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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16篇-知书文档网篇一: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2023年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2023年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商议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商议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规划。3、争论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争论加强机关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立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支配意见。5、争论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争论打算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争论打算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争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 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争论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 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会商议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商议打算干部问题, 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进行,商 量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争论打算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商议多个事项,应逐项进展;推举、提名干部和打算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展。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打算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争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前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供应真实牢靠依据。2023年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 绕争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托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争论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商议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商议打算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进行,商议干部问题时必需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争论打算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商议多个事项,应逐项进展。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打算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争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前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供应真实牢靠依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023年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的根本内容是党支部委员会必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 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依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商议打算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需依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议打算,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打算重大问题。 依据议事规章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议打算的事项,必需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议打算的事项是商议争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详细意见和措施;商议争论党支部工作规划及其落实措施;商议检查党支部自身建立工作;商议争论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商议争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商议争论提交支部委员大会打算的事宜;商议争论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打算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大事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争论,必需由个人做出打算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商议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托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 员向其通报会议打算事项。会议依据争论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依据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预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状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商议打算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进展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依据商议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打算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提名干部和打算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商议表决。党支部委员会打算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商议,坚持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需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假设对处理重大问题和打算重要事项消失分歧,不应匆忙做出打算,待进一步调查争论统一熟悉后再做打算,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状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缺乏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篇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云台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力量建立,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协作,防止个人打算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打算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进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争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表达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与。3、支部委员会议必需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讨论打算干部任免事项;争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依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讨论打算、征求意见、状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争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照实记录推举、考察、酝酿、争论打算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争论、审议状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进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的问题等进展争论审议。详细范围如下:1、争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党组织的思想建立、组织建立、作风建立、制度建立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立等工作。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4、重大改革举措。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立工程规划的审议。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8、党风廉政建立、行风政风建立、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2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12、其它需要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1、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展酝酿,推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展审议。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预备。有关重要议题的争论文件须会前在肯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二)个别酝酿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三)会议决策1、支委会会议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存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仔细考虑。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临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争论。(四)执行决策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打算,由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 3 2、支部委员会议后,由党支部依据会议打算交相关人员实施。(五)监视反应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打算事项的落实状况,由支部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催促检查。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展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打算。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23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4 篇三: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在争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word格式专业资料整理在紧急状况下必需按多数委员的意见打算外应暂缓作出打算通过调查讨论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争论打算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1、议事范围(1)争论制定观测党委的指示。打算的实施意见。(2)争论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规划;争论审定支部工作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等。(3)讨论分析党的思想建立、组织建立、作风建立和党的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 女工作的状况,争论打算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谈论讨论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立的工作部署。(5)争论、讨论、制定机关进展规划;争论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的政策性、 倾向性问题。(6)讨论干部的培育、选拔、配备、使用方案;打算对三级机构的有关任免事项;打算 对党员、干部的奖惩。(7)争论讨论或推举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干部的人选。(8)争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9)争论上级党委规定应由支部集体讨论打算的问题。(10)谈论认为需提交党支部争论的其他重大问题。2、议题确实定(1)须经党支部争论的议题,一般由书记依据详细工作需要和其他委员的意见确定与提 出。(2)争论和打算重大问题,应事先进展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 后提交党支部争论。(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大事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织议题。(4)议题确定后,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预备,由书记依据预备工作的状况确定 党组织会议召开的时间。3、会议的召开(1)党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别状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2)党组织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与,可以排序托付副书记或委 员召集并主持。(3)党组织会议应由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进行。(4)党组织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因特别状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表达。(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6)党组织会议由特地同志负责记录,必要时由书记托付一名委员记录。(7)召开党组织会议,一般有会议主持人在2天之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各有关 书面材料通知到与会人员。4、议事与打算(1)党组织议事,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 人作必要的汇报。(2)争论问题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3)主持会议的书记依据争论状况进展归纳集中,提出打算或决议的初步意见。(4)党组织争论打算问题要遵循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打算或决议经党组织成员超过半 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争论表决,意见根本全都的,实行口头表决;经过充分争论仍有分歧的,进展举手表决;特别状况下可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5)要仔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争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 在紧急状况下必需按多数委员的意见打算外,应暂缓作出打算,通过调查讨论,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争论打算。在特别状况下,可将争议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恳求裁决。(6)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展争论,因特别状况,需要变动议题的。开会时应由书记作出说明,意见全都或根本全都的可作出打算;意见不全都,分歧较大的,可以充分争论,但不能形成打算。(7)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会议后由书记或副书记向其通报党组织会议争论的内容和状况。(8)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规定。党组织会议打算事项,应实行适当形式进展通知,党组织会议打算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党组织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5、打算和执行和反应(1)党组织会议争论打算的事项,要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并准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执行状况。(2)党组织成员对所作出的打算(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存,可以恳求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上级或支部为转变打算之前,必需无条件地听从和执行。如遇到新的状况或新的问题不能按原打算执行时应准时提交党组织会议复议,在紧急状况下也可以由书记个别听取党组织成员的意见后作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党组织会议确认。 篇四: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争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的措施;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的措施。 2、争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规划。 3.讨论确定党支部成员的分工和调整。 4、讨论加强机关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立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讨论关系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讨论打算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需要党支部会议讨论打算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状况下随时进行。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状况下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长期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准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与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议争论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充分争论。会议前,书记应当与有关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争论打算干部问题。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方能进行,争论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讨论打算事项时,应当出席会议的成员过半数通过。 8、党支部会议争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展;推举、提名干部和打算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展。 9.党支部会议打算的事项,因紧急状况不能准时召开党支部会议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理,并在事后准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前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供应真实牢靠依据。 1.党支部委员会必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争论打算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需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党支部委员不能单独打算重大问题。 2.