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_T 2027-2017 塑料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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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_T 2027-2017 塑料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docx
ICS 97.140Y 81备案号:56269-2017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0272017塑料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Plastic funitureQuality test and quality evaluation2017 - 07 - 23 发布2017 - 10 - 23 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44/T 20272017目次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要求 . 2 5 试验方法 . 5 6 检验规则 . 8 7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 10 IDB44/T 2027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家具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佛山市南海新达高梵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东恩、海凌超、朱进、梁显源、何广经、杨雪慧、王红强、胡汉志、金波、李衍春、陈满英。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IDB44/T 20272017塑料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家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塑料家具产品质量检验和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充气塑料家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040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GB/T 1043.1 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GB/T 1732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GB/T 20352008 塑料术语及其定义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T 6739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10357.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2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GB/T 10357.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4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GB/T 10357.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6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GB/T 13667.12015 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GB/T 1642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 氙弧灯GB 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2028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82022011家具工业术语GB 28481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QB/T 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1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翘曲度面板、正视面板件对角线长度14003.0700对角线长度14002.0对角线长度7001.02平整度面板、正视面板件0.2DB44/T 202720173 术语和定义GB/T 28202-2011和GB/T 2035-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塑料家具 plastic furniture全部由塑料材料制作的家具,或以塑料板材、管材、异型材等为主组成的构架或构件,配以金属、皮革、纺织面料等辅助材料制作的家具。GB/T 282022011,定义2.1.33.2飞边 flash溢料a) 模塑期间,从料腔逸出的部分加料;b) 在模具合模面之间形成的过量塑料。GB/T 20352008,定义2.4023.3白印 white mark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3.4拉毛galling塑料表面因外力作用而产生的细毛,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4 要求4.1 尺寸偏差(一般项目)产品外形尺寸宽、深、高的允许偏差为±5 mm,配套或组合产品的允许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4.2 形状和位置公差(一般项目)产品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形状和位置公差单位为毫米2序号检验项目要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塑料件外观应无裂纹、明显变形、缩水、针孔2应无凹陷、飞边、折皱、疙瘩3应无气泡、杂质、伤痕、白印4应无划痕、毛刺、拉毛、污渍5应无明显色差6家具五金件外观电镀件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7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8喷涂件涂层应无漏喷、锈蚀9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10金属合金件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11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缺陷12焊接件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13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3邻边垂直度面板、框架对角线长度1000长度差3.01000长度差2.0对边长度1000长度差3.01000长度差2.04位差度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时)2.05分缝所有分缝(非设计要求时)2.06下垂度抽屉20.07摆动度15.08底脚平稳性2.0DB44/T 