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篇).docx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篇) 物流公司消防器材治理制度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毁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准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需严格治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治理保养,统一换装。 2、常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枯燥、取用便利处,任何人不得任凭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准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实行防火措施后应准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当;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当;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状况,领导批精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气,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仔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催促和帮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常常宣传和监视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定期进展防火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解决,消退隐患。 (4)检查、监视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治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展防火学问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学问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觉火情,应马上实行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毁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其次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视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2篇】某公司消防器材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标准消防器材治理,使消防治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治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治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治理监视。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治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根据划分的治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常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展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依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巧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视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准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消遣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状况配备轻巧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转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峻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治理规定 5.1 根据消防标准要求,治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适宜、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便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展全面普查的规定仔细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状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制止吸烟标识,在治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制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准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准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标准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治理区域内全部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治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掌握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掌握操作按钮等详细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治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治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修理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治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治理 6.1 消防设施器材根据划分的治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常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展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常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帮助进展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选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巧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惹眼、通风、枯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猛烈震惊 7.3.1.2灭火器应保持洁净、干净、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晰。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需在接警时能准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常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别状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准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前方可领出,用完后准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需送到已取得修理许可证的修理单位(以下简称修理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3.2.2每月定期进展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缘由,发觉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准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敏捷。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准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觉有4.3.3.1条所列状况的必需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必需进展修理: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外表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峻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觉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修理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修理后的灭火器,必需贴上修理标识铭牌: (1)修理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修理单位的名称、修理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修理年月。 (2)每次修理的铭牌不允许相互掩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修理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修理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必需报废。 (1)筒体严峻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峻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峻变形的。 (4)构造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制止销售和修理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到达如下年限的,必需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需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修理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常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敏捷、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常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敏捷,发觉问题应准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展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准时翻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枯燥的地方,留意防潮、防震、防霉、反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需报废。 7.4消防器材的治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需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治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展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需将发觉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修理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展检查监视,发觉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全部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楚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觉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厉处理,赐予通报批判: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厉处理,并通报批判。 7.5.3全部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制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有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觉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厉处理,并通报批判;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厉处理,并通报批判。 【第3篇】物业治理公司消防器材治理规定(5) 物业治理公司消防器材治理规定(五) 1、目的 为了标准消防器材的治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工程为日常治理部门,工程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治理部门。 3、治理规定 3.1器材、设施治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工程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工程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治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便利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实行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四周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修理消防管道或者停顿供水时,必需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修理。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展两次集中检查,准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枯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准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修理记录报工程部进展修理。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具体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依据实际状况,到修理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丧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担当。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应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丧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丧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即报本工程负责人,由本工程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治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惩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根据申领程序进展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治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状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赐予扣分、经济惩罚、通报批判。 5.2、惩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