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蒙古分行自营法人不良贷款移交管理操作规程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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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蒙古分行自营法人不良贷款移交管理操作规程模版.docx
xx银行x分行自营法人不良贷款移交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自营不良贷款管理,规范不良贷款移交行为,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进度,依据xx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管理办法(xx规章2010167号)及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自营法人不良贷款移交,是指在贷款(含信用证垫款、承兑汇票垫款、保函垫款等)形成不良(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后,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重新落实管理机构,明确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并进行交接的过程。第三条 法人客户贷款形成不良后,由资产处置部门对照本实施细则确定的移交标准,发出移交通知(附件1),与经营行启动移交程序,办理档案资料移交、C3 系统信息变更以及账务处理,完成管理责任的交接。监交方负责整个过程的监交。第二章 移交标准第四条 自然人客户不良贷款(包括银行卡透支)、形成不良不足六个月的单户法人客户贷款、形成不良不足六个月或不良贷款占比不超50%的集团客户贷款,由经营行或管理行客户部门实施属地管理,不办理移交。资产处置部门负责提供处置业务政策支持、专业指导及项目审查。第五条 单户法人客户和集团客户,形成不良超过六个月(次级类贷款需逾期三个月以上,集团客户不良贷款占比需超过50%)的,应当移交二级分行资产处置部门负责直接处置。第六条 区分行对已移交二级分行资产处置部门直接处置的以下不良贷款实施牵头处置:(一)区分行实施名单制管理的不良贷款客户;(二)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单户法人或集团客户;I(三)区分行资产处置委员会认为需由区分行资产处置部门处置的不良贷款客户。第三章 移交流程第七条 不良贷款移交由移交方、接收方、监交方三方共同完成。(一)移交方为经营行客户部门,负责不良贷款移交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移交中的债权维护管理工作。(二)接收方为管理行资产处置部门,负责移交发起及拟接收不良贷款的核对、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三)监交方由管理行承担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理职责的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不良贷款移交过程的监督及争议裁定工作。第八条 二级分行资产处置部门应对辖内分支机构的法人不良贷款客户逐户进行监测,在监测贷款达到移交标准后3个工作日内会商经营行或管理行客户部门,客户部门无异议的,签报分管行长同意,启动移交,确定移交贷款管户经理,通知经营行或本行客户部门办理移交准备工作。在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处理工作完成3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移交,并通知监交方进行监交。第九条 不良贷款达到移交标准的,各级行应区分客户管理层级,由客户管理行组织内控合规部门对拟移交贷款进行责任认定。经认定为有关岗位人员对不良贷款形成负有责任的,应及时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向监察部门移交。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责任人处理工作原则上应在移交启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责任认定工作原则上应在移交启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及时向监察部门移交;责任人处理工作原则上应在内控合规部门向监察部门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良贷款移交可以与责任认定及责任人处理工作同时进行,但责任认定及责任人处理工作必须在最终交接前完成。对于在不良贷款形成时已进行过责任认定和责任人处理,且责任认定和责任人处理情况没有变化的,只需移交责任认定和责任人处理的相关文件资料,不需再重新认定。对移交时贷款风险情况较形成不良责任认定时发生恶化的,应对前次责任认定日至移交日的经营管理进行责任认定工作。第十条 移交程序启动后,移交方要全面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并组卷,接收方要认真核对,争议事项及时处理,尽快完成交接。(一)移交方客户经理应及时收集、整理拟移交贷款的全部档案资料,制作档案资料封面(附件2)和清单目录(附件3)整理装订成册后移交接收部门核对。(二)接收方客户经理要对拟接收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并将发现的问题向移交方出具反馈意见单(见附件5),在5 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移交部门补充完善或出具情况说明。接收方通过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核对及对项目移交报告反映有关情况的分析,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以下方面:一是债务关联人经营场地、经营现状等是否与档案资料反映一致;二是债务关联人抵(质)押资产、查封资产、其他有效资产等是否与档案资料反映一致。