20272017表1(续)单位为毫米4.3 外观产品的外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外观3序号检验项目试验条件及要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塑料件拉伸强度25 MPa2冲击强度210 J/m3耐老化性(合同要求)室内用:500 h试验后拉伸强度、冲击强度的保持率不小于 60%;外观颜色变色评级不小于 3 级4户外用:1000 h5金属件涂层硬度H6冲击强度应无剥落、裂纹、皱纹7耐腐蚀100 h 内,观察在溶剂中试样上划道两侧 3 mm 以外,应无气泡产生8100 h 后,检查划道两侧 3 mm 以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9附着力应不低于 2 级10镀层抗盐雾18 h,1.5 mm 以下锈点20 点/dm²,其中1.0 mm锈点不超过 5 点(距离边缘棱角 2 mm 以内的不计)序号检验项目要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4其他外观在接触人体或收藏物品的部位应无毛刺、刃口、棱角15固定部位的结合应牢固无松动、无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16产品的所有涂饰表面不得有脱色、掉色现象17管材应无裂缝、叠缝18外露管口端面应封闭19产品刚性材料上,深度超过 10 mm 的孔及间隙,其直径或间隙应小于 6 mm 或大于等于 12 mm20产品可接触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应小于 5 mm 或大于等于 12 mmDB44/T 20272017表 2(续)4.4 理化性能产品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理化性能4.5 力学性能产品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4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桌、几类强度和耐久性a1)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2)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3)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4)连接部位应无松动;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6)家具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2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b3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4柜、架类强度和耐久性c1)所有部件或连接件不应断裂损坏;2)通过手触压证实,用于紧固的部件不应松动;3)所有零部件不应因磨损或变形,使其使用功 能削弱;4)五金连接件不应松动;5)活动部件的活动应灵活5桌、几类稳定性应无倾翻现象6椅、凳类稳定性应无倾翻现象7柜、架类稳定性应无倾翻现象按照GB/T 10357.1中的3级水平进行试验;按照GB/T 10357.3中的3级水平进行试验;按照GB/T 10357.5中的2级水平进行试验。DB44/T 20272017表 4 力学性能4.6.2 TVOC 不应大于 0.5 mg/m h。4.6 有害物质限量(基本项目)4.6.1 塑料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28481 的规定。24.7 阻燃性(合同要求)公共场所用塑料家具产品阻燃性至少应达到GB 20286中规定的阻燃2级水平。其他场所用塑料家具可由供需双方约定。4.8 标志(基本项目)产品应有标志,内容应符合7.1。4.9 使用说明(基本项目)产品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应符合7.2。5 试验方法5.1 尺寸偏差试件应放置在平面上,采用精确度不低于1 mm的钢直尺或卷尺进行测定。外形尺寸偏差为产品实测值与标识值之间的差值。5DB44/T 202720175.2 形状和位置公差5.2.1 翘曲度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1 mm的翘曲度测定器具。选择翘曲度最严重的板件,将器具放置在板件的对角线上进行测量,以其中最大距离为翘曲度测定值。5.2.2 平整度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03 mm的平整度测定器具。选择不平整程度最严重的三个板件,测量其表面上0mm150 mm长度内与基准直线间的距离,以其中最大距离为平整度测定值。5.2.3 邻边垂直度采用精确度不低于1 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定矩形板件或框架的两对角线、对边长度,其差值即为邻边垂直度测定值。5.2.4 位差度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1 mm的位差度测定器具。应选择测试的相邻表面间距离最大部位进行测定,在该相邻表面中任选一表面为测量基准表面,将器具的基面安放在测量基面上,器具的测量面对另一相邻表面进行测量(并沿着该相邻表面再测量一个或以上部位),当测定值同为正(或负)值时,以最大绝对值为位差度测定值;当测定值为正负时,以最大的绝对值之和为位差度测定值,并以最大测定值为位差度评定值。5.2.5 分缝采用塞尺测定。测定前应先将抽屉或门来回启闭三次,使抽屉或门处于关闭位置,然后测量分缝两端内侧5 mm处的分缝值,取其最大值作为分缝的评定值。5.2.6 下垂度、摆动度采用精确度不低于1 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定。将钢尺放置在与试件测量部位相邻的水平面和侧面上,将试件伸出总长的2/3处,测量抽屉水平边的自由下垂和抽屉侧面左右摆动的值。以测得的最大值作为下垂度和摆动度的测定值。5.2.7 底脚平稳性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采用塞尺测量某一底脚或底面与平板间的距离。5.3 外观5.3.1脱色、掉色在产品外表或内部涂饰部位分别检验 3 个位置,徒手使用湿润的脱脂白纱布适当用力在每处来回揩擦 3 次,揩擦的往复距离为 200 mm300 mm。观察纱布上是否带有涂饰部位上的颜色。5.3.2 孔及间隙按GB 280072011中7.5.3的规定进行。5.3.3 其他外观6DB44/T 20272017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 300 lx600 lx 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 40 W 日光灯)下,视距为 700mm1000 mm 内,采用目测或用精度为 0.5 mm 钢直尺进行测量。有争议时,由三人共同检验,以两人以上相同意见为检验结果。5.4 理化性能5.4.1 塑料件5.4.1.1 拉伸强度按GB/T 1040的规定进行。5.4.1.2 冲击强度按GB/T 1043.1的规定进行。5.4.1.3 耐老化性按GB/T 16422.2和GB/T 250的规定进行。5.4.2 金属件5.4.2.1 硬度按 GB/T 6739 的规定进行。5.4.2.2 冲击强度按 GB/T 1732 的规定进行。5.4.2.3 耐腐蚀按 GB/T 13667.12015 中 6.3.1.5 的规定进行。5.4.2.4 附着力按 GB/T 9286 的规定进行。5.4.2.5 抗盐雾按 QB/T 3826 的规定进行。5.5 力学性能5.5.1 桌、几类强度和耐久性按 GB/T 10357.1 的 3 级水平规定进行。