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演艺人员经纪全约合同书.doc

    • 资源ID:95471591       资源大小:57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演艺人员经纪全约合同书.doc

    演艺人员经纪全约合同书 合同编号:订立合同双方甲 方:公司地址:电话号码:总 经 理:手 机:乙 方: (本名) (艺名)身份证号:住 址:通讯地址:个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人电话:乙方为更好发展其自身的演艺事业,诚意聘请甲方作为其演艺事业的全球独家代理机构;甲方接受乙方之聘请,愿意作为乙方演艺及广告等商务活动的全权独家代理机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词语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相关词语的含义如下:1-1 代理机构 本合同中的“代理机构”是指为发展乙方的演艺活动、推广乙方的业务,促成乙方与第三方的合作而从事有关代理业务并收取佣金的组织,在本合同中,专指甲方。1-2 演艺活动 本合同中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2-1 以演员、节目主持人、嘉宾、选手、歌手等身份参加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电视台、电台、晚会、音乐会、网络视频、网络见面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传媒或演出活动;1-2-2 参加任何形式(包括提供照片、声音、歌唱、名字、大众形象等)的广告演出或拍摄活动;1-2-3 参加灌制(包括作词、作曲、编曲、监制、演唱)单曲唱片、专辑唱片或制作其他音像制品的活动;1-2-4 以演艺人员身份参加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的推广和公关活动;1-2-5 拍摄商品、服务等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硬照和活动影像;1-2-6 出任商品、商标、服务品牌、商业机构或其它非商业机构的代言人;1-2-7 艺人之肖像、签名、音像及声音之一切授权活动;1-2-8 艺人人生传记、演艺生涯的文字作品创作、出版及发行(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图书、网络、视听媒介等各种形式的发布与发行);1-2-8 接受任何媒体的记者采访、出席记者会或发表声明;1-2-9 其他与演艺有关的活动。1-3 聘用合同 系指在本合约期内,所有聘用乙方进行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并由甲方代为签订的合同。1-4 聘 用 方 系指与甲方订立聘用合同,聘用乙方进行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的所有公司、团体、组织和个人。1-5 活动费用 系指在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的演艺代理机构,因为乙方接洽、安排、宣传、推广演艺活动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6 收 益 指乙方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活动和相关业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的未经过任何扣减的现金、财产等,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许可费、奖金、利润、孳息、费用、知识产权使用费、礼物、分红、股份及分红、合伙利益、肖像等人身权使用费等。 1-7 合 约 期 系指本合同书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效期限。1-8 不可抗力 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社会事件,如:战争、民众骚乱、罢工、法律调整等;生理原因:自身疾病等。第二条 本合约的基础和前提2-1 区域范围及性质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合约期内乙方所有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的全球、独家、全权代理机构。2-2 授权内容:乙方全权授权甲方于合约期内享有以下权利:2-2-1 对乙方因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活动和相关业务所产生的著作权、相邻权享有使用、转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收益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2-2-2 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接洽、安排、同意、策划乙方在世界各国家、各地区的演艺活动,并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签订聘用合同,唯合同实质性条款应告知乙方; 2-2-3 甲方独家拥有在报刊、杂志、出版物、电台、电视台、电影、网上等各种传播媒体上讲述、披露乙方自传、传记或简历等权利,并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他人的权利;2-2-4 代表乙方商讨、协调、修改、撤销及/或终止任何与乙方演艺事务有关的安排;2-2-5 代表乙方向侵犯与乙方演艺事务有关的人身权及财产权的侵权主体发表声明、函件或提起法律程序;2-2-6 使用及/或授予及许可其他方使用乙方的名字、照片、画像、声音、漫画外观、传记和履历在任何与乙方或乙方演艺活动有关之广告,公关及宣传物品及活动上;2-2-7 收取及接收付予乙方于合约期限内的确定的演艺工作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酬金、款项及订金、财物,包括背书或以艺人名字抬头开出之任何票据、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本票或汇款票据(不论该收益收取时合约期是否已届满或本合同书是否已提前终止),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2-2-8 其他与乙方演艺活动有关之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代理乙方演艺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艺人合法权益,并以乙方经纪公司名义进行;3-2 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就其所代理乙方的演艺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等)提出合理指导与建议;3-3 经理人及其工作人员须尽力保障艺人之个人私隐及个人资料。在合约期内,甲方独家拥有在报刊、杂志、出版物、电台、电视台、电影、网上等各种传播媒体上讲述、披露乙方自传、传记或简历等权利,并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他人的权利;3-4 甲方享有从乙方因从事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所获得的收益中收取佣金的权利;3-5 在合约期内,凡因侵害乙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从而会进一步损害到甲方按本合同之约定所拥有的相应权益,甲方可以全权代表乙方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皆由乙方承担。