(三)针对接收方反馈的问题,移交方应按反馈意见单明确的时限要求补充有关资料,对需要解释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对确属无法补充的资料,出具不良贷款档案资料移交说明书(附件6),对无法移交资料原件、缺失和无法提供资料、法律文书存在瑕疵等情况进行说明,对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债权现状的真实性进行声明。(四)双方在债权、诉讼时效、抵(质)押资产等方面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有争议的,由接收方承担法律职能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他方面的争议由监交方裁定。第十一条 移交方客户经理应将已收集到的全部档案资料,按照清单目录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后移交。移交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存量档案资料。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和担保权益存在,且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未丧失的所有法律文书或凭据。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协议)、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凭证)、抵债协议、合同变更协议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保证合同(担保函)、抵(质)押合同及附件等证明担保权益存在的法律文书和资料;贷款和担保催收通知书及回执、借款人还款凭证、银行扣收利息凭证等中断诉讼时效、保证期间的所有法律文书和凭证。2.涉及诉讼的项目需移交所有诉讼类法律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立案通知书、判决书、上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债权申报书、申请执行书、法院裁定、债权凭证等。3.反映借款人和担保人情况的所有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法人代码证、年检证明、财务报表、章程、税务登记、贷款证(卡)、资质证书、外债登记、项目立项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法人代表授权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和担保人董事会决议、企业改制以及承债主体或担保主体发生变更的文件资料、借款(担保)合同中提及的特定协议或法律文书资料、抵债资产清单等。4.信贷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主要包括:信贷发放过程中的贷前调查报告、贷款调查(评估)报告、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信用评级资料、往来函件、会议纪要、贷款审查审批资料等。贷后管理中的贷后管理例会资料、贷后管理定期分析报告、风险预警信息处理表、贷款形成不良时对押品的重新估值资料及贷款发放后各期押品估值、实地核查资料等。5.责任认定和处理文件。承担内控合规职能的部门,对不良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实施、贷后管理各环节经办责任人和主责任人的责任认定资料。对认定有责任的,提供承担监察职能的部门对责任人的处理文件。6.风险管理部门对不良贷款的风险分类认定、拟提取拨备资料。(二)抵押登记证书、他项权证等重要权证,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三)不良贷款档案资料移交说明书移交方对无法移交资料原件、缺失和无法提供资料、法律文书存在瑕疵等情况,应出具不良贷款档案资料移交说明书进行说明,并对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债权现状的真实性进行申明。(四)移交项目报告(附件4)。实施分层处置的,移交方应撰写项目移交报告。移交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债务关联人情况、不良贷款情况、担保情况、债权维护和清收情况、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影响债权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等。第十二条 不良贷款移交,交接双方只移交档案资料复印件。移交期间和移交后新形成的档案,应按照xx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xx发2009402号)及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处理。纸质档案应在项目处置终结后移交经营行集中归档保管。不良贷款移交后,档案原件应由经营行信贷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并按照处置工作需要提供。在项目处置终结前,未经接收方同意,不得对移交档案资料和权证原件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管理行资产处置部门直接处置的不良贷款,原则上不进行账务划转。确实需要划转的,由各级行资产处置委员会根据各行实际情况确定,并由管理行资产处置部门向运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完成账务划转。第十四条 不良贷款移交后,接收方客户经理要根据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制度规定,申请变更该户贷款的管理权限和查询权限。第十五条 资产处置部门接收不良贷款后,债务人自身经营情况好转,或通过债务重组等处置手段使不良贷款恢复正常或关注形态的,应在贷款形态上调后一个月内向原经营行及管理行客户部门办理逆向移交。逆向移交比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移交流程办理。第十六条 监交方全程参与不良贷款移交过程,在保证移交双方均尽职履责、按照制度规定完成不良贷款移交程序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监交方负责人原则上由信贷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第四章 特别规定第十七条 对达到标准但又不宜移交的贷款,客户部门在资产处置部门进行移交会商时提出不宜移交的意见,并提请召开资产处置委员会研究或签报行长决定是否移交。