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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机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手机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准时传递,提高效益、削减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文秘部落 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局部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需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头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别缘由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别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别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需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外,全部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全部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分,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准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丧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置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丧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准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别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全部。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置,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全部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便利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当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依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2篇】x地产公司手机使用治理规定 地产公司手机使用治理规定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标准治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其次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全部。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修理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修理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担当。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依据不同岗位,赐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详细标准由总经理依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电信(移动)公司供应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局部,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治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别状况保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视实施。 【第3篇】z公司手机治理规定 公司手机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准时传递,提高效益、削减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文秘资源网 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局部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需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头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别缘由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别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别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需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外,全部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全部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分,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准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丧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置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丧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准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别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全部。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置,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全部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便利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当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依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4篇】a公司手机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准时传递,提高效益、削减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文秘资源网 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局部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需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头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别缘由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别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别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需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外,全部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全部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分,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准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丧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置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丧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准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别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全部。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置,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全部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便利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当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依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5篇】z公司手机治理规定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准时传递,提高效益、削减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文秘资源网 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局部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需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头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别缘由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别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别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需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外,全部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展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全部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分,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准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丧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置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丧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准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别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全部。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置,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全部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便利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当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依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