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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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新.docx
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加强油田工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 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单位及承揽油田油气工 程的施工单位。第三条 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及其他企业用火作业执行中 国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水)上用火作业执行SY6303-1998浅海石油设施用 火安全规定。第四条 用火作业中涉及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 破土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时,各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 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五条 胜利油田工业用火级别的划分遵照中石化集团公司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第六条用火审批权限及授权原则(一)各级单位应明确用火审批人。如审批人外出,审批 人可委托一名授权人代理审批,授权委托必须有书面材料。(二)审批权限:用火审批人应严格按照工业用火分级标 准,审批相应等级的用火报告,不得越级、降级审批。(三)授权原则:1、一、二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二级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附件2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级别:一级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作业人姓 名工种证件号用火监督人用火监护人用火地点用火时间(用火部位示意图)主要用火安全措施:注:具体安全措施见随附用火作业指导书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用火总负责人 意见年 月日二级安全技术 部门意见年 月 日二级主管生产安全 领导意见年 月日二级业务技术部门 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二级安全部门 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二级主管生产安全 领导意见年 月日注:1、许可证一式因份,施工、生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场保留;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图出用火点;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作业人姓 名工种证件号用火监督人用火监护人用火地点用火时间(用火部位示意图)主要用火安全措施:注:具体安全措施见随附用火作业指导书3能工单位生产单位用火总负责人 意见年 月日二级安全技术 部门意见年 月日二级主管生产安全 领导意见年 月日二级业务技术部门 负责人意见年 月 日二级安全部门 负责人意见年 月 日二级主管生产安全 领导意见年 月 日注:1、许可证一式四份,施工、生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场保留;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是梯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作业人姓 名工种证件号用火监督人用火监护人用火地点用火时间(用火部位示意图)主要用火安全措施:注:具体安全措袍见随附用火作业指导书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用火总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三级施工单位主管生产安全 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三级业务技术部门负 责人意见年 月日三级安全部门负责人 意见年 月日三级主管生产安全领 导意见年 月日注:1、许可证一式四份.能工、生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砺保留;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作业人姓 名工种证件号用火监督人用火监护人用火地点用火时间(用火部位示意图)主要用火安全措施:注:具体安全措袍见随附用火作业指导书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用火总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基层箱工单位 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基层单位 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三级生产技术 稻门意见年 月日三级安全部门 意见年 月日注:1、许可证一式四份,施工、生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场保留;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盅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编号: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油田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 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单位及承揽油田油气 工程的施工单位。第三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许可证(见附件3)。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 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第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 破土作业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 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可代替上述作业许可 证。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办理, 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四级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 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经生产单位三级分管生产安全领 导审核签发。(二)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及施 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 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编号: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 施。(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 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 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 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 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 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 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四)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 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生产单位现场负责 人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 场监督。(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应由施工单位及生产 单位现场负责人共同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许可证完工 验收栏中签字方可撤离现场。第七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一)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 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 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 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 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编号: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 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 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 通畅无阻。(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 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 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经处理达到相应安全要求并验收合格, 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四)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 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 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装符合系统 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 盲板处应挂牌标识。(五)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 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 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 业或休息。(六)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 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 禁合闸”警示牌,对转动部位进行可靠锁定,必要时派专人 监护。(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编号: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 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需使用电 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 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 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 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八)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 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 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 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 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Q于为合格;氧含量19. 5%-23. 5% 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 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H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 lOppm),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受限空间 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 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九)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 行工艺或理化处理,采取蒸煮、置换、中和等方法,并做聚 合物加热等试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 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禁止编号: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十一)在特殊情况下(如油罐清罐、氮气状态下), 作业人员可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使用供风式面 具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风源必须安全、卫生。(十二)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 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十三)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 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 作。