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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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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x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x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各从业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全体参建者质量意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努力实现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发2010128号)和x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xx高投发2014269号)的规定,以集团公司“四化”管理要求为核心,以全面推行管理和施工标准化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x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四条 对于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应严肃对待、科学决策,及时进行处理,直至完全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对影响结构承载能力的质量事故,尚须通过荷载试验或其它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查、纠正等处理。因参建单位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领导责任。第五条 本项目在质量问题上,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明确各方责任,把“质量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工程建设的主导思想,严格遵循“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准则。第二章 质量目标第七条 质量总体目标:努力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杜绝重大质量风险,保证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综合评分93分以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争创省部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第八条 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目标:(一)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二)根据公路产品质量形成的规律,突出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消除质量通病。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 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公司全面管理,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第十条 项目公司成立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各从业单位都应设置与自身质量管理内容和特点相匹配的质量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为各自辖区的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从业单位设专职质检工程师,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本项目合同文件的规定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应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专业知识及质量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项目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分管,质量安全部主办,工程管理部、合同计划部协办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体系采用线性组织结构,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和自下而上的负责制。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依据:(一)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二)合同文件。(三)设计文件。第四章 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组织认真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中对质量管理、技术标准、施工工艺、验收规定、支付条款、奖励、违约处罚等方面要逐一明确,以规范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二)严格按国家招投标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工程招标、评标、定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良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及材料供应单位,为质量管理提供根本保证。(三)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法人,负责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质量管理办法或细则,全面落实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各从业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并贯彻执行。补充技术标准和补充质量要求,及时发出相关指令。质量安全部是项目公司行使质量管理职权的职能部门,在项目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四)督促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及试验检测机构等各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其资质和人员履约情况,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向自治区x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责任登记表备案,落实各方质量管理责任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各方的质量文件,监督检查并考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五)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地勘工作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并组织对全线地勘进行外业验收,确保勘察深度满足规范要求,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要更详细、全面,以减少因地勘不足或不满足规范造成的设计缺陷或设计质量问题。(六)项目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实地核实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数量、特殊地质、重点分项工程及沿线已有构筑物影响等,对设计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组织开展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的审核。负责审查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满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检查施工技术质量措施的实施情况,抓好重难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项目公司建立质量检查评比和报告制度。1.日常检查:在全线工地现场进行不间断的质量检查和巡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重点检查桥梁预制场、路基填筑、软土的处理、桩基施工、砼拌和场、防护排水工程、隧道开挖及衬砌、沥青路面等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隐患或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现场监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同时发出限期整改的指令和开具相应的处罚单据。2.专项检查: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每月组织开展各专项质量检查。对路基、桥涵、隧道、路面、房建、机电、交安设施及绿化等专项工程进行各项专项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填土台阶处理、填料质量、软土处理、三背回填、预应力张拉和压浆、梁板预制、隧道支护、基层粒料质量和层厚、沥青面层集料质量和压实、桥梁伸缩缝安装、支座质量与安装等,防范各类工程质量通病,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3.综合检查:项目公司每季度安排质量综合大检查,检查重点为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记录资料、现场施工质量等。对检查单位进行评比排名,按排名次序进行对应的奖惩,具体质量综合检查评比实施细则另行制定。项目公司每季度将质量检查情况向高投公司书面报告(主要通过将检查情况通报材料抄送高投公司的方式予以报告)。4.所有质量检查均在检查完成后形成各参建单位的检查档案,作为各单位年度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发生的质量事故,督促从业单位限期整改,按照有关约定或管理办法对从业单位进行违约处理,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上级反馈。