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docx
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 法1 .总则1.1 横向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 技服务、咨询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为了规范学校 横向项目经费的管理,有效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研究工作的 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2 横向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横向项目经 费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 挤占和挪用。1.3 横向项目经费的使用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执行;在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项目组自主支配,报科技处审核备案。1.3.1 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横向项目的 合同审查、执行监督和结题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 使用的审批、监督工作,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1.3.2 财务处负责横向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 算和协助结算报销等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合理合法 地使用经费,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1.3.3 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横向项目经费的监督、审计 工作。1.3.4 横向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 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2 .横向项目经费到款管理1.1 1横向项目经费到校后,由财务处根据合同约定开具 票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由 财务处按国家税法规定代扣相关税费后直接开具票据。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类横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技术合 同工作后,登记符合免税条件的项目,凭合同登记材料由财 务处协助开具发票。1.2 横向项目经费到校后,学校收取到账金额的5%作管 理费用。1.3 横向项目经费到达学校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 人根据项目合同制定预算表报科技处审核备案,科技处根据 预算表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管。项目结项前可提取或报销不超 过80%的经费,结项后方可结清全部经费。3.横向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3.1 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管理制度允许范围内,按照相关 报销程序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使用经费。预算内单次报账或 借出研究经费2万元以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签批,并报科技 处备案;2万元到5万元(含5万元)由科技处审批;5万 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报送科技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 15万元以上报送校长审批。3.2 横向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3.2.1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 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变,以及租赁外 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3.2.2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 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 等费用。3.2.3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 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 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3.2.4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 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 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3.2.5 调研、考察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 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 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差旅手续。外埠差旅交通及伙食补贴在项目内支出。3.2.6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 学术研讨、咨询、检查、项目验收或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 议费用。3.2.7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 过程中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 协作单位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校工作的 费用。对外协作费(含加工费)转账需凭学校批准立项的技 术合作合同办理。3.2.8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 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通信费、入网费、专利申请及其他 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3.2.9 人力资源成本费:包括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 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及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而安 排的相关支出。符合纳税条件的,由财务处按国家税法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合同明确注明的比例外,人力资源 成本费总和一般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80%;其中,软科 学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人力资 源成本费总和比例不设上限。1.2 . 10间接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因使用学校 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等费用以及 开具发票等费用。1.3 .11车辆使用费:是指在横向科研项目中因特殊情 况(如科研活动地点无公共交通到达、携带特种科研设备或 材料无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需使用自备车辆所发生的费 用。横向科研项目可报销内燃油费(原则上不超过3元/公 里)、新能源汽车充电费(原则上不超过1.5元/公里)、 路桥费、停车费。驾驶员培训费、交通罚款、交通事故的赔 款等费用不得报销。合理性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报销车辆使 用费需填报横向科研活动自备车辆使用明细表。报销车 辆使用费的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领取差旅交通补贴。1.4 . 12科研业务工作餐费:是指在横向项目研究开发 过程中发生的一定标准的用餐支出。合理性由项目负责人负 责。除项目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之外,该项支出应控制在到账 经费的25%以内。报销餐费需填报横向科研活动工作餐清 单。报销餐费的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领取差旅伙食补贴。1.5 凡用横向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均属学校固定 资产,须及时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项目完成 (结项)后,购置的仪器、设备优先给项目组成员使用。作 为科研成果转交给委托方的仪器设备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 拨手续。1.6 加强科研经费转拨管理。我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 拨付给合作单位的科研经费,必须事先有与合作单位签订的 项目合同或协议,外拨款的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到收 入的50%。已入学校的横向项目经费不能转回原付款单位, 若合同中止需退款,须报科技处、财务处审批,已收取的问 接费和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再退还。1.7 严禁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 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 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科研专项费用。视情节轻 重,可暂缓或中止其经费使用,并提出批评、通报批评、处 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 .横向项目经费结算管理4.1 横向项目应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按时完成, 并办理结项手续。因故不能按时结项或验收的应提交书面报 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期的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或验收。对需要进行 项目验收或财务结算的科研项目,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项 目负责人应会同财务处清理账目,结清应收应付款。4.2 横向经费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组成员。若 属学校组织承接的项目,提取80%的结余经费用于奖励项目 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奖励方案,提取20%的结余经费 作为学校科研活动基金,由科技处统筹管理。若属项目组承 接的项目,结余部分由项目组自行支配。5 .项目责任风险5.1 科研项目出现失败风险、或项目组承担项目因某种 原因不能继续其研究工作而要求中止或撤消原定项目,根据 其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责任及其理赔金额按以下办法处理:5.1.1 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及结余经费应全部退回,按双 方签订的合同履行。5.1.2 冻结项目结余经费,退还项目组提留和分配的经费;5. 1.3仍不足偿还赔款的部分由学校、项目组按4:6比 例分担。学校承担的部分从校科研基金中列支;项目组承担 的部分从项目组其他项目经费和结余经费中扣还,不足部分 根据项目组成员承担责任大小按不同比例分担,从个人工资 或岗位津贴中分期扣还。5.2教职工未经学校允许,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或者 擅自转让出售、变相转让职务科研成果的,学校将没收其非 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情节严重的, 依照相关法律承担法律责任。6.附则6. 1本修订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职业技术学 院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号)同时废止。6. 2本文件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