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模版.doc
协议编号: 深圳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甲方: 乙方: *年*月4 / 4深圳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深圳*规划国土局制 使用须知 一、本协议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协议的条款说明权属深圳规划国土局。三、本协议未经深圳*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 )第 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办公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办公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办公地址:买方(下称乙方):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办公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办公地址:现甲乙各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区路(项目名称)幢座号房,坐落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备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亿仟 佰拾 万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亿 仟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所有价款付给甲方。详细付款方式由各方另行商定。乙方逾期支付所有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所有价款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协议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各方买卖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所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所有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关于税费,按国家、*的规定由甲乙各方各自承担。第七条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以所有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协议副本为准。 第八条 甲乙各方可商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须经各方签章。第九条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适用于一方或各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协议)、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各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协议)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深圳*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