根据议事规章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必需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是:争论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详细意见和措施;争论讨论党支部工作规划及其落实措施;争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立工作;争论讨论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争论讨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争论讨论提交支部委员大会打算的事宜;争论讨论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打算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大事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必需由个人做出打算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托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只有在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进行。争论干部问题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前请假,并可以书面表达意见。会议完毕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托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将会议打算通知他们。依据讨论事项和工作需要,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无权表决。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根据会议通知要求,仔细做好预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别状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5.党支部会议争论打算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应当仔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表决时,应当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过半数投赞成票。依据争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展表决。会议打算多项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推举、提名干部,打算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应当逐项争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在打算重大问题时,要充分争论,坚持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假如在处理重大问题和打算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我们不应当匆忙做出打算。我们可以在进一步调查讨论和统一熟悉后作出打算。我们还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在紧急状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下处理的重大问题,应当事后向下一个支部委员会报告。 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争论打算重大问题,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在调查讨论的根底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拟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有的应征求有关单位、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充分争论,进展表决。打算事项假如需要调整和变更,应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重新争论打算。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争论打算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当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照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和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秘书或者党支部委员会秘书托付的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执行和跟踪检查工作,落实党支部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管、人人有责。 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未经集体争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打算的,除遇紧急状况外,应当区分状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打算,或未能根据集体的打算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书记和党组织成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状况下随时进行。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篇五: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 健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是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的根本内容为:1.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争论打算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需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打算重大问题。2.根据议事规章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必需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是:争论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详细意见和措施;争论讨论党支部工作规划及其落实措施;争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立工作;争论讨论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争论讨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争论讨论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打算的事宜;争论讨论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打算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大事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必需由个人作出打算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 随机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行。争论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托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向其通报会议打算事项。会议依据讨论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根据会议通知要求,仔细做好预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别状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争论打算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仔细考虑。进展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依据争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打算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提名干部和打算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争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打算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争论,坚持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需有应 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假如对处理重大问题和打算重要事项消失分歧,不应匆忙作出打算,待进一步调查讨论统一熟悉后再作打算,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状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缺乏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6.党支部委员会争论和打算重大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也应照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党支部委员会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托付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实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未经集体争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打算的,除遇紧急状况外,应当区分状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打算,或未能根据集体的打算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篇六: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金龙饭店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需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和要求集体争论讨论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打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金龙饭店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需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和要求,集体争论讨论,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打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二、本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打算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立、精神文明建立、民主法制建立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打算; 4、干部职工的考核、录用、推举、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讨论打算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大事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讨论打算重大问题,必需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必需到会;争论干部职工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讨论打算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展: 1、会前协调。支部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协商,征求意见,调查讨论,确定议题。 2、预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并预备标准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讨论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争论。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应安排充分的时间争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争论议题的状况,打算是否进展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纳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需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听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争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支部书记审定后印发。 8、落实执行。会议打算的重大事项,依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负责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大事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争论讨论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标准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与会议人员均应保守隐秘。否则,要赐予严厉批判或纪律处分。 篇七: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力量建立,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协作,防止个人打算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打算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打算”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进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争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 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表达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2、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与。3、支部委员会议必需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讨论打算干部任免事项;争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依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路线、方 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进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支部委员会集体争论的问题等进展争论审议。详细范围如下:1、争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党组织的思想建立、组织建立、作风建立、制度建 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立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4、重大改革举措。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立工程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8、党风廉政建立、行风政风建立、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2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12、其它需要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四、议事决策程序确定议题1、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 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展酝酿,推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展审议。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预备。有关重要议题的争论文件须会前在肯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会议决策1、支委会会议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存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仔细考虑。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临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争论。执行决策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打算,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32、支部委员会议后,党支部依据会议打算交相关人员实施。监视反应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打算事项的落实状况,支部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催促检查。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展重大调整和变更, 应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打算。20XX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22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 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别状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争论打算。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与,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与,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与。在争论和讨论工作时,依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治理人员可列席参与。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与。 4、参与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说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打算。重要议题进展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吵,经过争论还不能统一熟悉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打算,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根本全都后,再择日争论表 决。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 间、地点、参与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敬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承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视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根据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打算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消失的问题要担当责任,并快速实行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需无条件听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篇八: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度 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争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心、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2、争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规划。3、讨论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讨论加强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立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讨论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讨论打算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讨论打算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与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5、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方能进行,争论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6、党支部会议讨论打算事项时,赞成者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