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会计业务基础操作规范(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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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会计业务基础操作规范(草案).doc
zz省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业务基础操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省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基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建立规范、统一和高效的会计业务工作秩序,提高zz基金会计业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会计业务基础操作规范,结合zz基金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zz基金的会计业务基础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zz基金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操作规范的规定,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第三条 zz基金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和执行。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四条 zz基金财务管理部门负责zz基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第五条 zz基金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由具有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担任,行使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职权,履行义务。其任免应当经zz基金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需要,zz基金设置出纳、会计、税务等具体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三)主管zz基金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七条 zz基金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八条 zz基金会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保守公司机密。对不按规定办理业务,对zz基金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和zz基金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三)熟悉票据、结算等业务。第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等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二)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原因并予以更正;(三)及时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明款项未达原因,督促经办部门或人员清理未达款项;(四)认真审查资金支付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金额准确;(五)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鉴、空白银行票证和收据等票据。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账务稽核、会计凭证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两年进行一次轮换。zz基金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zz基金出纳工作。zz基金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培训。第三章 会计科目第十三条 zz基金的会计科目以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按照资金的性质、投资方式和经营管理的要求设置,兼顾对外报表和对内管理的需要。第十四条 zz基金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以及损益类。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各种债权和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和递延资产等。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各种借款、应付(交)款项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以及留存收益。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各项收入、支出及税金等。第四章 会计记账方法第十五条 zz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在账户中进行复式登记。(一)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余额记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余额记贷方;损益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余额记贷方;支出(费用)、税金及损失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余额记借方;(二)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同时引起至少两个账户的变化,同一笔经济业务引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必须相等。一定会计期间的全部经济业务计入有关账户后。所有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必须等于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必须等于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第十六条 月度采用表结法结账,年终采用账结法结账。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八条 zz基金会计凭证的种类和基本要素(一)会计凭证的种类会计凭证按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编制的会计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最原始的凭据。发生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而编制的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凭证和依据。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后,原始凭证即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二)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1原始凭证作为据以编制会计凭证的依据,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填制或出具凭证的日期、填制或出具凭证的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全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2记账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填制日期、凭证编号、会计科目、经济业务事项摘要、借、贷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制单、复核、出纳、记账、会计主管签章等。 第十九条 zz基金会计凭证的填制(一)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公司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二)不得自造简化字和使用不规范的写法;(三)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第二十条 zz基金会计凭证的审查会计凭证无论是外来的还是自制的,都必须认真审查。会计凭证的审查主要是对原始凭证的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本规范的规定更正、补充。审查凭证时,除对凭证的基本要素作一般性审查外,还应注意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为本单位受理的凭证;(二)凭证种类是否正确,是否在有效期;(三)借贷科目和账户名称的使用是否正确;(四)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五)款项来源、用途是否填写清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zz基金会计凭证的签章所有的会计凭证必须加盖有关业务印章及有关经办人员名章,以示核算手续的完成及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加盖印章时,应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分别在有关凭证上加盖不同的印章。凡应作为凭证附件的单证,必须加盖“附件”戳记。对现金收付凭证,应在附件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对银行收付凭证,应在附件上加盖银行收讫”、“银行付讫”戳记。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后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第二十二条 zz基金会计凭证的传递(一)所有会计凭证的传递均应先外后内,先急后缓。避免无人负责及迟缓、积压、丢失等错乱现象的发生;(二)现金收入,必须先由出纳收妥款项后,再将凭证送交会计记账,严防已记账而收款差错的发生;(三)现金付出,必须先由会计审查,再将凭证送交出纳付款,严防透支、错支;(四)代收其他单位票据,收妥后方可入账支用。