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所规定档案中的信贷运作档案,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实施网上移交。对区分行管理客户的运作档案由二级分行资产处置部门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申请,经区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核,开放移交贷款的查询、管理权限,实现运作档案资料的移交。第十九条 移交时给予有关责任人责任清收处理的,责任清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该期间的处置工作应征求责任清收责任人的意见。超过责任清收期限后,不良贷款处置可不再征求责任清收责任人的意见。在不良贷款形成时已确定责任清收期限的,从其规定。第二十条 总行管理客户形成不良需要处置的,按照总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第五章 各级行资产处置机构职责第二十一条 不良贷款移交后,应明确落实经营行和各级行资产处置机构的处置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不良贷款处置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不良贷款处置机构指承担不良贷款处置管理责任的各级行资产处置部门、经营行和管理行客户部门及其他负责不良贷款处置的部门。第二十三条 不良贷款移交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职责:(一)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按资产处置部门要求提供档案资料原件;(二)按贷后管理制度要求,开展资金账户监管、贷后检查等工作;(三)负责不良贷款风险分类、减值准备计提工作;(四)配合资产处置部门客户经理做好债务关联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收集、押品实物管理、风险监测及尽职调查和估值等工作;(五)配合资产处置部门做好审批方案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二级分行资产处置部门职责:(一)负责收集和整理债务关联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债权追偿记录、贷款风险分类认定表、其他重要法律文书以及不良贷款处置内部运作资料等档案资料;(二)负责监控和维护债权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申请执行期限;(三)负责押品实物的管理,对价值减损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负责跟踪管理和报告影响债务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五)负责不良贷款尽职调查和估值工作,参与贷后检查(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六)配合经营行开展不良贷款风险分类、减值准备计提工作 (七)负责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和处置实施过程中形成、收集的不良贷款信息的系统录入和维护;(八)负责处置项目的评估定价、方案(预案)制定及申报工作;(九)负责本级行及上级行审批权限处置项目的审查工作;(十)负责有权审批行审批方案的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十一)其他与不良贷款处置管理有关的工作。第二十五条 区分行牵头处置不良贷款各级行资产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一)经营行和二级分行资产处置机构职责不变;(二)区分行资产处置部门职责1.直接参与贷款客户的尽职调查及估值、风险监测及重点风险事项报告工作;2.直接参与不良贷款的评估定价和处置方案制定工作;3.负责本级行审批权限处置项目的审查工作; 4.负责总行审批权限处置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工作;5.直接参与审批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二十六条 以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把各项日常管理和处置实施职责落实到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确定的客户经理是落实本部门各项职责的具体责任人。第二十七条 各级行应根据移交不良贷款金额和客户数量,向资产处置机构配备足够的客户经理,落实客户经理的管户责任,有条件的应积极实行双人管户。第二十八条 不良贷款移交过程中的日常管理职责由经营行负责,新形成的档案一并移交;移交过程中的处置实施工作由经营行会商二级分行资产处置部门决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区分行牵头处置不良贷款的处置实施工作由各二级分行发起,报有权审批行审批。第三十条 不良贷款移交后,不良贷款清收计划主要与各级行资产处置部门挂钩考核,经营利润、经济资本占用、风险水平评价等其他考核监测指标仍与原移交经营行挂钩考评。各行也可根据本行情况,将不良贷款清收计划与原移交经营行部分挂钩考核,但应以资产处置部门为主。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分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实施细则下发前已办理移交的不良贷款,可以比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补正。附件1:关于不良贷款移交的通知XX支行:根据我部监测情况, XX(贷款客户名称)贷款XX元已于XX年XX月XX日被认定为XX级不良贷款,现已形成不良超过六个月,根据区分行关于加强自营法人不良贷款移交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确定的不良贷款移交管理标准,请你行将该贷款(截至XX年XX月XX日余额XX元)移交我部管理。 