除此以外,乙方所涉及到的任何纠纷、诉讼,皆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亦应保证不会因此等纠纷而牵涉到甲方;3-6 甲方应竭尽所能为乙方争取一切演艺活动范围内之最佳受聘机会,并为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创造、争取最有利条件;3-7 甲方应为乙方的公众形象、舞台形象、公关关系、演艺活动才能的发挥与发展等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3-8 甲方独立投资、联合摄制、合作拍摄的电视剧、电影、广告、舞台剧等,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用乙方;3-9 为达到推广、宣传乙方的目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服务,并制作推广资料;3-10 甲方应本着促进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目的,代理乙方安排各种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但不得强加于乙方有损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形象的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3-11 甲方保证代理乙方签订的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并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享有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务的权利;4-2 乙方享有完全的权利签订本合同,未曾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协议,且在本合约期内,亦不会签署任何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其他合同;4-3 乙方不得擅自订立聘用合同,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任何聘用其从事演艺活动的意向或非经甲方接洽、安排的与其演艺活动有关的社会活动,不论该演艺事务是否属商业性质及乙方是否获取报酬,但其可以向甲方提出有关订立聘用合同的意见或建议;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将所获全部报酬支付给甲方作为向甲方之赔偿,且甲方于此情况下享有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4-4 乙方接受甲方代其订立的聘用合同或为其接洽、安排的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且将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及聘用方的要求努力演出和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一切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培训练习等,以求达至最佳的演艺效果;4-5 乙方保证会尽力保持自己处于最佳的健康状态,无不良嗜好、不会参与任何有危险性的活动,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状态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4-6 乙方如在本合约期内,因艺德或赌博、吸毒、嫖娼等其他不良行为与其他方发生纠纷,乃至涉及诉讼的,其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7 在本合约期内,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安排的与乙方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有关的宣传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4-8 在本合约期内,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上学、出国深造、就业等其他安排与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发生诸如档期等各方面之冲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及相关业务的要求;4-9 乙方保证其将随时向甲方提供其行踪去向及联系电话号码,以使甲方能在任何时候都能及时与其取得联络; 4-10 乙方保证于进行演艺工作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11 乙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会、发表声明、参加访谈节目、网络见面会、发表文章等,必须通过甲方安排进行;4-12 乙方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言行举止和道德操守。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做出引起甲方或乙方自身牵涉入任何纠纷、诉讼或不良影响、声誉及利益损害的言论或行动;4-13 乙方因从事本合同约定的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产生的收益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向甲方支付佣金。第五条 佣金、相关约定及支付方式5-1 本合约期内,乙方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无论该项工作能否在合约期内完成)所直接和间接获得的所有收益,均由甲方代为收取。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上述收益扣除甲方企业税款(如聘用方承担该税款由不需扣除,以下称税后收益)后中的约定比例部分,作为甲方的佣金支付给甲方。5-2佣金比例为:A:乙方签约的第 1 年至第 4 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收取乙方一切业务(电影、电视、演唱、出席活动、广告代言等)相关佣金,按乙方税后收益总额的 50%提取。B: 乙方签约的第 5 年至第 8 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收取乙方电影、电视、演唱、出席活动之佣金按乙方税后收益总额的 40% 提取,广告代言及其相关活动按乙方税后收益总额的 45% 提取。C: 乙方签约的第 9 年至第 10 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收取乙方电影、电视、演唱、出席活动之佣金按乙方税后收益总额的 30% 提取,广告代言及其相关活动按乙方税后收益总额的 35% 提取。5-3 乙方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活动及其相关业务所直接和间接获得的所有税后收益,扣除甲方佣金后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双方收入的所得税或其他税种由双方自行承担,甲方实行代扣代缴(如第三方已支付所得税,甲方不另行缴纳)。5-4 活动费用由甲方负担。5-5 甲方收取上述收益应自收到该收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扣除甲方企业税(如果有)、应得之佣金以及乙方应缴纳的税款后,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给乙方。5-6 乙方自行收取收益的,应该在收到该款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5条款规定的比例,将甲方应得的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应自行交纳应缴税款。否则,甲方有权在属于乙方的其他收益中扣除该笔佣金。第六条 保密6-1 在合约期内或在合约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传播媒体)透露本合同书之内容。6-2 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对方未公开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透露、使用或许可第三人透露和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信息。第七条 合约期7-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年为本合同之合约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7-2 本合约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本协议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含直接经济损失、有证据证明的任何经济损失及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8-2 上述约定中,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权利。