发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状况,必需准时修理。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物品积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酷热产生自燃。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治理制度(篇7)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治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章、教育部化学危急物品安全治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仔细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识和把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需懂得其性质、危急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依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急品与非危急品要分开存放,珍贵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常常保持清洁整齐,准时去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依据不同性质,实行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急品,高温季节应特殊留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结实完好,严防盗窃大事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翻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觉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状况,应准时报告并进展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治理,学习消防学问,常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