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docx
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全面贯彻执 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 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学 院半军事化管理规定(讨论稿)和学院具体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学生教育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第三条 班主任管理实行学院、分院两级管理、以分 院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班主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第四条 班主任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 德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 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院半军事化管理的责任人,在 学校管理系统中起着纽带和桥梁作用。第五条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班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班主任 作为班级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对促进班级建设,形成良好班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负有直 接教育的责任。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 全面成才,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造就社会主义“四 有”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第三章班主任的管理第七条 每个教师都有服从组织安排,承担班主任工 作的义务。第八条 每个自然班配备一名班主任,任期一般要求 从新生入学至毕业。第九条 各分院所属班级的班主任候选人原则上由该 学院负责推荐产生,特殊情况也可从院行政干部和跨学院教 师中选聘。新到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须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第十条 班主任由各分院负责选拔和推荐,学工处对 推荐名单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学工处、人事处等部门可直 接确定班主任人选,报请学院任命。第十二条 班主任工作是各分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 分院负责本单位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培训、管理和考核,其 日常工作由分院分管主任负责。学工处负责全院班主任工作 的检查指导,通过召开班主任会议、工作经验交流会或专题 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培训班主任。各分院应于每年七月底确定下学年的班主任人选。新任 班主任应先培训,后上岗。第十三条 班主任因公、事、病等原因离校两周以上 或所任班级学生外出实习(非毕业实习)两周以上班主任不 能随班,分院应确定代理班主任主持班级工作,并报学工处 备案。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的年限和班主任工作实绩,作 为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晋级和评优、进修的主要 依据之一。第十五条班主任应当具备的条件1 .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 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国家 利益和学院的稳定。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关心、热爱学生,敢挑重担,勇于创新,乐于奉献。3 .有高尚的品行和良好的作风,在政治思想、学习生活 和行为作风等方面能做学生的楷模。4 .熟悉学生思想教育规律,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5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语言和文 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较高的教学水平。6 .身体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第四章班主任的主要职责第十六条教育职责1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志存高 远,坚定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 观,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 新人。2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礼修身,诚实守信,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3 .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 任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 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 重视独立思维能力的锻炼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习效率, 巩固和发扬我校的良好校风。4 .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并组织学生参与有 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引导学生 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树立健康、正确的自我形象,优化个 性结构,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会与人友好相 处,指导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就 业观念,注意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第十七条 管理职责1 .认真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生集体日常 管理工作。经常深入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 所,加强检查与督促工作;按要求填写学生档案;认真组织 实施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与鉴定;及时对学生的奖惩、资助和 升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变动及推荐就业等提出建议;制 订和落实班级学期(学年)工作规划(计划),搞好班级总 结和评优工作;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做好班级台 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军事训练、 毕业鉴定、毕业就业实习指导和毕业离校等工作。2 .全面了解和掌握班级学生的自然状况和思想、学习、 生活、纪律等情况,经常同分院、任课教师、有关部门和家 长联系,围绕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问题 进行思想教育,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3 .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及其它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余活动, 引导、培养大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 全面发展。4 .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 培养、考核和推荐工作。5 .关心学生,主动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本班学生违纪情况,协助调查处理并制 订帮教措施,做好学生思想转化工作。6 .检查、督促学生上好劳动课,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 抓好宿舍、教室和卫生区的卫生;督促学生坚持体育锻炼; 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创建“先进班级”、“文明宿舍”和“文 明教室”等活动。7 .督促班委管好班费,负责班级学生数据的统计、分析 和填报,督促学生按学院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8 .按时完成学工处、分院交办的相关工作。第五章班主任工作的原则第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的原则1 .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2 .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4 .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5 .发扬民主与正确指导相结合的原则6 .坚持正面教育,表扬与批评相结合的原则7 .耐心疏导教育与严格组织纪律相结合的原则8 .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结合的原则第六章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由学工处、各分院具 体负责。第二十条 建立班主任工作业务档案。其内容主要包 括:班主任聘书、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班主任工作手册、 班主任工作奖惩材料等。第二十一条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班级月工作 实效考核和班主任月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订)。学院 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班主任,给予表扬或奖励。对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 的要及时撤换。第二十二条 考核等第的评定标准为:优秀:90-100 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优秀比例不超过15%o考核结果作为核算工作量、评优的主 要依据。第二十三条班主任工作按每周2课时计入本人工作 量,按照考核成绩以每月预发、年终结算的方式兑现。第二十四条 班主任从任命之日起享受班主任工作量 补贴。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