(八)开展试验检测数据、施工数据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项目公司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抽检和盲样比对试验等工作方式,加大对出具虚假报告、编造虚假数据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质量管理工作打好基础。(九)定期检查测量控制工作,要求从业单位定期报告全线工程控制网维护、使用情况,敦促监理单位经常检测复测工程控制网与控制桩保护情况,以控制工程测量误差,确保测量放样准确性和精度。(十)定期(每季度)对总监办进行考核,对每位监理人员具有监督和考察的权力,发现违规、违纪、缺岗、擅自离岗等不良行为,及时向总监指出,并监督其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一)负责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计划,实施细则及主要结构物施工的监理质量控制办法。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首件认可制的开展。(十二)负责组织质量评比工作。定期举行全线承包人、监理单位质量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技术研讨、质量管理等专题会议。对施工质量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组织其他单位观摩学习,进行推广。定期发布质量工作通报。(十三)配合政府质量监督工作。在项目开工前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的检查;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通知、通报、意见等及时进行排查、组织整改落实和反馈。(十四)做好工程原材料核备工作。对承包人所用的水泥、钢筋(包括锚杆)、减水剂、钢铰线、预应力锚具及连接器、沥青、支座、伸缩缝、路面灌缝材料、管节等工程原材料实行核备制度。核备材料的规格型号、供货厂家、拟用部位、厂家质量信誉、供应商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以及产品合格证、ISO质量体系认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施工单位报监理审查合格后上报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核备。项目公司有权拒绝施工单位使用质量信誉不良的厂家所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更换上述原材料供货厂家时,应及时向项目公司重新报备。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以上述核备资料为依据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供货及质量保证情况。施工过程中,项目公司实时检查和督导施工及监理单位对进场物资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与试验,组织或参与因材料物资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或配合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1.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质量自检并提交交(竣)工资料。2.督促监理单位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并对所辖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3.对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审查。4.联系质量监督机构按x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交(竣)工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5.组织交工验收,通知设计、施工、监理、管养、质监及上级主管单位参加。6.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作初步评价。7.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并报x主管部门备案。8.协助质量监督机构向x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质量检测报告。9.组织已完公路项目移交试运营。(十六)做好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管理工作:1.与监理方、施工方及设计方共同调查工程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督促施工方限期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和遗留工程的施工。2.参加监理方组织的缺陷修复及遗留工程的验收。(十七)根据工程需要变更、完善和优化设计;补充技术标准和补充质量要求,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十八)负责检查参建单位质量信息档案的建立。负责管辖范围内各参建单位质量信誉评价的具体工作。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职责(一)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保证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达到合同要求,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标准、规范,加强设计阶段基础资料的收集,并进行多方案的比选,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和审核,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确保全过程设计质量。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和专用技术标准,以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环保、先进为总体要求,按需求引导设计的原则展开设计工作,实现工程设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资源效益和谐统一;2.充分借鉴和应用先进、成熟、可靠技术与经验,优先采用通用标准图;3.加强科技研究,提高项目科技含量;4.全面比选、精心设计,确保施工可实施性;5.积极处理好与相关行业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6.设计中的重要构筑物、部件管线、设备设施以及预留预埋设施必须统一编号和统一标识,便于管理和维护。(二)在相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制定事先指导书和勘察工作大纲等,根据设计施工计划,提出勘察各环节完成的工程量、时间安排,人员、设备安排等,报业主批准后严格遵照实施,根据项目业主要求上报实施进度。(三)接受业主对勘察工作的管理,接受监理人的勘察现场管理与技术管理,接受咨询人对勘察成果的审查,提供成果初审、成果审查所需的文件;办理勘察进场的相关手续,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在作业中保证安全,做好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勘察后,提交适用于设计施工的勘察报告,对勘察成果的质量负责,提供配合施工的后续服务。(四)在工程施工前,按要求向其他参建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详细说明工程设计意图,解析有关设计文件,明确施工注意事项并及时解答施工或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和质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合同约定要求派有经验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指导和配合施工,要及时配合项目业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完善和优化勘察设计,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根据现场工程需要,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协助项目业主作好重大技术方案的咨询、评估论证和实施工作;对施工方法或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认真考虑,仔细分析,做好设计服务工作,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使工程建设满足设计要求。(五)勘察设计单位须参加重点工序和部分隐蔽工程的检查及验收,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六)设计代表如发现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监理单位未按设计要求监理时,有权予以制止。特别是施工方法不当、施工违规操作危及结构安全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项目公司提出口头或书面报告。(七)如出现质量问题,设计代表应迅速前往现场参与调查,查找原因,并协助进行技术分析,及时提供分析数据及处理方案。对结构有影响的质量事故,设计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结构力学安全计算,提出设计方的观点,并对有关单位提交的技术分析报告和处理方案应及时审核,及时认定,对处理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应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八)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有关要求,把特殊桥跨、复杂地质隧道、特殊边坡等重难点工程的设计作为重点,从地勘质量控制、加强现场调查、设计文件的深入和细化、现场密切配合施工等方面做好设计质量的监控工作。(九)设计单位应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编制关键工作专项技术大纲明确项目关键工作、工作目标、工作思路、技术路线、责任人、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及考核标准等。业主及咨询单位将针对关键工作明确责任人并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考核。(十)设计单位应针对已有工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处理方案,可结合专项研究试验提出防范手段和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质量问题的出现。