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湾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docx
三湾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 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河流水库 (以下简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河库实际, 就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井冈山时 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实现“四 新永新”的奋斗目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 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 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境内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 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保护机制,为 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实施范围全乡实施的“河长制”,是指由乡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 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推动乡党委、 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库保 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库保 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七、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 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 任,狠抓落实,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 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 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湖保护管理 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 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 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湖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 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二)严格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 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 河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 入乡政府对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 机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 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 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 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湖巡查保 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 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四)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库保护管 理的法律法规。在河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 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 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 小学生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库保护意 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 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 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湖管理和保护 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 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附件:三湾乡“总河长”及村级负责河库“河长”名单三湾乡“总河长”及村级负责河库“河长”名单-、乡级总河长名单总河长: 邢 镭(乡党委书记)副总河长:李海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二、乡级负责河库“河长”名单流域“河长”名单备注永宁河三湾乡段乡 河长乡长李海 秀石口村段村 河长邱文棋高车地村段 村河长兰秀泉九陇村段村 河长肖兴汗江村段村 河长康晓麟荷汗河乡河长乡长李海 秀流域面 积 157km2三湾乡段乡 河长乡党委副 书记周建 文三湾村段村 河长龙福明汗江村段村 河长康晓麟九城村段村 河长肖兴三、村级专管员、巡查员、保洁员名单流域村名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联系电话三湾村何文华肖逢高张元发荷汗河李金龙钟学梅汗江村李祖恩谢福明胡德明钟小平胡昔明九陇村李冬发骆华福谢才莲李长生练双发永宁河石口村段石口村黎武庭曾春芳刘世贵邱辉文沈冬华三湾乡“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机构总河长:邢镭副总河长:李海秀“河长制”办成员:周建文、 兰秀泉、 龙福明、 邱文庭、河长办公室主任:邱文庭邱文琪、黎武庭、曾春芳兰岳华、肖兴、李冬发何文华、康晓麟、李祖恩周明光、乡直乡办主要负责人三湾乡“河长制”办公室2017年6月10日维护水生态,保障河库健康。全乡境内河库均实施“河长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 共治,构建河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 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库健康。坚持问题导向, 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因库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 陆地共同发力。四、主要目标到2017年6月底,建立村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 乡开展“河长制”试点。到2017年底,全乡全面实施“河长 制”。到2020年,河库水域面积保有率3. 76%,永宁河(小 江河)、及荷汗河支流等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 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91%以上,集中式饮用 水源地水质达标率io。;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ni类;有效遏 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 河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 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五、组织体系(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乡党委 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行政区域 内主要河流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 所经乡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乡河长” 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永宁河,荷汗河及其支流、由乡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 原则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明确责任 单位。各级“河长”名单在乡政府网站公布。设立乡“河长制”办公室。乡“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 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乡水利站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同志 担任专职副主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乡“河长 制”办公室督促指导各村按要求编制村河长制工作方案,审 定后的村河长制工作方案须报乡“河长制”办公室备案。(二)明确工作职责1. “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 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 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乡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 督导下级“河长”和乡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乡“河 长”负责牵头推进河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 库巡查保洁、河流水库生态修复和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协调 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村级专管 员具体负责落实督促本辖区内的河库保洁、河库清障清淤和 河库绿化管理;做好本辖区内的沿河(溪)企业及个人偷排、 偷倒,河库边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的制止、上报 工作,以及乱侵占滩地种植的清除。2. “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 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3. 乡级责任单位职责。乡农技站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 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库保洁;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 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 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乡财政所负责落实县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库 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乡规划所负责乡范围内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 理工作,推进城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乡市政管理所负责乡范围内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 设施的建设与监管。乡环保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乡(镇)的 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库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 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乡地表水水质监 测。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规范、监督无证无照经营行 为。乡林管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 河库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乡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 流断面和重点水库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 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库划界确权、河道 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流养殖 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乡国土所负责监管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 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库及水利工程管 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乡团委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库保护管理教 育活动。乡卫计所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 改厕。乡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 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乡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 “河(库)长制”实施。六、主要任务(一)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库自然规律和经 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库功能 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库整治、旅游休闲、环 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 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 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 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 通运输等部门与河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 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 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 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 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 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 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 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 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 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 库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 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乡、 农业节水。(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 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 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 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 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畜 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 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 环境恶化区域,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开展河库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 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 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 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库监管网络, 完善乡级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 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 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 措施。(六)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 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乡、生态村和绿 色小康村创建活动。构建自然生态河湖,维护健康自然弯曲 河库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 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 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 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库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 态系统完整,开展河库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库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 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库 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库岸线登记, 依法划定河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 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科学编制 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 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建立健全河流规划治导 线制度,保障防洪安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 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乡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 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 量控制和有序开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 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 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A)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 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设全乡河库管理地理信息系 统平台,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 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 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库水域巡查保洁 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 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 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乡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湖保护管理 联合执法机制。探索综合执法试点,统筹水利、环保、农业、 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 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 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 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 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 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九)完善河库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河库自然资源资产 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库保护管理工作作为 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 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 领导干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 相适应的河库健康评价体系,条件成熟后发布河库健康公 报。建立河库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河库保护管理工作 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河库保护管理工 作。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 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河库水域 面积。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 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库及堤 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 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库养护专业化、社会 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