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非学历教育与培训管理实施细则人力资源绩效管理_办公文档-规章制度.pdf
三江学院非学历教育与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和发展我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维护好学校的声誉,提高非学历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三江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管理组织结构 1.继续教育与培训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领导、管理与监督。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审核;培训项目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材目录的审核与备案;培训收费标准的制定、审核与备案;培训过程各环节的监督与协调、证书的审核与办理等。若培训项目嵌入普通全日制学习的培养计划中,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将汇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执行。2.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单位(统称二级办学单位)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由主管院长牵头,负责培训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教师遴选、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择、教室安排、教学实施、实践实做、学生管理等工作。3.设置以“三江学院”冠名的培训机构(包括设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设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应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冠以“三江学院”字样的办学机构。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类型界定 1.技能培训。主要是指除学历教育以外的以提高管理水平、专业技能为目的的各类短期培训,包括社会各单位委托的培训、各二级办学单位利用自身和学校资源(三江学院的有形、无形资源)举办的各类培训。2.执(职)业资格考前培训。按照国家人社部以及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结合各二级办学单位专业的优势所举办的执(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3.各类其他证书及考试的考前培训。三、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申报及审批 申报审批 1.各二级办学单位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辅导培训班,应据实填写三江学院各类非学历教育办班申报表,二级办学单位主管院长签字后报送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2.继续教育与培训处代表学校向省教育厅及省物价局办理收费标准备案。3.确需通过承包、转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将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交由校外单位或个人操作,必须向继续教育与培训处报批,严禁各办学单位擅自行为。招生宣传 1.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招生宣传资料,须经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2.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使用三江学院校名、校标,不得以学校或学校下属机构名义对外发布任何形式的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或信息。3.招生宣传应客观,真实、准确、有效。办班合同 1.受社会各单位委托或确需与社会单位合作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应签定办班委托书或合作办班合同。合同内容由二级办学单位具体商谈、拟定,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后由学校签定并备案。2.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相关协议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统一负责。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三江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管理组织结构继续教育与培训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领导管理与监督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审核培训项目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材目入普通全日制学习的培养计划中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将汇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执行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单位称二级办学单位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由主管院长牵头负责培训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教师遴选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择教量办学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应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冠以三江学院字样的办学机构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类型界定技能培训主要是指除学历教育以外的以提高管理水平专业技办班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三江学院各类非学历教育办班申报表。2.培训教学计划(课程名称、授课时数及时段、授课教师及职称)。3.培训教材目录。4.委托办班的须提交委托书,合作办班的须提交办班合同。5.培训收费标准(委托办班以委托书、合作办班以合同为准)。6.招生宣传简介。四、办班过程的组织、管理与监督 办班过程的组织、管理由各二级办学单位负责,继续教育与培训处监督执行。五、课程考试(核)1.各类培训课程考试(考核)由各二级办学单位负责;2.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六、证书办理 1.非学历教育培训结束,各项考试(核)合格,缴清培训费,如需要可颁发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统一印制、盖章的结业证书。办班结束前,二级办学单位须将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单、经费入帐凭证复印件等材料提交到继续教育与培训处,申办结业证书。各二级办学单位不得以各自名义颁发非学历证明、单科证明和结业证明(书)等。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三江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管理组织结构继续教育与培训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领导管理与监督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审核培训项目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材目入普通全日制学习的培养计划中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将汇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执行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单位称二级办学单位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由主管院长牵头负责培训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教师遴选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择教量办学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应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冠以三江学院字样的办学机构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类型界定技能培训主要是指除学历教育以外的以提高管理水平专业技 2.执(职)业资格证书,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六、经费管理 1.非学历教育培训费、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前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报名费、证书工本费等,由各二级办学单位依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江苏省非法定培训收费标准备案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规定组织收取,收缴完成后及时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办班结束后再与财务处进行账务结算,各二级办学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自留经费。2.委托办班、合作办学的经费,由相关二级办学单位按相关委托书或合同与合作单位进行结算,形成结算单之后由相关二级办学单位与委托或合作办学单位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并移交财务处入账,同时将相关款项汇入校财务处账上。3.培训费分成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报名费、证书工本费等不予分成,由有关二级办学单位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结算。七、规范管理 1.为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秩序,加强对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和督查,学校将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并不定期对各类办学项目的管理水平、办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2.各二级办学单位对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学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年度评优工作,并从当年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纯收入比前一年度的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3.违规办学行为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三江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管理组织结构继续教育与培训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领导管理与监督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审核培训项目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材目入普通全日制学习的培养计划中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将汇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执行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单位称二级办学单位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由主管院长牵头负责培训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教师遴选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择教量办学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应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冠以三江学院字样的办学机构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类型界定技能培训主要是指除学历教育以外的以提高管理水平专业技八、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负责解释,自发文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非学历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三江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管理组织结构继续教育与培训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领导管理与监督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审核培训项目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材目入普通全日制学习的培养计划中相应的管理与监督将汇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执行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单位称二级办学单位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由主管院长牵头负责培训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教师遴选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择教量办学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应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冠以三江学院字样的办学机构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类型界定技能培训主要是指除学历教育以外的以提高管理水平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