(十一)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均应接受各级审查,主要包括咨询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查及行业审查,设计单位应对审查意见认真研究,逐条落实,及时书面答复审查方及项目业主。对于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者出现与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有重大偏差的情况,设计单位应向业主及时书面报告,有关回复及报告由项目业主报高投公司备案。(十二)业主及咨询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设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及履约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十三)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功能是否满足设计标准,提出评价报告,报送项目公司。(十四)对因设计原因或缺陷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和使用功能下降,依法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职责(一)监理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在签订的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控制,承担监理责任。(二)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配足合格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及时组织进场,满足工作需要,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对合同规定的人员和设备任意调整。监理单位必须制订详细的监理工作大纲、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理措施,指出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用以指导各项监理工作,并报项目业主审批。(三)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分包单位资质、进场机械数量及性能、投标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资质、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技术措施等,提出意见和要求,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的实施情况。(四)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承包人认真审核设计图纸,特别是桥隧等重要结构物平纵面参数并实地校核,同时逐项核实设计工程量、技术要求及有关专项方案等,提出监理重点、难点及拟采取措施,对设计差错或现场不符等问题及时上报项目业主进行处理。(五)对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做好验证试验及质量抽检工作。按要求完成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及时向自治区x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地试验室备案手续,按规定频率独立做好质量抽检工作。(六)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本工程专用技术标准,接受自治区质监站、集团公司、xx东公司的监督检查,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不得营私舞弊,损害xx东公司或承包单位的利益。采取旁站、巡视、抽检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检验,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得签字。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和百分之百的独立试验检验,并拍摄照片和录像。严禁承包人代检或直接利用承包人的试验检测数据。(七)监理单位应将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作为监控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审查、过程实施、检测检验等各个环节加以严格控制。负责落实和指导承包人开展工程首件认可,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比、验收及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检查,提出整改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监督承包人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并书面上报业主。(八)按规定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等资料的整理、归档,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记录及资料的归档工作,监理资料严禁由承包人代替完成。(九)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路段施工工艺,审查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的施工行为。掌握关键工序、部位和施工难点、各道工序之间的关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检查现场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十)监理单位应每月向项目公司上报一次对现场监理人员资质、人数的检查情况,监理分工计划及监理工作重点。未经项目公司批准,监理单位不得随意调换现场监理人员。所有需要旁站的工程都必须保证责任到人,技术和程序到位。(十一)监理单位应以“事前控制、超前管理”为工作原则,把原材料检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等作为监理工作重点。在每个重要工程开工之前,应组织编写监理计划及工作细则,指出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用以指导各项监理工作。(十二)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到位情况,对承包人的质检月报及时作出评价,并上报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抄送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承包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标识状态进行检查控制,严禁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使用,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十三)如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不能故意隐瞒事实,应迅速前往现场做好原始记录,留取现场实物和照片录像,及时上报,并查找原因,提出处治建议。如属重大技术问题或质量事故,应指令并监督承包人保护好现场。监理单位应及时对质量问题作出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上报项目公司,必要时应发布停工令,敦促承包人限期整改。(十四)监理人员发现承包人违规操作,必须及时纠正,对已施工的工程,如对正常使用、安全、耐久性造成严重影响,不满足设计要求者,必须指令承包人返工。(十五)缺陷责任期内对监理合同段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缺陷,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在处理期间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十六)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对因监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参加工程交工验收、缺陷修复及竣工验收工作。(十七)严格按照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建设标准、施工行为予以纠正、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准许下一道工序施工。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一)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公路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并明确其责任,上述人员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严禁以包代管,承包人不因分包而改变分包范围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三)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必须把抓好质量管理作为项目经理工作的根本任务,应组织科学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按照合同和工程管理要求配备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质量管理,严格工序管理,做到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应结合现场实际制定详细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实施,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管段内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建立工地试验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工程交接工作。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现场质检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并现场签署完整,不得追记、复印、涂改,接受质量检查时应当出示资料原件;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应当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四)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检查和试验设备,配足配齐有相应资格的试验检测人员,及时向自治区x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地试验室备案手续。