XX分行资产处置部 年 月 日接收方移交方客户经理(签字):联系电话:客户经理(签字):联系电话:处置方式直接(牵头)处置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2:xx银行x分行不良贷款移交档案资料(卷号:- )经营行名称:借款人名称:贷款风险形态:移交基准日期:移交基准日金额:本金:人民币/美元/港币/: 元利息:人民币/美元/港币/: 元附件3: xx银行x分行不良资产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申请书编号: 移交时间:XXXX年XX月XX日序号资料内容资料编号页数原件/复印件备注:移交单位(部门)经办人接收单位(部门)经办人监交机构经办人附件4:关于XX公司XX万元不良贷款项目移交报告(参考格式)根据xx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农行x分行自营不良贷款处置移交操作规程有关要求,我部对XX公司XX万元不良贷款由XX客户经理/部门移交给XX客户经理/部门进行处置管理,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如下:一、借款人情况(一)基本情况。借款人名称、性质、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控股股东等),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行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员工人数、纳税额等)等基本信息。借款人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也应加以说明。(二)经营现状。主营产品、销售状况、发展前景、工商登记和年检状况等,是否正常经营,是否处于半停产状态、关停(闭)、被吊(注)销工商登记等。(三)资产负债与财务状况。近两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分析评价财务状况。(四)其他金融机构负债和其他纠纷。二、不良贷款情况(一)基本情况。截至XX年XX月XX日,XX客户在x银行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表外应收未收利息XX万元,本息合计XX万元,担保方式XX,风险分类形态XX。逐笔贷款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序号原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贷款期限贷款类型担保情况已清收额12合计(说明:贷款类型指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二)债权形成不良的过程和原因。表述借款人与x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时间,首笔贷款发放情况、最高峰时期贷款情况和贷款压缩情况,对贷款形成不良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等。三、担保情况(一)保证担保(逐一介绍每个担保人情况)。1、担保人XXX公司,保证担保XX笔,金额XX万元,余额XX万元。具体情况:(1)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2)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关系,担保手续合法性等。2、担保人:(二)抵(质)押担保(按押品类型逐一介绍抵(质)押资产状况)。1、房产抵押:(1)抵(质)押资产基本信息。权属、数量、位置、现状等。(2)抵(质)押登记情况。抵(质)押担保金额、办理登记时间、手续有效性、对抵(质)押资产采取的保全处置措施及效果等。2、土地抵押:3、机器设备抵押:4、股权质押:四、债权维护、清收情况简要陈述已采取的处置方式审批和实施情况,诉讼时间、诉讼阶段、诉讼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五、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简要说明是否已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责任认定部门、认定时间、认定结果、认定文件,责任处理部门、处理结果、处理文件。六、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说明陈述债权瑕疵、担保瑕疵、抵(质)押资产是否存在重复抵押、毁损、灭失等瑕疵,诉讼时效是否延续等影响后期债权处置的问题,以及影响不良贷款受偿的其他主要因素情况说明。客户经理(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营行主管行长(签字):经营行(XX支行公章):年 月 日附件5:不良贷款移交情况反馈意见单XX行XX部门:XX(贷款客户名称)贷款XX元档案资料,我部在核对接收中发现以下问题,请于5 个工作日内向我部进行反馈。1.2.3.4. 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分行资产处置部(公章):XXXX年XX月XX日附件6:不良贷款档案资料移交说明书一、情况说明(一)无法移交资料原件的情况:1、因贷款形态交叉,档案资料不可分割的,提供复印件_ 份,案卷页码为_。2、因原件缺失仅有复印件,且已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补救的,提供复印件_ 份,案卷页码为_。3、(二)重要档案资料缺失或无法提供(未单独出具说明书)的情况。说明缺失和无法提供的资料名称、缺失原因等。如:未收集到债务关联人丧失主体资格、注销、关停、倒闭、查无线索等资料。(三)重要法律文书凭证的瑕疵情况。如:对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凭证,虽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但存在瑕疵曰对实际为信用贷款但错用担保贷款合同文本的、重复抵押、原抵押物已处置完毕等情况进行说明。(四)其他重要情况。对在贷款移交后可能产生纠纷的其他情况进行说明。二、真实性声明对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债权现状的真实性负责。客户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营行主管行长(签字): 经营行(XX支行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