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金融证券股票短线技巧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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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金融证券股票短线技巧_金融证券-金融资料.pdf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房 屋 转 让 协 议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协调说话人: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 812 号 36 栋二单元 93 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97.21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 12.03 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 70 年(自 2006 年 11月6日起至 2076 年 11 月6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 2407 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234000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第三条 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 5 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第五条 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该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转让款和相关费用)。第六条 在该协议生效之后,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若因政府等其他单位拆迁该房或其他原因,向该房产支付赔偿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后全部交付给乙方。第七条 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权利人,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乙方为该房产实际权利人,该房产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第八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确保该房无抵押贷款等经济问题,并且保证已结清该房全部房款,若发生该房屋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若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还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住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说话协调人:(签字)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栋二单元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第三条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第五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甲方家庭成员签署:声明 声明人:姓名:夏朝会,身份证号码:5173325,住所地: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彩虹路 484 号 1 单元 6 号,系唐体明配偶。上述声明人声明如下:声明人认可唐体明与 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签订 房屋转让协议,本人同意将该房产产权按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条件转让给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指模:2017 年 6 月 24 日 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栋二单元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第三条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第五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及其配偶自愿将参建购买攀枝花市仁和区五十一阳光家园 36 栋二单元 9 楼 3 号经济适用房房屋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本房屋转让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1.2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第二条:转让价款 2.1 甲方将其名下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五十一阳光家园 36 栋二单元 9 楼 3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97.21 平方米(准确面积最终以攀枝花房地产管理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房号为 362935。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 234000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2.2乙方同意上述转让房屋建筑面积为97.21平方米,如实际面积不足97.21平方米,甲方不退还差价。第三条:转让款支付 3.1 本协议生效日,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购房款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圆 整),剩余房款 34000 元(大写:叁万肆仟圆整),将于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当日支付给甲方。3.2 乙方所支付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帐号:户名:第四条: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共有权转让 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栋二单元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第三条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第五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4.1 甲方收到乙方首次支付购房款后,甲方将房屋钥匙和房屋修建相关文件交与乙方(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 5 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4.2 甲方确认该房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市出售要求,甲方需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过户缴纳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4.3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购房款后,房屋转让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此房所有权,并承担该房屋损毁、灭失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此房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4.4 甲方在未过户给乙方之前,乙方不得转卖给他人,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4.5 乙方接手后所产生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由乙方负责,代扣到甲方,由乙方给甲方。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5.1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5.2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5.3 如甲方违约:甲方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款(含相应利息),及房屋装修费用,同时支付购房款总额 50%违约金。5.4 如乙方违约:甲方支付给乙方购房款总额 70%,扣除购房款总额 30%作为违约金。5.5 如因国家政策调控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产权不能过户,由乙方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6.1 本协议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栋二单元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第三条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第五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6.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订后方可生效。6.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协议生效与其他 8.1 本协议正文共 页;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捺后生效。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甲方配偶签字(捺印):乙方配偶签字(捺印):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在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栋二单元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圆整第三条且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该房产已满足过户条件包括并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年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一切权利第五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