(十四)作业停工期间,为防止人员误进,应在受限空 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可靠 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 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签字验收。(十五)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 作业。第八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权限(一)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 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二)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 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 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编号: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 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四)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并负责保管。(五)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 监护无关的事。第九条作业人员职责(一)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 可证方可施工作业。(二)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 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中国石化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安全防护措施 须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四)作业人员遇有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 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 级报告。(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正确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 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六)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 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 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授权人为同级代管领导。2、三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三级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授 权人为同级代管领导。3、四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三级单位业务技术及安全部门。4、用火报告中其他栏审批人为相应部门的领导或负责人。第七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制定(一)一、二级用火,应由生产单位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 织双方二级(即施工方、生产单位,下同)生产、技术、工程、 安全等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共同勘察落实用火现场,确定施工方 案及用火安全措施。(二)三级用火,应由生产单位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织 双方三级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 领导共同勘察落实用火现场,确定施工方案及用火安全措施。(四)四级用火,由四级单位行政正职负责,会同用火施 工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技术人员共同落实用火方案,确定施 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五)用火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执笔, 经参与制定的各部门审核后形成书面材料。一、二级工业用火 应同时制定用火作业指导书,与用火报告同时上报审批。(六)用火作业指导书是对用火安全防护措施的细化和完 善,重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1、施工项目介绍;2、用火领导小组;编号:第十条许可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 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 施、气体检测、危害识别等栏内容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 1年。(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 由生产单位三级安全部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生产单位现场 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持有,第四联存 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 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 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相符。(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 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 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 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十一条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 应在双方安全合同中或通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本规 定对内部员工的要求应通过有效方法予以公示,并纳入安全 教育、岗位职责、劳动合同、作业指导书等范围内规范管理, 确保相关员工周知。编号:第十二条术语和定义(一)“受限空间”是指在中国石化所属管理区域内炉、 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 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 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 封闭设施及场所。(二)“三不进入”是指没有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 场不进入。(三)“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 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办法。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附件3: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2页共29页附件3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 联编号施工单位所属单位设施名称原有介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填写人作业人监护人采样分析 数据分析项目氧含量可燃气分析人分析结果采样时间开工时词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 要 安 全 措 施确认人生产 方施工 方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 拆装盲板责任人。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3页共29页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9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11其他补充措施。12危害 识别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意见三级单位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意见(签字)年 月日(签字)年 月日(签字)年 月日完工验收注:表中无项目内容的用“”填写。胜利油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规定,加强油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 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单位及承揽油田油气 工程的施工单位。第三条 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 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见附件4)。第四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 场所内不允许随意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 要临时用电时,须提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配编号: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 一切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办理 工业用火作业许可证。第五条 基本建设使用6KV, 10KV临时电源,用电方需 向企业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 运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办理。第六条 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 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配送电单位电气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电工作业操 作证。第七条危险识别(一)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 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二)将本次作业需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 作业许可证内。第八条 许可证办理程序(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等资料到 生产单位(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及 生产单位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 生产单位三级供电主管部门审核签发。(三)钻井队、作业队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经生产单位现场监督审查后,由基编号:层用电设施管理单位(四级)签发。(四)临时用电线路应经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查合格 后,由生产单位持证电工进行配送电。(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 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六)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 止供电,临时用电线路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七)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共同对现场进行 验收合格后,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字方可撤离现场。第九条作业安全措施(一)作业施工单位的自备电源不可接入公用电网。(二)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 作业操作证。(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 确使用,所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 的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接地良好, 并符合下列要求:1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 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3 .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 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穿越机动车道不低 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编号:架上。4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 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 防护套管。5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有编号,并有防雨措施, 盘、箱、门能牢靠关闭。6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 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o7 .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 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四)配送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正常电器运 行巡回检查范围,确保每天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并建立检 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 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应 紧急停电处理。