8-3 乙方单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8-3-1 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系在合约期的第一、二年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每年不少于人民币壹佰万元×已履约年限的总和;8-3-2 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系在合约期三年至合约期截止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每年不少于人民币叁佰万元×已履约年限的总和;8-3-3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即前期投入、签约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预期利润、仲裁费、诉讼费及律师费全部损失等),则甲方有权就损失差额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9-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变更、解除与终止10-1 转让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行使其全部或部分代理人职责,有权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委托、授权、或转让给第三方,但须征得乙方同意。转让后,乙方的待遇应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分配标准和转让年实际报酬额。10-2 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为准。10-3 解除 10-3-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10-3-2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如乙方在表演、艺德等方面未能使甲方(及第三方)满意,甲方有权在第一年期限届满之日解除本合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该期间如有违约行为,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0-3-3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之有关规定;(2) 乙方拒绝或未能履行聘用合同;(3) 乙方因故无法继续从事演艺活动; (4) 乙方因故难以正常从事演艺活动; (5) 乙方行为不检或被行政处罚、刑事拘留或刑事定罪。 10-3-4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2)甲方因故无法继续提供经纪服务; (3)甲方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10-3-5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或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1-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1-2 如果未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二条通知12-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12-2 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本合同首部列明的通讯地址范围。12-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如发生任一方按本合同之联系方式或变更后之联系方式给对方邮寄文件、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时,被拒收、退件、查无此人、查无此地址、无人收取、电子邮件被退回等情况,则所发送文件及通知自邮寄之日、传真发送之日及电子邮件被发出之日视为已送达,由此产生之所有法律后果由收件合同方承担。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法规。13-2 如果本协议任一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14-1 本合同的知识产权指任何形式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商标、技术性商业秘密和经营性商业秘密及其保密资料、教材、笔记、讲稿、图表、设计等。14-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代理服务中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均归甲方所有。14-3 甲方因履行本合同经纪事务而产生的作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14-4 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行使甲方拥有的本条款所述权利。第十五条 保证条款15-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地、家庭情况、婚姻情况、受教育情况、健康情况等,完全真实。15-2 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不会引起任何纠纷或对第三方(含乙方原所属单位或所在学校)的承诺有任何冲突或抵触,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第三方的所有责任。 15-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保证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犯有刑事案件或留有刑事纪录的案底;保证其身体健康,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以及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行为。第十六条 附则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经友好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执两份、乙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艺人承诺书(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处)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北京 合同签订地:北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艺人承诺书承诺书致:霍尔果斯嘉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我本人承诺在与贵方合作之前及期间,不存在任何以下之情况,且不会做出任何以下之行为。一、不发表任何有损贵方及所有与贵方合作的主体(包括该主体的负责人及职员)的言论(包括口头或书面;明示或暗示等所有形式)。二、不泄露任何贵方及与贵方合作的主体(包括该主体的负责人及职员)的信息(包括个人隐私、合作信息、商业秘密等所有信息)。三、不做出任何违背社会道德、公德和社会基本评价的行为。四、不做出任何有损本人形象、贬低及玷污本人名誉的行为。五、不做出侵犯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权益、一般民事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六、不做出任何违法、犯罪或其他受到处分或处罚的行为。我本人会信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则由我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有关权益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制片方、承制方、发行方、代言品牌方、被侵权方等所有合法权益方)及贵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及其他全部费用)。同时,贵公司有权立即解除贵我双方签订的演艺人员全约合约书,并按该合同书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 承诺人:日期: 年 月 日 8 / 8

    注意事项

    本文(演艺人员经纪全约合同书.doc)为本站会员(知****量)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