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创业扶持政策汇编.docx
临海创业扶持政策汇编一、普惠人群创业扶持政策(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创三年内的城乡创业者,符合 条件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由市信保基金承 保;合伙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在借款人 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贷款合同签订日 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 LPR+50BP,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二)创业孵化补贴。经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 孵化基地或企业,为初次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所孵化的项目正 常经营1年以上且成功出园的,每孵化成功一家一次性补贴5000 yc o二、重点人群创业扶持政策(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 毕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60万 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由市信保基金承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 限不超过3年。(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 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三)创业场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 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租用场地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其中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给予最高5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 补贴,带动就业10-20人的给予最高10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 贴,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30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 补贴标准按最高每天每平方米1.2元给予补贴,实际场租低于补 贴标准的,按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 毕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社会保险每参保满1年,给 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 毕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且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每带动1人给予2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 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三、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一)“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资助。人才携项目到临海创 办企业,经评审入选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的A类,B 类、C类的。对创业项目新入选的“500精英计划"A类、B类、C 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标准10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资 助。对创业人才个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房票补贴,最高70万 元的安家补贴,最高40万元的生活(租房)补贴,以及人才疗休 养、医疗、子女教育等各项政策待遇。(二)安家补贴。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来台州,在临海 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在临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年龄在35周岁以 下,毕业5年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 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来台 州,在临海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 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在临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年龄 在35周岁以下,毕业5年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 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三)房票补贴。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 或创业的4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本土培养的与所从事岗位专 业相符的博士研究生,最高40万元房票补贴;首次新引进到我市 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最高20万元房票补贴;首次来临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 制985、制1、“双一流”高校本科、一般高校本科(技师)和全日制 专科(高级工)毕业生,在临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后, 在临购买商品房(在台州范围内首套房),分别给予15万元、10 万元、5万元的房票补贴。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