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城东烧烤城摊位出租合同样本.docx
庆元县城东烧烤城摊位出租合同(样本)出租方(甲方):庆元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摊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摊位)事宜,为明确 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租赁物情况甲方将坐落在 的房屋(摊位)(建筑面积m2的房屋(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二、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租赁期限 年。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如期归还, 所有乙方装修物或费用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 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装修的赔偿或补偿。3 .甲、乙双方约定,本租赁合同起租日确认为交付日。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1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本合同年度租金为 /年(每年)。2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以一个年度为一个付款周期, 先付后用。每年度的一月日前付清该年度应付的租金 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该年度应付租金 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 .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押金 元。合同终止时,经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已结清相关 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押金。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使用本协议租赁物所发生的社会事务、责任 和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通讯、有 线电视及房屋(摊位)所有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以 及乙方因承租产生的费用等在租赁期内由承租人承担。五、房屋(摊位)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摊位)及 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摊 位)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2 .甲方交付房屋(摊位)前,乙方确认该房屋(摊位) 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3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 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摊位)结构进行改造。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 备的,该装修或者附属设施和设备所有权归甲方。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 得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2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 方自负。3 .租赁期间,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摊位),甲 方将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 租赁物:1 .乙方擅自转租、转借的。2 .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的。4 .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5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6 .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八、其他条款1 .租赁期间,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 同。2 .租赁期间,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赔 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 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3 .乙方确认,租赁期间如遇城市规划、国道拓宽、城市 改造拆迁等政府行为或政策变化,本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须 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腾空。租金按照 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赁物所涉拆迁费或补偿费等均归甲方 所得(包括乙方租赁期内进行的装修部分的补偿费用也归甲 方所得)。4 .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交还甲方房屋 (摊位)应当保持房屋(摊位)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损坏的负责恢复原样,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摊位)的 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自行放弃,甲 方有权处置。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 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可能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县财政局(国资 办)备案壹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签名按手印):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电话:签约地点: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一 账号:电话: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