第二十三条 zz基金会计凭证的装订和保管(一)每个工作日终了,对已办完会计核算手续的凭证,应按日加以整理;(二)记账凭证应按月装订,装订前应先检查科目汇总表、记账凭证张数和附件张数以及有关戳记、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完整。发现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必须由有关人员更正补齐;(三)按照凭证编号顺序依次装订,科目汇总表装订在最前面,装订时,要将记账凭证、附件整理整齐,另加记账凭证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后,由装订人员和会计盖章;(四)已装订成册的凭证,应在凭证封面填写总张数,并与科目汇总表核对相符,及时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交保管人员及时入库,妥善保管;(五)已装订的凭证,不得随意拆封,必须拆封时,须经领导批准,且应重新装订,并做书面记录。第五章 会计账簿第二十四条 zz基金会计账簿的种类zz基金会计账簿分为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四种。(一)总账总账是综合、总括地反映zz基金会计核算和监督经济业务的账簿,对明细账起控制和统驭作用,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总账采用订本式,按科目设置,由借方、贷方发生额和余额三栏组成,每个科目一张账页,每月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二)明细账明细账是详细、具体反映zz基金经济业务的明细分类账簿。是对各科目的详细记录,应按各科目的具体内容分户设立,根据记账凭证逐笔连续登记。明细账一般分为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两种。zz基金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采用借贷式三栏明细账,费用类账户一般采用多栏式明细账,损益类账户根据需要可选择三栏式或多栏式明细账。(三)日记账日记账是序时记录zz基金经济业务的账簿,主要指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对现金、银行存款业务的序时记录是控制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的账簿。在业务发生后,按照记帐凭证序时逐笔登记。(四)辅助账辅助账是为适应zz基金业务需要而设置的辅助性账簿,是用来登记分户账未能或不必记录而又需要登记查考的业务事项。辅助台账也可以用来控制重要的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实物记录等。第二十五条 zz基金会计账簿记账规范(一)会计账簿的登记,必须以经过复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zz基金有关规定;(二)会计账簿账页启用时,应在账首写上科目名称和账户全称,按规定填写帐簿启用表;(三)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页、跳行的,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四)会计账簿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如果发现记账凭证有误或遗漏,应由制证人员更正、补充,并加盖名章后据以记账;(五)账簿上的一切记载,不得涂改、挖补、刀刮、皮擦和用药水注销。因漏记使账簿发生空格时,应在空格的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空格”字样,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注明处盖章;(六) zz基金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七) zz基金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第二十六条 zz基金会计账簿的结转账簿结转是指结束上一年度旧账并将有关数据过入下一年度新账的行为。(一)总账结账规范总账每年更新账页一次,将上一年度旧账的期末余额”过入下一年度新账。如年初会计科目变动,应根据新、旧科目结转对照表的新科目余额建账。(二)明细账结转规范年度终了,除往来单位较多、变化不大的债权、债务以及种类较多的实物资产明细账外,公司的其他明细账均需结转、更新。明细账结账时,在上一年度旧账最后一笔发生额下边划一道红线,对需要计算累计发生额的科目,年末在“本年累计”下划双红线,并在旧账页的最后一行余额下加盖结转下年”戳记。将最后余额过人新账页,新账页日期应写某某年(新年度)1月1日,在摘要栏内加盖上年结转”戳记。负债类明细账结转时应逐笔过入新账且应注明旧账内容摘要和业务发生日期。如上一年旧账在年内结清,应在旧账的最后一行发生额下划双红线表示结平。明细账结转完毕后,应将各科目明细账账页的余额加总与各科目总账新账页余额核对,以保证结转无误。(三)辅助账的结转zz基金各种辅助账可以根据情况办理结转,一般可以延续使用。第二十七条 zz基金会计账簿的装订一般账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或按季、按年打印;发生业务少的账簿,可满页打印。会计账簿是zz基金最重要的会计档案,各种旧账必须定期进行整理装订。装订时,每册封面写明单位名称、账簿所属年度、账簿名称等。装订完毕后,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交保管人员入库保管。第六章 账务组织、账务处理及核算流程第二十八条 zz基金账务组织与账务处理程序。账务组织与账务处理程序是会计凭证、账簿设置、记账程序以及核对方法的有机结合。账务组织与账务处理以记账凭证为基础,即以记账凭证为序时记录,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在记账凭证中编制分录,据以逐笔或分类汇总过入分录账的一种处理程序。zz基金以记账凭证为基础的账务处理基本程序是:对zz基金的经济业务根据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在记账凭证中编制会计分录,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编制科目汇总表和登记明细账,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编制会计报表。第二十九条 账务核对账务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核算正确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账务处理的关键环节。zz基金账务核对包括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一)每日核对1现金日记账借方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的核对;2各类账、簿、卡之间的相互核对。(二)定期核对1总账各科目余额与各明细账余额的每月核对:2各种卡片账与各科目总账或有关登记簿的核对;3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与实物的核对:4各种实物资产的账实核对。第三十条 账务复核账务复核是保证zz基金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会计复核工作应由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熟悉zz基金业务、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担任。复核人员必须对会计凭证、账簿(卡)、报表和所附原始凭证认真、逐笔复核。复核完毕的会计凭证,应加盖名章,未经复核,出纳人员不得对外付款。账务复核工作要点:(一)复核会计凭证时,除审查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款项来源、用途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复核原始凭证、单据是否齐全,印章等的真伪;内部签字手续是否齐备、清晰等;(二)复核账簿时,除按记账规则和要求进行复核外,还应复核审查总账各科目余额与该科目明细账余额之和是否相符;特别是错账更正凭证填制是否正确、有据;(三)对外开出的各种结算凭证和投资、贷款以及其他业务单证,必须复核无误后才能对外签发。第三十一条 错账的冲正规范zz基金团账务发生错误时,按以下规定冲正:(一)当日发生的错误1日期和金额出错时,应以一道红线将全行数字划销,将正确数据写在划销数字的上方,并由记账人在红线左端盖章。如划错红线,可在红线两端用红墨水划“+”销去,并由记账人在红线右端盖章证明。文字写错。只需将文字用一道红线划销将正确的文字写在划销文字的上方即可;2已经记账的凭证,发现记账凭证填错科目或账户,必须编制会计凭证进行冲正;3账页记载错误无法更改时,不得撕毁账页,需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后才能更换新账页但必须经过复核并在原账页上划交叉红线注销,由记账人及主管会计盖章证明。注销的账页另行保管,待装订时,附在原账本的最后备查。(二)次日及以后发现的差错1记账串户,应填制同一方向红字冲正凭证。办理冲正。用红字记账凭证记入原错误科目,在摘要栏注明“冲销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错账”字样,用蓝字记账凭证记入正确科目,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错账”字样,并在原记账凭证及原错账摘要栏内批注“已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调整”字样;2凭证金额、科目或账户填错,账簿金额随之记错的,应重新填制借、贷方红字记账凭证,将错账金额冲销,再按正确金额、科目重新填制借、贷方蓝字记账凭证补记入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情况,同时在原错误凭证上批注“已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调整”字样。(三)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应填制蓝字反方向记账凭证冲正,不得涂改决算报表。第七章财务报告第三十二条 财务报告是zz基金向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第三十三条 zz基金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根据zz基金管理需要,可以提供各种形式的内部财务报告。第三十四条 zz基金的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资料编制,必须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示、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数据。第三十五条 财务管理部门应按季提供当期的经营情况分析,详细分析zz基金截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情况、计划完成情况等,为经营管理提供参考。