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房产足值抵押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模版.doc
-
资源ID:95399204
资源大小:36.50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农村信用社房产足值抵押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模版.doc
省农村信用社房产足值抵押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个人类客户信贷需求,规范经营类贷款行为,加强客户分类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经营类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产足值抵押个人经营贷款(简称“足值贷”)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名下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贷款人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以及抵押房产价值等条件核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等于抵押房产价格的一种非循环使用的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三条贷款对象。“足值贷”的贷款对象是指符合个人经营类贷款条件,信用评级在A级(含)以上的个人类客户。第四条借款人申请“足值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请借款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年龄加上借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二)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和按期自主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原则上近两年征信报告累计逾期不得超过3次;(四)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贷款发放和本息收回;(五)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还需提供所经营企业的相关资料;(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五条抵押物条件。(一)抵押物仅限于贷款人所在服务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普通住宅、商业用房(含经营/营业用房、车库)或商住两用房,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对于采用首套住宅抵押的,应考虑执行风险,差别设定最低面积或抵押率;(二)贷款到期时,用于抵押房产房龄不得超过20年,原则上不得处于闲置状态。(三)抵押房产主体结构在砖混以上(不含砖瓦、砖木结构),且不在拆迁公告、旧城改造、司法冻结、封存或危房范围之内,无产权、租赁纠纷,不在市政规划拆迁范围内。(四)抵押房产共有权人需出具同意抵押的有效证明。第三章贷款用途、期限、方式、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第六条贷款用途。“足值贷”用于借款人个人及家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不得用于国家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明令禁止的项目。第七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经营周期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不得办理展期。第八条贷款方式。“足值贷”贷款采用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第九条贷款额度。“足值贷”贷款抵押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用途、还款意愿与能力以及抵押物价格、变现难易程度状况等综合确定,最高不超300万元。同时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抵押率最高为100%;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抵押率最高为90%;信用等级为A级的,抵押率最高为80%。第十条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定价,实行差别利率,可以采取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方式,原则上上浮比例不低于40%。第十一条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采取按月结息、到期/分期还本或等额本金/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需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本息或按月结息、分期还款方式。第四章贷款受理和发放第十二条借款人有资金需求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营情况、收入状况、拟抵押房产等相关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三条受理客户申请后,至少应由两名调查人员联合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和确认,同时至少与借款人及抵押人进行一次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根据对资料分析及面谈情况确定实地调查内容,重点对借款人资信状况、担保意愿、还款能力以及抵押物价值及变现难易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严格客户准入条件和信用等级评定,一并形成综合调查意见。第十四条审查人员认真对贷款申请进行基础审核,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资信状况、抵押物权属及价值情况和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揭示风险点并分析风险程度,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第十五条审批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作业,对于未获批准的申请及时通知申请人;对于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补充资料后按要求重新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对于审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的贷款申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落实有关条件、办理合同签约及抵押担保等手续。第十六条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含财产共有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承诺等。第十七条抵押物评估。 “足值贷”抵押物评估坚持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可采取内部评估或外部评估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必须经调查人员及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第十八条抵押登记。调查人员对房屋占有土地调查核实无异议后,由中台信贷评审部门指定专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按照规定流程双人办理抵押登记。第十九条贷款支付。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第五章贷后管理第二十条按照个人类贷款相关制度规定,合规业务操作,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开展贷后检查,防范信贷风险发生。第二十一条贷款偿还。“足值贷”项下贷款采取关联账户还款方式,借款人在偿还日之前预先将应偿还本息存入关联账户,系统到期自动扣收。第二十二条风险预警。贷后管理人员对客户的还款能力、风险状况和抵押物价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做出风险预警,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化解风险。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足值贷”贷款本息累计逾期超过2次或单次逾期时间超过60天,“足值贷”贷款结清后的24月内,借款人不得再次申请“足值贷”。同时,贷款人可提前宣布贷款到期,采取必要方式对债权进行保全。第二十四条 “足值贷”贷款存续期间内,借款人信用等级发生向下迁徙,或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等不利于贷款本息收回现象的,贷款人应及时采取提高检查跟踪频率、补充担保等必要措施,控制信贷风险发生。第七章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二十六条 各县级行社要结合市场竞争及经营实际,制定“足值贷”实施细则后方可开办具体业务。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日起实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