发生临时停电时,配送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临 时用电单位;再次送电前,配送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临时用电 单位。(五)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 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 位转供电。(六)在临时用电有效期内,如遇施工过程中停工、人 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时编号:用电开关,待重新施工时,临时用电单位应对线路、设备进 行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电。第十条许可证管理(一)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 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个作业周 期,即从施工开始到工程结束。但在每日作业前需重新对照 许可证落实主要安全措施。(三)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 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四)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第十一条管理职责(一)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 督。(三)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四)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 护、安全监护和管理。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附件4:胜利油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8页共29页附件4胜利油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编号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从年 月日时分至年 月日时分序号主 要 安 全 措 施确认人签名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9页共29页供电方用电方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 5米,道路不低于5米。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10其他补充安全措施。临时用电单位意见供电执行单位意见供电主管部门(签字)年 月日(签字)年 月日(签字)年 月日完工验收注:表中无项目内容的用“”填写。3、用火部位及用火方案(附现场平面图);4、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附工作危害分析表JHA);5、具体安全防护措施(详细到每个步骤);6、应急处理;7、施工机具及消防设施设备清单。第八条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在用火施工前办理,报告审批 后应尽快实施,且各项安全准备防护措施均严格按照报告书内 容落实,不得随意改动。第九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一)一、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双方二级单位的 项目负责部门、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共同审核,双 方二级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经主管 生产安全的领导审核签发。(二)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双方三级生产、技术、 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审核,经双方 三级单位业务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三级单位 主管生产安全领导审核签发。(四)四级用火,由施工方或四级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 可证,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生产单位三级技术部 门及安全部门审批签发。第十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 但最多不超过5天。第十一条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一)用火前,应由生产单位的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双方 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以及双方安全监督(护)人、 用火操作人员,对用火措施进行逐条落实,确认无误并签字 后,方可下达用火令。(二)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见附件1)应在每日 用火前后填写,用火主要安全措施应由直接用火操作人员、施工单 位、生产单位监护(督)人逐项检查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用火。(三)工业用火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中途停工一小时及 以上,应再次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逐项确认,并填写胜利油 田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依次延续。(四)每日用火结束后,应由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监 督(护)人、用火操作人员共同对现场进行完工验收并签字后 方可离开。第十二条 用火监督(护)原则(一)一、二级用火前,双方二级项目负责人、生产、技 术、工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督和用火确认,用 火过程由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指定的安全监督(护)人全程监 督;(二)三级用火前,双方三级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 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和用火确认,用火过程由生产单位、 施工单位指定的安全监督(护)人全程监督。(三)四级用火由施工单位指定的安全监督(护)人全程 监督。第十三条 对用火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用火作业人1、用火作业人应经过专业安全知识教育,熟悉用火方法 和用火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 证书。2、作业时应配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用品。3、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和确认合格的 工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和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 书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用火安全措施没有 彻底落实不用火。4、对达不到用火条件或违章指挥有权予以拒绝用火。(二)用火监督(护)人1、用火监督(护)人由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各指派 一名熟悉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用火常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并取得油田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用火监督(护)证,做到持证 上岗。2、用火监督(护)人应具有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且应 在施工前勘查现场。3、严格遵守“三不用火”原则,发现用火措施不落实、用火 部位与用火报告不相符、用火发生异常情况、作业人员不执行“三 不用火”且又不听劝阻的,监督(护)人有权收回用火报告,停 止用火。4、在实施用火过程中,监督(护)人不得离开用火现场。5、用火点距关键装置15米以内时,应加强安全监护。(三)用火负责人1、用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担任,用火负责 人必须懂业务,能够系统掌握用火安全技术知识,具有对突发 事故的处理能力,且应在施工前勘查现场。2、用火负责人必须了解用火系统和工艺、设备状况,熟 知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3、用火负责人不得增加用火报告以外的用火项目,不得 以任何事由离开现场。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现场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在用火过程中 负有以下职责:(一)项目负责部门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组织与协调, 确保用火安全。(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用火施工过程中,生产系统的调 度及用火系统流程的切换与确认。(三)基建工程部门负责协调整个用火过程的施工进度与 质量监督。(四)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用火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 的核实与用火条件的确认,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五)消防部门负责用火过程中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的配 备与灭火措施的落实。(六)其它部门负责监督用火过程中,按照其职能,应落 实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用火作业基本原则(一)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 上采用置换用火,必须切断物料来源后用盲板隔离,经彻底吹 扫、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用火。(二)不得在同一生产系统上同时进行2处以上(含2处) 用火。(三)用火期间,如果暂停用火作业间隔超过1小时,再次 用火前必须对用火安全措施进行重新确认。(四)一份用火报告只限1个用火项目。(五)关键部位的用火,无法断开的控制阀门必须采取相 应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 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应做好工业用火登记建档工 作。二级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一级用火统 计台帐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第十七条工业用火资料管理(一)工业用火资料:1、工业用火统计台帐;2、工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包括一、二级用火作业指导书);3、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工业用火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二年。第十八条 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进行工业用火,确 因生产所需时,用火级别提高一个等级。第十九条应急情况下的用火油气管线泄漏、穿孔、偷盗破坏等紧急情况时,可先进行 现场紧急处置,严格按照工业用火要求,由各部门参加抢险人 员现场商讨用火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用火安全措施确认合格 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后,方可实施工业用火。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1、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2、工业用火用火作业许可证书附件1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第 联用火级别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装置、设施部位 及内容可燃气体检测结果(可燃气体浓度LEL%)分析人用火时间年 月日时分至年 月 日时分序 号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用火人生产单位 安全监督 (护)人施工单位 安全监督 (护)人1按规定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高处等作业许可 证。2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 条件。3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4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 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5耀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墟不得进行脱水作 业。6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7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8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 搭接。9乙块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10现场配备消防车()辆,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 铁锹()把,石棉布()块。11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完工验收验收人签字施工单位生产 技术部门施工单位 安全监督(护)人生产单位生产技 术部门生产单位 安全监督 (护)人年 月日时分说 明1、此确认书一式三份;2、表中无项目内容的用“”填写。3、安全监督(护)人所在施工/生产单位、和施工现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