第三十六条 zz基金应于每月终了10日内、年度终了9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报送的年度报表需同时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对年度的审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需加盖zz基金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编制人员签章。zz基金法定代表人对zz基金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后发现错误的,应及时报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zz基金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更正手续,更正zz基金留存资料并同时通知接受报告的部门。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制。第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第三十八条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关系到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会计人员的责任、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变动,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后,方可办理有关工作变动手续。移交人员对所移交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移交人员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的,应当处理完毕;(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本人签章;(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重要空白单据、文件以及移交人员经管、使用的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监交;(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交接,由zz基金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人员监交。第四十二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按移交清册逐项清点:(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的,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说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不一致的,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一致,必要时,可以抽查个别账户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四)移交人员经管的印章、票据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第四十三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移交时,必须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情况、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四十四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监交人员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并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移交清册页数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四十五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九章 会计档案的管理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是记录、反映zz基金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zz基金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第四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种类(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等;(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报、年报及附注、说明等;(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第四十八条 财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年度终了,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当年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两年后移交投资集团档案管理部门。第四十九条 zz基金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zz基金法定代表人批准。对查阅、复制会计档案的,应办理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第五十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等五种。在采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情况下,应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并定期进行电子档案备份,保证安全,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采用电子化的数据存储方式,保证在电算化的状态下会计档案的查询、复制。第五十一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经zz基金批准可以销毁的,按以下程序销毁:(一)财务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二) zz基金法定代表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销毁会计档案时,zz基金应指定专人监销,销毁后,由监销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档案保管人共同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章 会计监督第五十二条 会计监督是zz基金会计业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的内容是:(一)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的设置是否符合zz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 (二)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zz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第五十三条 会计监督人员组成zz基金应成立由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zz基金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人员组成内部会计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zz基金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查询,重大问题及时向zz基金报告。第五十四条 事后会计监督的职责事后会计监督是对实施检查的前一段时期的会计核算进行的全面审查,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与会计工作有关的事项的审查。事后会计监督人员的职责包括:(一)审查、监督各项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和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二)登记“事后监督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纠正;(三)根据事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改进zz基金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十五条 事后会计监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的审查范围1对原始凭证,应审查原始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印章是否齐全,要素是否完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等;2会计凭证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有填制依据,冲正错账、调整暂收、暂付和费用开支等凭证审批及经办人签章是否齐全;3各种投资、贷款资金的划转以及其他资金的支付等是否手续齐全、合规,划转渠道是否正确;4科目汇总表的凭证张数、借、贷方发生额是否准确。记账凭证中会计分录和有关金额是否正确,有关签章是否齐全、清晰。(二)会计账簿的审查1账簿、账户使用是否正确,账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2总账科目余额与该科目明细账余额之和是否相符;冲正错账的凭证填制是否准确、有据。(三)收入、支出的审查1各项收入来源是否正当,投资收益是否完税,是否全额入账,人账的科目是否正确;2各项支出列支范围、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挤、乱摊成本现象。(四)其他会计事项的审查1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2会计印章的使用、会计档案的保管、现金出纳业务是否按规定执行;3各种财产物资以及低值易耗品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是否做到账、卡、物相符。第十一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 本规范由zz基金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