根据备案批准的范围对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试验。应当通过组织试验路、首件工程,总结施工经验,指导规模生产。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识牌应当标明该分项工程的作业内容、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五)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检测规程进行材料试验,履行材料使用报批程序。工程材料进场前必须具备由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必须按有关规定抽样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场;对流入场地的不合格材料有责任进行清除,使用不合格材料形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必须予以返工处理。(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及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化管理,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技术交底等制度并做好施工日记。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及时按项目公司已明确的设计变更程序报批,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要求及有关的各项指令。(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有关设计参数进行复核,对软基处理、结构物、取(弃)土场等设计须进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八)施工单位应按投标约定组织符合要求的设备及人员进场,设备及人员进场前应将设备参数及人员资历报监理审查及考核,经项目业主书面批复后组织进场。进场人员必须实施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上岗。(九)在开工前,应将工程(序)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报监理审批;重点(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报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根据业主提出的创优计划开展创优工作。主要材料的采购、生产应向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核备。(十)在开工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对本标段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按规定进行划分和细化,并逐级报批后执行。(十一)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字认可。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未经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员检查、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十二)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工序开工前及完工后进行现场实拍成像,实拍图片应能真实显示工序开工前的原始状态、过程中及完工后的质量状态,并能有效说明质量关键点的控制情况,工程图片应保证图片清晰、角度合理、数量足够,能真实反映局部及全景并附有具体成像时间。同时应做好工程图片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以备检查。(十三)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进行重点监控,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奖罚措施,确保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参与隧道施工、预应力砼连续梁逐孔现浇、整孔预制吊装、悬臂浇筑的承包人应自行聘请有能力的设计、科研、咨询单位进行施工监控,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十四)承包人投入的机械设备的类型、数量、规格、性能都必须满足保证施工质量的要求,所有设备均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认可。(十五)各承包人必须自觉服从监理管理,执行监理指令,循规作业。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野蛮施工等违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质监站、xx东公司、监理单位对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接受以上单位对其质量有怀疑处的检测。(十六)施工单位应重视质量通病的治理,预防重大工程质量风险,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十七)承包人不得隐瞒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做到“严肃对待、科学决策、迅速处治、不留后患”。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十八)承包人应每月向驻地监理上报工程质量自检月报、试验检测月报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由监理对当月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十九)为达到项目公司工程建设质量总目标,承包人须与项目公司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参与劳动竞赛质量评比,自觉遵照执行项目公司制定的奖罚办法。(二十)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向项目公司提交完整的竣工文件、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二十一)对缺陷期内的工程质量负责,履行相应的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缺陷,上报监理、xx东公司,并派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处理期间接受监理、xx东公司的监督、检查,工程维修处理达到设计标准、规范要求。(二十二)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竣工验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3.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并附有进场试验报告。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5.对交工、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已进行整改。6.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第五章 项目建设各阶段质量控制第一节 设计阶段第十七条 设计质量控制依据:(一)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等。(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复意见。(三)体现业主建设意图的设计任务书、设计建议书和设计合同等。(四)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源、经济、社会协作等方面的协议、数据和资料。第十八条 设计质量控制(一)设计质量控制方法设计阶段质量控制,主要是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设计过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进行有效控制。提出总投资、总进度和质量目标。要求设计单位拟定规划设计大纲,同时跟踪设计是否控制在投资限额之内,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质量和进度要求。为加强对工程设计质量的管理,减少在施工阶段工程变更,业主在设计质量控制方面:1.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单位对项目各阶段设计工作进行咨询。2.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外业勘察及设计跟踪。3.组织测量控制网复测。4.桥隧、涵洞及重要结构物实地放样复核。5.对技术复杂的隧道、桥梁等项目请专家进行专业评审,以保证整个项目的设计质量。在设计单位按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并提交成果后,组织有关单位和各方面的专家组进行评审工作,将审核意见汇总给设计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按审核意见落实和完善设计工作。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主要控制项目路线的平纵线形、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x工程、沿线设施的建设位置和规模、设计原则、标准采用,以及对筑路材料的料源勘探和调查;环境保护方面的设计情况;设计单位根据环保选线、地质选线及投资选线等原则的要求进行多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最优方案;编制设计概算。(三)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初步设计及其评审意见,进一步对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加以具体和优化,确定各项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制出施工图预算。设计院提交经完善的成果后,在正式开始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并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疑问进行答疑;对施工图会审提出的图纸错误和疏漏及时更正补充。(四)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派驻设计代表,实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配合施工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涉及设计的问题;及时做好动态设计工作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立足于“安全、质量、进度”三大控制的基础上,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鼓励参建各方提出设计优化的建议。