5.5.2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按 GB/T 10357.3 的 3 级水平规定进行。5.5.3 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按 GB/T 10357.6 的 3 级水平规定进行。7除外,其余部分拆解成部件放入1 m 气候箱(部件过大则分解成可放入1 m 气候箱的部分),24 h后收集测定。放入部件的表面积之和与1 m 比即为材料/舱负荷比。放入部件的表面积用分度值为1 mm的钢DB44/T 202720175.5.4 柜、架类强度和耐久性按 GB/T 10357.5 的 2 级水平规定进行。5.5.5 桌、几类稳定性按 GB/T 10357.7 的 3 级水平规定进行。5.5.6 椅、凳类稳定性按 GB/T 10357.3 的 3 级水平规定进行。5.5.7 柜、架类稳定性5.5.7.1 一般原则当柜、架类高度大于600 mm,且重心的离地高度(单位为m)和总质量(单位为kg,总质量是指柜、架本身的质量加上推拉构件承载的最大载荷)相乘大于6时,做稳定性试验(搁板稳定性试验除外)。5.5.7.2 试验项目及步骤按GB/T 10357.4的规定进行。5.6 有害物质限量5.6.1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按 GB 28481 的规定进行。5.6.2 塑料家具 TVOC将产品放入温度(20±1)的环境中存放至少24 h。按GB 185872001进行收集,并按GB 185872001表4和GB 503252010中附录C进行分析,金属件333直尺或卷尺测量部件的外形尺寸计算所得。5.7 阻燃性按GB 20286的规定进行。5.8 标志查看产品是否有标志,并按7.1检查标志的内容。5.9 使用说明查看产品是否有使用说明,并按7.2检查使用说明的内容。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本批次产品总数样本量接收数(Ac)拒收数(Re)26508125190132391150203415128032562815005078501120080101112013200125141532012002122注:26件以下为全数检验。DB44/T 202720176.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交货时进行的检验。6.2.1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1、4.2、4.3、4.8和4.9。6.2.2 抽样和组批规则出厂检验宜进行全数检验。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法依据GB/T 2828.12012中规定,采用一般检验水平,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质量接受限(AQL)为6.5,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5进行。表 5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单位:件(套)6.2.3 检验结果判定6.2.3.1 单件产品判定基本项目均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 3 项,则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6.2.3.2 成套产品判定该套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品时,判定该套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6.2.3.3 批产品判定根据所检样本量大小,按表 5 规定抽取样品量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c),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6.3 型式检验6.3.1 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4.4序号1序号5和4.7除外)。6.3.2 型式检验时机9DB44/T 2027201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正常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b) 原辅材料及其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e) 用户提出型式检验要求并在订货合同中规定时;f)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3.3 抽样规则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件样品,1 件送检,1 件封存。6.3.4 型式检验程序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6.3.5 检验结果判定6.3.5.1 单件产品判定基本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 4 项,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6.3.5.2 成套产品判定该套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应按 6.3.5.1 评定,当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品时,判定该套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6.3.6 复验规则产品经型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对不合格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目进行检验,按6.3.5的规定进行评定,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7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b) 执行标准编号;c) 使用场地(室内或室外);d) 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e)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7.2 使用说明产品使用说明的主要内容编制应符合GB 5296.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和等级;b) 产品主要原、辅材料的名称、特性及使用部位;c)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指标;d) 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注意事项;10DB44/T 20272017e) 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f) 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g) 柜、架类产品中推拉构件最大承载重量。7.3 包装产品应有适宜的包装,防止磕碰、划伤和污损。7.4 运输、贮存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加以必要的防护,防止污染、受潮、暴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_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