为了保证设计的权威性、质量和责任,对所有涉及的变更设计都必须经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签章出图。第二节 施工阶段第十九条 施工质量控制依据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实施依据主要是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政府监督部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类文件和指令。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控制(一)事前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1.工程开(复)工前,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必须对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和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进行介绍,提出相应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先控制;对分项、分部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外购材料的准备、检验全部符合要求,从源头控制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视审查情况进行签认。2.承包单位进场后,应立即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就施工图到现场进行核对工作,同时对施工图进行技术审查,将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形成书面材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协调设计单位在施工图技术交底时一并答疑或专项解决。3.承包人应做好导线控制桩、结构物定位桩、水准点、三角控制网等复测工作,监理应做好复核、审批工作,确保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同时应加强测量仪器、测试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标定工作。4.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工地试验室设施,配备齐全各种试验仪器(设备)及合格的试验人员,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按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标准试验和现场质量检测试验,确保各种试验数据真实可靠。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项目公司将重点审查承包人技术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交底分总体工程开工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开工技术交底、重要工序技术交底、从上至下的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记录和人员签认,交底资料要作为重要质量技术档案进行归档。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主要的机械设备及各项管理措施等;施工方案应有详细设计计算,施工操作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6.严把材料关。承包人对形成永久性工程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时必须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进场。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标准试验,各项标准试验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二)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1对于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的更换,承包人和监理单位都须报业主批准,否则将视为合同违约并予以违约经济处罚。2对于承包人不称职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对于不称职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继续担任技术管理工作。对于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业主有权责成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处罚直至清退的处理。对于职业道德差,存在严重问题的监理人员责成监理单位清退。3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重视对各工序质量的控制。除了通过日常的巡视进行检查外,监理独立平行试验频率不得低于20%。监理要加强对承包人自检频率的监督,必须保证对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的全过程旁站监理。4业主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通过监理工程师责成、督促承包人进行纠正、整改,可以在现场立即发出整改指令或要求暂停施工,并根据质量违约的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无论承包人是否对处罚单据进行签认,只要违约情况属实并有影像记录或现场监理人员确认,处罚均可生效。监理工程师应按整改指令的要求督促承包人执行,并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业主。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作程序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序施工质量,如果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或同意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无论其上道工序质量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均有权要求其返工,业主质量管理人员如发现已被覆盖或完工的上道工序的质量验收资料和监理验收资料不全,将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6承包人要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编制高速公路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对高填土下沉、软土地基超限沉陷、沥青路面早期破损、路面不平、桥梁伸缩缝和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表面粗糙、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实等质量通病制定预控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控的复检制度,不断改进工程施工质量。7承包人应根据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首件工程的施工、总结和认可。8承包人必须重视并积极配合业主上级部门和x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对整改不力的承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其上级主管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9项目公司采取日常检查、月度专项检查、季度综合检查等形式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各项检查结果作为评比和信用评价的主要依据。10承包人、监理、业主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质量意识、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学习,业主将不定期聘请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对承包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和业主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并组织必要的参观学习。(三)事后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1根据政府监督、业主指令、监理工程师指令等,承包人安排专人整改落实,上报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证。2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现场保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尽量保护现场原貌。(具体办法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3充分运用PDCA P(Plan)表示计划;D(Do)表示执行;C(Check)表示检查;A(Action)表示处理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效果。PDCA循环是提高质量、改善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4对工程、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工程质量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5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承包人未能按期完成,或故意延误、或对缺陷工程拒不处理的,业主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缺陷工程的修复工作,费用从原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第三节 竣(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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